索引号 | 01526290-0-/2019-042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4-2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木城市场监督管理所、木城乡中心学校、木城派出所、木城乡卫生院:
为认真贯彻落实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全国校园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安排部署,深入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着力整治校园食品安全中存在的突出问题,切实净化校园食品安全环境。现将《开展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方案》印发给你们,请结合工作实际,认真抓好落实。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19年3月29日
2019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方案
学校食品安全事关学生的健康,事关亿万家庭的幸福,事关社会和谐稳定,一直是食品安全工作的重中之重。2019 年 3月 16 日,国务院食品安全办召开了全国校园食品安全电视电话会议,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进行了再强调、再安排、再部署、再要求。今年以来,我省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形势不容乐观,昆明市官渡区、安宁市相继发生了两起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受到社会的广泛关注,反映出我省部分学校食品安全主体责任落实不到位、部分地区对学校食品安全管理重视不够、食品加工制作规范没有得到有效落实等问题仍然不同程度存在,学校食品安全管理水平亟待加强。为深入贯彻落实全国加强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工作电视电话会议精神和省市县安排部署,着力解决校园食品安全问题,消除风险隐患,建立长效机制,制定专项行动如下方案。
一、工作目标
阶段目标:通过一个月的集中整治,至2019年4月15日,全面摸清我乡校园食品安全工作底数,认真排查风险隐患,并结合风险隐患情况制定切实可行的整改和防范措施,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消除校园食品安全隐患,遏制食品安全事故发生,规范校园食品安全秩序,确保各级党委政府关于学校食品安全工作的决策部署的贯彻落实。
年度目标:至2019年12月31日,全乡校园食物中毒事故发生率为零。学校食堂推行“明厨亮灶”比例达到70%。对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率100%,对排查出的隐患 100%开展整改。
二、重点工作任务
(一)深入贯彻落实《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以下简称《规定》)。乡党委政府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负总责,要牢固树立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贯彻落实食品安全“四个最严”的要求,深入实施食品安全战略,承担起“促一方发展、保一方平安”的政治责任,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各村(社区)、各相关单位要依法统一领导、组织、协调学校食品安全监督管理工作以及食品安全突发事故应对工作,将学校食品安全纳入食品安全事故应急预案和学校安全风险防控体系建设。
(二)深入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大排查。按照《市场监管总局办公厅教育部办公厅关于开展 2019 年春季开学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通知》(市监食经〔2019〕8 号)《云南省人民政府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 2019 年“校园食品安全守护”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食安办发〔2019〕4 号)要求,全面排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一是突出主体责任自查。各级学校要围绕管理制度健全情况、管理工作执行情况、场所物品清洁情况、设施设备运转情况、食品原料合规情况、从业人员健康情况、人员规范操作情况七个方面,认真开展自查,对自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隐患和问题,学校应立即采取整改措施,并及时复核整改结果。二是突出重点对象和环节彻查。市场监管部门要以学校食堂和学校周边的小超市、小食品店、小餐饮店等为重点单位,以畜禽肉及肉制品、蛋及蛋制品、乳制品、食用油等大宗食品原料及“五毛食品”等为重点品种,以食品进货查验、食品贮存、食品加工制作、餐饮具清洗消毒、食品留样等为重点环节,组织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彻查。对检查中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要立即督促学校或经营企业进行整改。三是突出校长第一责任抽查。乡中心学校要督促学校校长(园长)切实落实食品安全第一责任,及时排查食品安全风险,消除食品安全隐患,并对学校校长(园长)开展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第一责任落实情况进行抽查。
(三)进一步压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按照《学校食品安全与营养健康管理规定》要求,落实校园食品安全责任。一是主管责任。中心学校应当指导和督促学校建立健全食品安全相关管理制度,将学校食品安全作为学校落实安全风险防控职责的重要内容,加强评价考核;指导、监督学校加强食品安全教育和日常管理,大力推进学校食堂“六T”实务管理,降低食品安全风险,及时消除食品安全隐患。二是主体责任。学校食品安全实行校长(园长)负责制。学校校长必须将食品安全作为学校管理的重要内容,定期研究、部署和检查,建立并落实集中用餐岗位制度、集中用餐陪餐制度和家长学校陪餐制度,把责任落实到人,用制度管好安全。三是监管责任。市场监督管理部门要进一步细化学校食堂食品安全管理要求,建立贯穿原料采购、贮存、加工制作、运输和配送全过程的学校食品安全风险防控制度机制。重点加强对原料采购与贮存、进货查验记录、加工制作、清洗消毒、食品留样、从业人员健康管理等方面的监督检查。推进学校食堂“明厨亮灶”工作,建立学校食堂食品安全信用档案,督促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者落实主体责任。加强对校园食品安全监督抽检,将高风险食品原料及食品、餐饮具和供餐单位配送食品列为重点抽检对象。四是卫生监督责任。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的卫生监督工作,依法做好学校饮用水和传染病防治等卫生监督任务,开展有针对性的学生卫生健康教育,督促学校落实卫生管理制度,做好传染病疫情的早发现、早报告、早处置。
(四)加强校园食品安全事件应急处置。一是卫生院要加强对学校的食源性疾病监测,及时通报食源性疾病监测信息。二是市场监管部门要会同卫生、教育等部门依法对食品安全事故进行调查处理。三是中心学校要指导学校建立食品安全事故处置方案,积极开展应急演练。四是卫生院要加强应急救治能力建设,做好食源性疾病的流行病学调查和相关医疗诊断和救治工作,最大限度地减少和降低校园食品安全事故对学生健康的损害。
(五)严厉打击校园食品安全违法犯罪行为。一是市场监管部门要加大对校园及周边食品经营主体的检查力度,严厉查处学校食堂使用来源不明或感官性状异常的食品原料、使用未经清洗消毒或清洗消毒不彻底的餐具和饮具,以及加工制作过程规范等违法违规行为。二是要以“零容忍”的态度,发现一起,查处一起,并向社会公开,列入“黑名单”管理。三是涉嫌犯罪的,及时移交公安机关追究刑事责任。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党委政府严格按照《地方党政领导干部食品安全责任制规定》要求,提高校园食品安全政治站位,切实把校园食品安全工作作为一项重大的政治任务来抓,坚持问题导向,着力防范化解风险,坚决落实好学校主体责任,中心学校的管理责任,市场监管部门的监管责任。
(二)加强统筹协调和督查。乡食品安全办要充分发挥统筹协调、督促检查的作用,重点检查责任落实情况,加大对校园食品安全工作的督促检查指导,层层抓好落实,确保广大学生的饮食安全。乡政府食品安全办将对各村(社区)、各学校开展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工作的情况进行联合督查。
(三)确保工作任务落实。各单位要结合实际,根据本方案统一安排部署本单位专项行动,制定具体工作举措,明确责任,细化措施,确保专项行动各项工作任务落实到位。
(四)及时上报有关材料。各学校要及时总结上报校园食品安全风险隐患排查情况,上报时间:2019年4月10日前,联系人:杨春旭,联系电话:15094221838,邮箱:576922178@qq.com。