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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221213-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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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土地
木城乡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工作方案

为切实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占补平衡的战略部署以及自然资源部、省、市、县人民政府关于加强耕地保护和改进耕地占补平衡工作的相关文件精神,县自然资源局决定在木城乡计划实施488.95亩耕地提质改造(旱改水)项目,为了加快推进该项工作,结合木城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组织领导

成立木城乡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工作领导小组。由乡级党政主要领导亲自抓,挂村领导统筹,村党总支书记、驻村工作队第一书记抓落实,乡级职能部门协助村(社区)开展土地清查及项目涉及相关事宜,具体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陈德超 乡党委书记

徐前辉 乡党委副书记、乡人民政府乡长

副组长:刘 洋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闫能禄 乡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杨祖强 乡党委委员、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曹永林 乡经济发展办主任

林绍凯 乡林业服务中心主任

张金玉 乡农业服务中心主任

何安宏 乡自然资源管理所负责人

郭玉琴 老满坡村党总支书记、主任

徐艳梅 乌木寨村党总支负责人、监委会主任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下设在木城乡自然资源管理所,由木城乡人民政府副乡长刘洋兼任办公室主任,成员为乡项目办、乡林业服务中心、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水管站、乌木寨、老满坡相关人员组成,负责具体承办与项目有关的工作事项;负责台账资料管理、调度、指导、协调和保障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其中,乡项目办负责对项目进行指导和督导检查工作,乡林业服务中心负责对项目区涉及林地、草地等林业相关工作处理,乡农业服务中心、乡水管站、自然资源管理所配合开展土地清查、农作物种植技术服务、水利工程技术督导等相关工作,老满坡村和乌木寨村三委工作人员、驻村工作队员及项目区内村组小组长负责做好项目区群众动员和配合乡级开展项目其他工作。

领导职位调整或人员发生变动,由相应职务人员自行增补,并报领导小组办公室备案,不再另行发文。

二、项目概况

(一)项目建设地点:木城乡老满坡村、乌木寨村。

(二)项目片区划分:按照总项目划分,木城乡划分为第四、五、六、七、八共5个片区。其中,第四片区为老满坡村锅底塘组范围片区;第五片区为老满坡村老寨子范围片区;第六片区为老满坡村上下蛮旦组范围片区;第七片区为乌木寨村小新寨组和橄榄寨(崖峰洼)组范围片区;第八片区为乌木寨村乌木寨下组范围片区。

(三)项目建设规模:木城乡片区共488.95亩(详见附件)。

(四)工程施工费:316.61万元。

(五)新增水田面积:14.88亩。

(六)旱地改造水田面积:363.16亩。

三、建设内容

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

四、项目实施流程

(一)动员工作。主要确定项目区范围内所有群众对土地流转的意愿及其他特殊情况。具体开展方式由村级以户主会或其他方式自主确定。主要涉及的小组有锅底塘、上蛮旦、下蛮旦、裕民一组(老满坡老寨子)、小新寨、橄榄寨(崖峰洼)、乌木寨上、下组。此项工作需在12月30日前完成。

(二)土地清查工作。该项工作主要清查项目区内所有土地的权属情况,地上附着物情况,农户承包土地面积,从而确定地上附着物的补偿(青苗补偿)工作。土地清查工作由县级指派测绘技术单位采用RTK测量,主要测量地块面积,青苗补偿面积等土地清查相关工作。确保群众承包土地流转面积准确,同时也为土地流转结束后归还群众土地提供准确数据支撑。此项工作需在1月10日前完成。

(三)地上附着物补偿及签订土地流转合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参考《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孟瑞高速龙陵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龙政复〔2018〕43号及相关通知和文件。在土地清查结束后,根据实际测量面积和实际种植农作物按照标准进行补偿(说明:在项目开始前抢栽抢种的作物不予补偿)地上附着物补偿费用核算清楚后一次性付清给农户。结合全乡实际地租情况,木城乡土地流转费用标准为500元/亩(暂定)。土地清查完毕后,根据土地清查数据,拟定土地流转合同。流转期限3年,农户土地流转费用在合同签订后三年一次性付清。

(四)项目实施、管护及种粮补助。土地平整、灌溉与排水工程、田间道路工程全部由县级采取招投标方式,由中标单位进行施工。项目区内土地流转3年,项目实施后将原有地块不平整,水源不通,道路不通的旱地通过土地整治将其改造成标准水田。在流转的三年内,需每年至少种植一季水稻,其他时间内项目区内作物种植可根据实际情况种植其他农作物。流转期间,工程管护费及种植补助费根据项目预算确定,由平台公司或者村集体经济合作社管理。三年流转期限满后,所有流转土地全部归还农户。

五、资金及后勤保障

为方便领导小组成员及技术人员更快捷方便的实施、监管、指导项目进行,把控好项目质量及进度,由乡级协调一张公车作为项目专用车辆。项目所有资金由县级统筹,前期土地清查有一定工作经费,项目正常工作支出按照相关报账制度可进行报销,伙食暂定在村委会,项目期间产生的伙食费从工作经费扣除。

六、工作要求

各部门必须认真做好此项工作,一是各部门要高度重视,高位推进项目实施;二是全面压实责任,做实做细群众工作;三是严格时间节点,只能提前不能推后;四是抓好质量,注重安全;五是强化工作作风,遵守工作纪律。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3年12月13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