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2-122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12-25 |
文号 | 浏览量 |
木城乡国土综合整治(提质改造)项目于2022年12月开始进行土地清查工作,主要涉及的小组有锅底塘、上蛮旦、下蛮旦、裕民一组(老满坡老寨子)、小新寨、橄榄寨(崖峰洼)、乌木寨上、下组。参考《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孟瑞高速龙陵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龙政复〔2018〕43号及相关通知和文件的标准,结合木城实际制定土地流转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一、土地流转费用:
土地流转标准:500元/亩。
二、地上附着物补偿标准
1.甘蔗:一耕2800.00元/亩,二耕2200.00元/亩,三耕1950.00元/亩,四耕1700.00元/亩(以四耕标准计算)。
2.西番莲:幼树为20.00元/株,初挂果为150.00元/株,盛果期为250.00元/株(零星),树苗1000元/亩、初挂果2000元/亩,盛果期4000元/亩(规模种植)(按规模种植初挂果补偿)。
3.核桃(含山核桃):在稻田上种植的地按稻田标准进行补偿,在旱地上种植的地按旱地标准进行补偿,在林地上种植的地按天然用材林地标准补偿(即:4050.00元/亩)。林木的补偿标准为幼树期150元.00/株;初挂果期1500.00元/株;初盛果期3500.00元/株;盛果期6500.00元/株。
4.坚果:幼树50.00元/株,初挂果200.00元/株,盛果期400.00元/株(按每亩40株计算,),即幼树2000/亩,其他:8000元/亩。
5.柚木:幼树胸径5公分以下的为50.00元/株,胸径6—10公分的为150.00元/株,胸径11—20公分的为350.00元/株,胸径21—30公分的为400.00元/株,胸径30公分以上的为450.00元/株。(株距按3m×3m,胸径按照6-10公分150元/株测算)。
6.烤烟、香料烟:4000.00元/亩。
上述为项目区主要青苗,项目实施过程中出现其他青苗补偿参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孟瑞高速龙陵段征地拆迁补偿安置方案的批复》龙政复〔2018〕43号及相关通知和文件标准进行补偿。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