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220513-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5-13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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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村(社区):
根据《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加强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及稳定核心烟区实施方案的通知》(龙政发〔2022〕19号)要求,为进一步推进木城乡烤烟产业持续健康稳定高质量发展,以产业稳定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推进乡村振兴发展,结合木城乡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历次全会和中央农村工作会议精神,落实党中央“三农”工作的决策部署和行业高质量发展“1+6+2”政策体系要求,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制度,细化永久烟田保护和烟基础设施管护具体措施,持续抓实木城乡烤烟特色区域优势,加快区域烟区布局建设,打造布局合理、烟田稳固、作业高效、质量稳定的烟叶产业发展格局,实现烟叶产业规模集聚、产能稳定、烟区稳固,为促进烟叶产业高质量发展打牢基础。
二、基本原则
按照“初步判断、隐患核查、要全鉴定、逐一整治”的工作方法,在全乡范围内开展房屋建筑安全隐患拉网式、地毯式排查整治行动。
(一)坚持合理布局、统筹规划原则。在立足现有烟区、烟农和生产规模的基础上,既要考虑现有土地的承载能力,又要着眼农业、农村经济发展的变化;既要保证现有稳定,又要着眼长远发展。重点规划建设自然条件较好、烟叶品质优、风格特点突出、烟农种烟积极性高、能够实施适度规模、连片轮作种植和有发展潜力的区域,以确保基本烟田的稳定、基础设施效能的长期发挥。
(二)坚持融合发展、注重实效的原则。巩固烟叶产业在全乡特色农业中的重要支撑作用,高水平建立“烟叶+N”现代农业产业体系,形成特色产业互相借鉴、有机补充的良好格局,通过系统规划、配套建设、集约利用、完善投入机制,全面提升耕地质量,提高土地的产出能力,改善烟叶生产条件和生态环境,持续增强优质原料供给能力和提高烟农收入。
(三)坚持永久保护、建管并重的原则。着力提高基本烟田配套基础设施运转效能,实现可持续利用,提升对烟叶发展的支撑能力。各村(社区)要建立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工作机制,实施建管用并重,确保基本烟田划得出、建得好、守得住。
(四)坚持资源整合、配置优先的原则。充分利用已有的各类资源尤其是大农业建成的水源、沟渠管网工程和农具设备。积极推进农业资源整合和优化配置,并从实用、经济出发,积极引导烟农投工投劳建设基本烟田。
(五)坚持依法保护、服务烟农的原则。实行区域化布局、规模化生产;在稳定家庭承包经营制度的前提下,切实尊重和保障烟农的主体地位和生产经营自主权,引导烟农参与土地流转,实现连片化种植、集约精细化管理,提高质量,增加效益。
三、目标任务
全乡规划建设生态适宜、相对集中、设施完善、绿色高效的基本烟田,烤烟4749亩,其中,核心区699.5亩、重点区1419.3亩、普通区2360.2亩。分村(社区)具体任务为:鱼塘垭口社区1270亩(核心区400亩、重点区770亩、普通区100亩),老满坡村918.8亩(核心区119.5亩、重点区149.3亩、普通区650亩),花椒村170亩(重点区60亩、普通区90亩),乌木寨村1470亩(核心区180亩、重点区440亩、普通区850亩),木城村940.2亩(普通区940.2亩)。晾晒烟718.5亩,重点区466.1亩,普通区252.4亩。
四、工作措施
(一)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由自然资源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水利工作站、烟草等部门会同村(社区)进行划区定界。各村(社区)应根据烟叶产业特点,坚持市场优先、生态优先、特色优先“三优先”原则,结合生态条件、交通条件、耕地质量、耕地集中度、设施设备配套程度、区域种烟积极性等因素,合理规划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区域。要着力减少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区和其他经济作物种植区重叠或界限模糊的情况,永久性基本烟田保护区的划定以村(社区)为单位,在充分尊重农户意愿的前提下,基本烟田应全面规划1000亩以上专业种烟村,重点向烤烟生产千亩村安排。选择交通便利、土地平整、适宜机耕、集中连片200亩以上耕地规划建设基本烟田。选择相对集中连片、宜烟宜机、土壤质地优良、病虫害发生少、抵御自然灾害能力强的好田好土规划为基本烟田;烤房、水利、交通等设施设备配套齐全,区域种烟积极性高的区域规划为核心烟区。
(二)加强基本烟田及其配套建设。进一步加大建设资金投入力度,在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内推进高标准烟田建设、烟区配套设施和烟叶生产组织体系建设,助推产业转型发展,提升产业发展现代化水平。提高烟田建设质量。在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内,以“宜机化”改造为目标,以百亩以上连片区域为单元,加快推进高标准烟田建设。按照“归并田块、平整田面、地连片、田成方”的要求,采取耕作层剥离与回填、客土回填、细部平整等措施,开展轻中度土地整理,确保整理后田块面积达3~5亩。实施耕地质量提升行动,持续开展土壤改良、地力培肥与治理修复,不断提高基本烟田质量。加强基本烟田配套建设。配套开展烟田水利设施和机耕道路建设,确保旱能灌、涝能排、路相通、渠相连。配套建设机耕下田和上路设施,满足机耕作业及农资运输要求;开展灌溉渠、排洪渠、小型集雨设施、小型拦河坝、小型提灌站为主要内容的烟田水利设施建设,改善农田排灌条件。抓好育苗烘烤设施、高效作业机械及新技术装备完善配套,大力推广成熟农机,不断提升机械化作业水平。围绕基本烟田保护区及烟叶产业发展规划,进一步完善升级烟叶分级及收购设施。构建基本烟田土地流转机制。坚持“政府主导、农民主体、合作社组织运作、统一集中管理”原则,结合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建设,以乡级为单位建立土地流转平台,采取土地入股、互换、出租、转包、托管等方式,有效推进基本烟田集中流转。建立土地流转规范章程,由合作社统一与烟农签订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及一年一签的流转协议。通过土地流转推进集中连片种植,促进种烟专业户、家庭农场等新型种植主体培育,不断提升烟叶生产规模化水平。
(三)严格基本烟田保护。建立保护制度,把基本烟田纳入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结合农业法、土地管理法、基本农田保护条例等相关法律法规要求,因地制宜制定基本烟田保护机制,着力推进基本烟田数量、质量、生态“三位一体”保护,实现基本烟田长久管护、永久使用。明确管护责任,按照“谁使用、谁受益、谁管护”的原则,明确管护责任主体,落实相关管护资金,将烟叶税返还资金积极用于基本烟田保护。加强动态监测和信息共享,烟草部门要与木城自然资源管理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乡村振兴办等部门联合建立基本烟田监测监管体系,综合运用“3S”现代信息技术,定期开展烟田动态监测,实现精准管理、退补平衡,坚决守住基本烟田红线。
(四)建立核心重点烟田保护区。根据国家关于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的相关办法,各村(社区)要建立烟叶地方特色农产品优势区,即核心重点烟田保护区。结合烟区布局优化工作,在核心烟区以打造“万担乡、千亩村”为抓手,建设烟叶发展产业带。在烟农积极性高、土地资源丰富、生态条件好的区域,优先选择规划建设或已建成的高标准烟田,划定核心重点烟田保护区。参照特色农产品优势区保护办法,实行更为严格的保护制度和措施,在基本烟田保护的基础上,进一步加强核心重点烟田管护、建设、激励措施,整合各类涉农资金,优先安排烟叶基础设施和水源工程建设项目,优先保证核心重点烟田保护区烟叶种植计划稳定,强化烟叶区域主导产业地位,避免其他经济作物无序扩张发展。
(五)强化建管用一体化。按照“集中连片、高效作业、灌排顺畅、优质稳产、环境友好”的要求,以烟田水利设施、机耕路、土地整理、土壤保育为主要建设内容,推进高标准烟田建设。突出做好烟田宜机化改造,全面提高烟叶田间生产全程机械化作业水平,减轻烟农种烟劳动强度。加快推进生产组织形式创新,大力培育新型烟叶经营主体,引导和支持烟农专业合作社,健全烟叶生产专业化服务体系,提升对小农户的专业化服务水平,增强烟叶生产技术推广和服务能力,着力构建现代农业经营体系。推进绿色生产,保护烟区生态,推进化肥减量化、植保绿色化、能源低碳化和资源循环化等绿色烟叶生产技术,打造绿色农业示范样板,保护烟区环境。积极推广“互联网+”、物联网、人工智能等现代信息技术。
五、保障措施
(一)加强组织领导。把实施基本烟田保护摆上重要议事日程,紧盯目标,突出重点,统筹安排,周密部署,稳控规模面积,木城乡成立永久性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领导小组,由分管农业农村工作的副乡长任组长,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任副组长,烟草公司负责人任执行组长,自然资源管理所、水利工作站、乡村振兴办等相关部门抽调专人为成员,定期研究基本烟田规划与保护工作,并协调解决工作推进难题,指导督促各种烟村(社区)和相关职能部门严格履职尽责。
(二)强化政策支持。积极整合各类涉农资金,将基本烟田建设与高标准基本农田建设有机衔接、一体推进;要进一步加大财税支持力度,对基本烟田所在区域土地流转、农机具购置、有机肥施用、地膜污染治理、清洁能源利用等按规定给予支持。产区烟草部门的建设投入要安排在基本烟田永久保护区划定区域内,非划定区域内不予安排,进一步加大对烟叶生产基础设施的投入,并与基本烟田保护挂钩。
(三)强化工作过程的考核监督。要将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纳入对各种烟村(社区)工作年度考评,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要会同木城烟站、香料烟公司、木城自然资源管理所等各单位加强对各产烟村(社区)基本烟田规划建设与永久保护工作的指导检查;周期性对基本烟田规划、建设、利用、保护全过程开展监督考评,研究解决存在的问题,对工作推进不力的及时通报、督促整改落实。
附件1:木城乡烤烟稳定烟区规划表
附件2:木城乡香料烟稳定烟区规划表
木城乡人民政府
2022年5月12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