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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0-0/20170519-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5-1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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木城乡2017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

根据国务院《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管理办法》、《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及龙陵县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方案,为切实做好我乡地质灾害防灾减灾工作,保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促进全乡经济社会展,结合我乡实际,制定本防灾减灾方案。

一、面临的地质灾害形势

木城乡地质环境复杂特殊,降雨量异常变化较大,地质灾害易发可能性及高,防范任务十分艰巨。当前,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步入提升发展的关键时期,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重要基础设施、重大工程建设安全,是推进我乡实现跨越发展的重要前提。我乡地质灾害隐患点大部分处于不稳定状态,经排查,目前重点监测地质灾害隐患点5个,其中:中型2个、小型3个,威胁人口416人,威胁资产980余万元,已安排监测人员9人。6--9月份是地质灾害的易发期、多发期,受天气因素影响诱发突发地质灾害的可能性很大。同时,在基础设施建设过程中,也会对地质环境造成扰动,由此引发的地质灾害隐患也需要有效预防。长期以来,少数地方对地质灾害存在思想麻痹松懈,防灾意识不强,应急队伍建设滞后,应急设备匮乏等问题,这些存在的问题必须引起我们高度重视,认真加以解决。

2017年木城乡地质灾害隐患监测点经过详查仍保留以上5个监测点,汛期间发生新隐患点报审增加监测点,大青树垭口寨虽实施滑坡搬迁建设,但该地质灾害监测点仍然威胁大青树组居民,将与大青树组合并为一个监测点,其他监测点不变。

二、2017年地质灾害趋势预测

(一)致灾影响因素预测

1.2016年地震情况及2017年保山市范围地震预测

2016年龙陵县境内共发生1.0级以上地震118次,其中,1.0—1.9级105次,2.0—2.9级12次,3.0级以上地震0次。周边县区发生5.0-5.9级地震1次。与2016年相比,2017年滇西地区地震活动仍然存在较大的危险性。龙陵县及周边县区仍然存在发生破坏性地震(5.0—5.9级地震)的背景。2017年我县因地震而造成地质灾害的可能性较大。地质灾害受地震、降雨和地表植被覆盖率的影响,我县发生地质灾害的可能性仍然存在。地质灾害的表现形式主要是滑坡、崩塌、泥石流,7—10月为地质灾害的高发期。

2.2016年气候概况及2017年年度气候趋势预测

2016年龙陵总降雨量1668.8mm,比2015年多17.5mm,比历年少443.8mm,降水主要集中在主汛期6—9月,7月雨量最多,达353.8mm,2016年日最大降雨量出现在9月13日,65.6mm,属降雨强度较弱的一年;1月降雨量103.9mm,较历年平均偏多3.8倍,突破了1959年以来的历史同期最大值记录。1月份全县丰沛的降水,对缓解冬季旱情、降低森林火险等级、小春作物生长发育极为有利;6月上旬雨量达到雨季开始标准,雨季于10月中旬结束。虽然2016年我县大部地区的降水量偏少,但降水时空分布不均,汛期局部因暴雨诱发的洪涝、泥石流、滑坡等灾害仍有发生,但损失较小。2017年降雨量预测:预计2017年总降雨量1950mm,比2016年多280mm,比历年少160mm。汛期(5—10月)降雨量1730mm,占年雨量的89%。主汛期6—9月四个月雨量1380mm,占全年雨量71%,主汛期雨量大且较为集中,是滑坡、泥石流等山洪地质灾害的高发时段。1—4月春季趋势预测:预计1—4月雨量为正常略偏多,气温略偏高或偏高,冬春季冷暖变化幅度大,有区域性和阶段性低温霜冻出现,冬春干旱一般,冬季1~2月大部分地区出现区域性和阶段性低温霜冻的可能性较大,无倒春寒天气。5月和雨季开始期趋势预测:预计5月雨量170mm,比2016年多97mm,雨季于5月下旬至6月上旬开始,与常年相比为正常至偏晚,能满足大春水稻栽插用水。汛期和雨季结束期趋势预测:预计6~8月降雨量偏多,局部地区的暴雨、洪涝、滑坡和泥石流等灾害较常年偏重发生。9~10月降雨量偏多。雨季结束期为正常,在10月中旬末结束。

3.自然地理致灾因素

木城地处横断山脉滇西纵谷南端,境内山峦起伏,沟壑纵横,地形、地貌、地质复杂多样,山高坡陡,雨季集中,水土流失严重,地质环境较复杂,易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等地质灾害。

4.人为致灾因素

近年来,由于道路建设、水利开发、采砂采石、及其它工程建设,对地质有不同程度的扰动,出现了大量的高陡边坡及废弃土石,发生滑坡、崩塌、泥石流及其它人为地质灾害的机率随之增大。

(二)总体趋势预测

根据近年全乡地质灾害现状和危害特征及历年降雨、地震和工程活动等诱发因素,预测2017年全乡地质灾害有如下特征:

1.地质灾害类型

全乡地质灾害类型主要以自然因素诱发的山体滑坡和泥石流为主,其次为工程建设活动诱发的崩塌、滑坡、泥石流等。

2.地质灾害易发期

全乡地质灾害高易发期为6—9月。

3.地质灾害发展趋势

2017年全乡地质灾害活动频度和危害程度仍具较高水平。重点区域为弓背山、麦地垭口和大青树,灾害类型以滑坡、崩塌、泥石流为主。工程活动有新农村建设棠梨坪尾水、大青树尾水、木城街道尾水、桦桃林街道尾水排放,公养河水利建设、公养河四级站、芦根河电站建设、乡村道路建设等对地质环境扰动较大,引发灾害的可能性较大。

三、2017年地质灾害重点防范期、防灾减灾思路及对策

(一)重点防范期

全乡地质灾害的发生受降雨影响十分明显,汛期当降雨时间较长并伴随多次单点暴雨时,各类地质灾害尤其是崩塌、滑坡和泥石流等将明显增多,并具有明显的突发性、滞后性。因此,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以主汛期(6—9月)作为重点防范期。各村委会、社区、企事业单位等相关部门要提前做好各方面准备工作,及早进入重点防范工作状态,认真执行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各项制度,利用地震、气象信息科学防御地质灾害,确保安全度汛,最大限度地减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

近年,工程建设活动所诱发的人为地质灾害日趋增多。同时又具有不确定性,无雨期也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以危岩土体崩塌等工程活动诱发的地质灾害最为典型。因此,工程建设单位要严格履行基本建设程序,施工前须做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关,否则不予办理用地手续和规划许可手续,施工过程中要规范施工建设,严防因违反施工操作程序而引发地质灾害发生。

(二)防灾减灾总体思路

全面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和省人民政府确定地质灾害防治“十项重大措施”,严格执行《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环境保护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防治专项资金管理办法》《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保山市地质灾害防治和地质环境保护联席会议制度》,认真贯彻“预防为主,避让与治理相结合”的工作方针,全面加强组织领导和监管,突出“预防”、“避让”两个重点,严格执行“四项制度”(层层负责制度、汛期值班制度、险情巡查制度、灾情速报制度),保证采取“三条措施”(简易观测措施、灾前预警措施、紧急避让措施),切实加强地质灾害调查、巡查,健全汛期地质灾害防治领导体系、责任体系、群测群防体系、应急救援体系,落实监测、预警、预报和避让措施,依法防灾、科学防灾、社会化防灾并举,不断提高地质灾害防灾减灾能力,大幅度减少地质灾害可能造成的生命财产损失,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重大伤亡事故、确保不发生地质灾害责任事故。

(三)防灾减灾基本对策

1.加强领导,强化防治责任。强化和落实责任,是确保地质灾害防治稳步推进,取得实效的关键。各村(社区)、各单位是地质灾害防治责任主体,要完善年度地质灾害防治方案和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体系。落实好政府组织领导责任、国土部门职能监管责任、工程建设单位防治主体责任、监测人员监测预报预警责任、应急队伍应急抢险责任、隐患区群众自监自防责任等六项防治责任,以责任的强化推进地质灾害防治落实到位。重点做好动态巡查,值班值守和应急处置工作。一是坚持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复查,动态监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变化情况;二是做好汛期值班和信息报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报送地质灾害灾情、险情;三是加强应急演练,通过演练明确受威胁群众撤离的信号、路线、应急避灾场所等;四是做好应急处置,重点突出主动避灾。遇有灾情、险情要及时启动应急预案,高效、科学做好抢险救灾工作。

2.周密部署,落实措施。一是坚持做好汛前排查、汛期动态巡查与监测预警工作,及时掌握地质灾害隐患情况,在政府统一组织下,将各部门、各单位防灾工作责任落到实处,遇到紧急情况采取有效应对措施,努力避免出现群死群伤事件;二是强化地质灾害应急处置能力,健全和完善灾前应急准备、临灾应急防范和灾后应急救援相统一、反应迅速的应急处置与救援系统。进一步加强应急演练、主动避灾、组建完善救援队伍,强化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等工作,提高全社会临灾避险和应急响应能力,有效降低灾害损失;三是积极筹措资金,把地质灾害防治经费列入同级财政年度预算。四是组织召开村两委会义,采取公开推选的办法,每个地质灾害监测点推荐2名责任心强,具有一定文化程度、群众公认的村民,担任地质灾害监测员,省财政每年安排每名监测员补助经费1000元,市县两级政府安排部分不得低于省级补助的50%。目前我乡推选工作已经全部完成,汛期前完成技术培训、签订地质灾害监测责任书等相关工作;五是加快项目建设工作,用好用活地灾防治专项经费,争取年内对马鹿塘组滑坡搬迁项目竣工验收;在汛期前要完成各类项目主体工程施工,确保基本消除地质灾害隐患;六是打击无证违法采砂采石,加强工程项目活动存在地质灾害重点区域巡查督查,杜绝事故发生;七是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防治综合体系建设,建立完善地震、气象、国土、水利的监测预警信息、督查巡查信息共享平台,实现气象灾害预警预报系统、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与山洪灾害预警系统等互联互通、信息共享,完善乡、村、组三级地质灾害监测预警系统和群测群防体系,人口密集区学校要建立监测点,做到早发现险情,及时发布预警信息,安全快速避让。八是加强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级各部门要克服麻痹思想和侥幸心理,保持高度警惕,采取有效措施,切实做好汛期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各村主要领导要切实负起责任,认真安排部署,充分发动村组干部、监测员、农村党员的能动作用,扎实做好汛期防治工作。九是在全乡开展全民防灾减灾宣传教育,普及灾害自救互救基本知识,提高干部群众防灾避灾能力。

3.突出重点,全力防范突发性地质灾害。突发性地质灾害具有不可预见性,是地质灾害防治的难点和重点。各村、各单位要站在执政为民的高度,迎难而上,主动出击,合力攻艰,变被动防治为主动防治,突出做好四项重点工作:一是广泛宣传贯彻《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保山市人为地质灾害防治管理办法》。在中小学要普及地质灾害预防简易观测知识,提高群测群防能力,大力推进政府领导、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社会化建设;二是切实落实好“三为主”,即“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把自然性地质灾害和人为性地质灾害防范并重;三是全面加强群测群防体系建设,进一步做好重点地区汛期地质灾害的各项工作。

四、地质灾害处置与灾情报告

(一)地质灾害处置

出现地质灾害灾情时,乡、村视情况及时启动相应的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应急指挥系统,立即组织抢险救援人员和工作人员赶赴现场,及时组织划定危险区域,设置警戒标志,疏散并妥善转移安置群众,现场搜救等救援工作。在开展应急抢险救援过程中,要协调好各种抢险救援力量,落实各项安全防范措施,做好思想疏导和秩序维护工作,防止发生意外事故,避免造成二次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

(二)灾情报告

险情、灾情实行统一报告制度。发现险情、灾情逐级上报,不得越级报告,向本级政府报告地质灾害险情、灾情,应同时向本级国土部门报告。出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出现中、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人民政府和市国土资源局。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种类,发生时间、地点、范围,伤亡失踪人数,损失情况,危害程度,灾害体规模、可能诱发因素、发展趋势以及已采取的对策措施等。发现地质灾害险情或者灾情有新的变化时,必须及时续报。报告灾情必须实事求是,不得隐瞒、谎报、假报。灾情数据未经核实,未经允许,不得公开报道。灾情的发布以政府指定专门部门的统计数据为准。

五、广泛开展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

各村、各单位要科学制定地质灾害防治宣传教育培训计划,采取举办专题培训班、发放宣传画册,以及通过广播、和手机短信、微信等灵活多样的方式,进一步加强对地质灾害防治基本知识和临灾避让基本常识的教育培训,进一步提高广大干部群众、尤其是基层干部群众防范地质灾害的能力和水平,充分发挥媒体正面宣传作用,建立与媒体的沟通协调、良性互动工作机制,营造积极向上、健康有序、及时高效的地质灾害防治舆论环境。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