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0-0/2015010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木城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5-01-06 |
文号 | 浏览量 |
索引号 | 530523-135-20150630-0008 | 公开日期 | 2015-01-06 01:18:16 |
文号 | 发布机构 | 木城彝族傈僳族乡人民政府 | |
主题分类 | 行政事务 | 组配分类 | 政策法规 |
体裁分类 | 其它 | 服务对象 | 其他 |
专项目录 | 四项制度 | 关键词 | |
内容概述 |
一、会议制度
(一)会议分类
木城乡会议分为党委会、书记办公会、班子会、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职工大会、联席会议及相关专项工作会议。
1.书记办公会
(1)研究加强领导班子自身思想、组织、作风、党风廉政建设以及干部职工队伍建设的重大问题。
(2)传达学习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3)研究年度工作。
(4)研究县委、县政府领导交办的重要工作。
(5)讨论需要在领导班子中统一的重要问题。
(6)讨论干部职工调动、机构变更等事项。
主 持 人:书记,书记出差由书记委托副书记主持。
出席人员:书记、乡长、人大主席、副书记、纪委书记、党委委员。
列席人员:根据需要临时确定。
2.班子会议
主要任务是听取有关部门工作情况汇报,分析、研究有关工作的办法和措施,并对工作进行安排、布置。
出席人员:全体班子成员。
3.领导班子民主生活会
(1)分析、研究领导班子建设。
(2)交流思想,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
(3)学习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主 持 人:书记。
出席人员:班子全体成员。
列席人员:根据需要临时确定。
4.干部职工大会
(1)总结、部署年度工作、阶段性工作和重要工作。
(2)学习重要会议、文件精神。
(3)通报全乡重要工作的进展情况和党委、政府的工作思路、工作重点等。
(4)就学习、纪律及其他事项做出要求和安排。
出席人员:全体干部职工。
5.联席会议及专项工作会议
研究相关工作。
主持人:根据相关工作确定。
出席人员:根据相关工作情况确定。
(二)会议纪律
1.按时参加会议,中途不溜会,有事需中途离开要请假。
2.参会人员因事不能到会要向主要领导请假。
3.集中精力开会,认真做笔记,不做与会议无关的事。
(三)其他事项
1.根据会议需要,记录人员由主持人安排。需学习的文件由有关人员会前准备好。
2.会前视需要准备好录音、录像设备等。
3.各班子成员,要提前做好准备,发言做到简明扼要、重点突出、思路清晰。
4.涉及有关人事问题和其他需要保密的问题,与会人员要做好保密工作。
5.会务工作由乡党政办负责。
二、学习制度
(一)学习的主要内容: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各级重要文件和召开的重要会议精神,以及与农村工作相关的业务知识、文件等,听取乡直各单位、各中心负责人当月工作情况汇报及下月工作安排。
(二)坚持每月月末28日举行一次集中学习,每季度举行一次理论中心组学习。
(三)学习采用集中学和个人学相结合,以自学为主的办法。并对个人自学情况进行安排和抽查。同时,适当安排参加有关单位组织的进修培训。
(四)学习要联系思想和工作实际,要通过学习促进思想解放和观念更新,增强机遇、改革、发展、服务意识,提高政治、业务素质,避免形式主义和走过场。
三、请示报告制度
(一)请示报告
1.开会、学习情况。
2.工作汇报。
(1)工作开展情况。
(2)工作完成情况。
3.上级指示、安排。
4.用车。
(二)请示报告程序
1.由下至上,原则上不能越级请示。
2.由办事员请示各办公室、中心负责人,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能决定的,与办事人员协商办理;若决定不了的,由办公室、中心负责人请示分管领导决定;若分管领导决定不了的,请示主要领导决定;若主要领导决定不了的,提交班子会议研究决定。
3.下级请示直接领导后,在规定时间内直接领导未做出决定的,下级可以越级请示上一级领导。
4.在规定时间内请示上一级领导未做出决定的,可以直接请示主要领导。
(三)请示报告要求
1.部门工作要定期不定期向分管领导报告,重点工作、重大事项需及时向主要领导报告,否则由相关责任人承担一切由此产生的后果;
2.领导安排的工作要做到事前、事中、事后及时主动报告,凡安排的工作,不主动报告而是由安排工作的领导找谈话过问的,每出现一次,扣除相关责任人考核分2分。
四、保密制度
(一)贯彻突出重点、积极防范的方针,坚持既便利工作又确保秘密的原则,确保党和国家秘密的安全。
(二)牢固树立敌情观念、组织纪律观念和国家利益观念,克服“无密可保”、“有密难保”等麻痹思想。
(三)正确划分文件、会议、工作的秘密级别,做到既保证国家秘密安全,又有利于开展工作。
(四)认真贯彻执行保密工作的方针、政策和法律法规,严格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及其实施办法,按《国家工作人员保密守则》要求严守党和国家的秘密。
(五)文件保密。
1.所有涉密文件在印发前都要合理准确确定密级,标明份号,规定发放范围,严格控制知悉范围,并一律在本办公室内部打印。
2.涉密文件要严格控制传阅范围,复制秘密文件必须经原发文机关或主要领导批准,认真履行登记手续,并将复印件按原件要求管理。发放文件原则上只发组织,不发个人。
3.收、发、分送、传递、借阅、移交、销毁等各个环节都应严格执行登记制度,做到环环有手续、件件有落实。
4.涉密文件必须存放在有安全保障的地方,严禁将秘密文件带出办公室。工作需要必须携带秘密文件的,须领导批准,办理登记借阅手续,并采取相应的安全措施,方可携带。涉密档案材料的保密按《中华人民共和国档案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守国家秘密法》有关规定办理。
5.文件必须每年按时清查清退、登记、立卷归档或按有关规定销毁。办公室形成的废纸不能自行出售,必须在指定地点及时统一销毁。
6.内部刊物没有标定密级的,原则上按秘密级文件管理。
(六)会议保密。
1.召开涉密会议应严格控制参会人员范围,指定专人记录,专人保管会议材料。
2.与会人员不得以任何形式泄露秘密,不得泄露领导在人事任免等问题上的不同意见。
3.会议中领导的发言需要进行报道或宣传的,要经批准。
4.特别重要的会议,会前会后对会场进行保密检查,并对与会者的笔记作出保密要求。
(七)通讯保密。
1.涉密文件、邮件和资料等必须通过机要通信部门传递;不得在无线电话中谈论涉密事项;要做好计算机网络传输中的保密工作。
2.不得使用文件转发密电,不得使用无保密措施的普通电话传达密电。
3.密码电报由机要工作人员负责传阅,一律不得横向传阅。
(八)工作人员保密要求。
1.严守党和国家秘密,坚决与失密、泄密、窃密的行为作斗争。
2.涉密文件、资料、刊物、笔记本不为个人所有,不得带离,不得给不该看的人看,不得在不利于保密的地方存放。
3.提高警惕,下班和离开办公室时要关好门窗,锁好抽屉;节假日应将传阅的涉密文件资料收回,由档案人员统一保管。
4.不该说的话绝对不说;不该问的绝对不问;不该听的绝对不听;不该知道的事绝对不打听;不该看的文件绝对不看;不该记录的绝对不记。
5.不在公共场所谈论涉密事项,不在私人通信中涉及秘密,不在公用电话、明传电报、普通邮件、互联网中办理涉密事项。
6.发现失泄密事件,应不顾艰险尽力进行保护,并及时报告。
7.调动工作时,应先办妥保密文件、资料、刊物、笔记本的移交,然后才能办理其他手续。
8.不得议论领导议而未决的事项。
五、财务管理制度
(一)财务人员要严格遵守执行各项财务管理制度,认真办理财会业务,及时、准确记账、结账,严格审核原始单据,并保证其真实、完整;每月按时编制用款计划和会计报表,保证随时为领导提供准确数据。每月底的会计报表必须及时提供给乡长。
(二)所有经费支出严格实行一支笔审批制度。原始单据必须实行“四签”制,即:经办人员写明支出用途报办公室或证明人审核;经财务人员核实后报乡长签批方可报销;未经证明人或财务人员审查和乡长签批的一律不得报销。
(三)办公用品由党政办统一购置、登记。其他各办公室需要添置的办公用品,要预先列出清单交党政办,经批准后统一采购。
(四)出差需借公款的,必须报乡长审批后,方可借款,并在出差回来后及时结清。
(五)乡党政办公室和财政所做好公共财物、固定资产登记核销工作。
六、车辆管理制度
(一)车辆登记制度
1.机关公车必须建立和完善档案资料,并负责管理。
2.公车档案应完整登记车辆的购置情况(包括购买时间、价格、名称、型号、编号、各种技术指标等),年审、保险、证件以及车辆的使用和保养维护等情况。
3.公车的年审、保险等情况统一由党政办负责安排,并做好登记。
(二)车辆调配制度
1.党政办是机关公车的主管部门,公务用车由党政办根据公务需要进行统筹,并负责调配安排。
2.乡机关因公务急需用车时,各站所除车辆故障或外出等情况外,必须无条件服从乡党政综合办公室的统一调派。
3.使用公车必须严格执行公事用公车、私事不准用公车的规定。党政办以“效能优先、兼顾公平”为出发点,保证主要领导用车,副职领导开会用车,坚持以大事先用、小事缓用的车辆安排原则,确保乡中心工作或集体(5人或以上)同一公务活动的用车需要管理公车。
(1)凡因公事需要使用公车的,用车人必须到党政办领取派车单,同时党政办做好登记。
(2)无公务的公车必须停放在政府停车场,用车人在完成公务后必须将公车停放回指定地点,需要在外过夜的,须经分管领导同意后,报知党政办备案。
(3)用车人必须妥善保管好公车及相关证件。
(4)使用公车过程中,如出现意外情况,用车人必须及时报告,妥善处理。
(5)用车人不得利用使用公车之机办理私事。用车人使用公车办理公事时故意或听从他人建议绕道办理私事,或未经同意当天使用后没有将车停放回指定停车场的,用车人被视为公车私用。凡公车私用的,将严格按照有关规定,给予批评教育,并要承担所有公车私用费用;严重的,将给予纪律处分。
(6)凡利用公车维修保养、加油、购置必需品之机,顺便用公款支付全部或部分私车维修保养、加油和私人购物等费用的,一经查实,追究当事人贪污、侵占国家、集体财物的违纪违法责任。
(7)关于租车问题。如果乡机关车辆调动不开需要租车,必须经主要领导批准,方可租车,租车时也必须要到党政办领取派车单,凭派车单办理报销手续,否则一律不予报销。
(8)乡机关车辆必须到指定加油站(点)加油,需履行党政办相关责任人开单、签字,司机签字,党政办负责人审核签字手续,最后由党政办责任人和财会人员统一结算,加油票据经乡长审核签字后入帐,无特殊情况的不得到非指定加油站(点)加油。
(三)车辆维修保养制度
1.公车司机应对属于本人管理的车辆(由党政办安排)进行保养维护。
2.需要维修的公车,由司机及时将车送到维修点进行估算维修保养费用,经核实并加具意见后,将申请表和估价单一并呈送乡长进行审批,经同意后方可进行。公车在节假日或外出等情况下,急需维修保养的,可通过电话联系的方式进行层级请示,经同意后方可进行。但在事后要补办有关审批手续。
3.审批权限(包括预计所需经费和实际维修保养经费)按相关规定执行。
4.公车维修保养后,要凭车辆维修保养清单及负责该车辆的司机和党政办负责人签字证明的发票,经乡长审批后方可报销。
5.公车的管理由专职驾驶员负责,定期检查公车的使用情况,并进行每月公布,接受全体职工的监督。
(四)驾驶员管理制度
1.鉴于我乡工作的特殊性,为确保一些紧急性、突发性工作的完成,驾驶员应24小时开机,保证办公室调度顺畅。一个月内发生一次联系不上者,扣发当月工资20元,并承担相应后果。
2.驾驶员应严格遵守道路交通安全法律法规,在工作期间严禁喝酒,严禁违规行车,严禁公车私用,违者一切后果自负。
3.驾驶员私自动用车辆发生交通事故等严重后果,一切责任自负,并给予纪律处分,触犯刑律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4.领导将公务用车交非专职驾驶员驾驶,驾驶员擅自将公务用车交给他人驾驶,造成的一切后果由驾驶员负责,领导安排的,造成的后果由领导负责。
(五)未经主要领导同意,不允许驾驶员将车辆外借、出租和私自用车,否则,一切费用、后果自负,并视情节追究责任。经主要领导同意,车辆外借,一律由本单位驾驶员驾车前往。经主要领导同意,私人用车,按每公里0.5元收取燃油费,由驾驶员累计里程,由个人交到乡财务室。
七、干部职工(家属)病、丧探望制度
(一)对因病需到保山、德宏住院治疗的干部职工,入院、出院时,由单位安排车辆接送。
(二)干部职工住院期间,由党政办组织探望,探望购买物品控制在200元以内,由党政办通知干部职工所在单位负责人和分管联系领导参加;需主要领导或其他干部参加探望的,由分管领导向主要领导报告后具体决定。
(三)干部职工的配偶、父母、子女住院的,由领导组织相关人员探望,探望购买物品控制在200元以内。
(四)干部职工、干部职工的配偶、父母去世的,如家在县城,由单位送花圈,并组织在家的领导班子成员和相关人员悼望;如家不在县城,由单位组织干部职工代表进行悼望。
八、食堂管理及接待管理制度
(一)食堂管理制度
1.食堂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烹饪技术和服务质量。
2.实行采购、验收制度。采购员与炊事员采、验公开,当面签收,保证款物相符。食堂每月将收支情况报告主要领导。
3.食堂炊事用具要定期消毒,炊事员与采购员按要求每年体检1—2次,厨房、餐厅保持清洁、卫生。食堂工作人员要节约用水、用电,爱护炊事用具和其他公物。
(二)接待管理制度
1、接待就餐:原则上安排在乡廉政食堂,特殊情况需在餐馆就餐的,必须向由办公室向主要领导报告后方可安排,否则,发生的餐费一律不得报销处理。
2、接待标准:接待要厉行节约,严格控制接待标准。就餐、会议、娱乐时不摆放香烟,酒水原则上喝本地老白干,不上高档酒。住宿除特殊情况,原则上能合并住的就合并。
3、结账管理:办公室要做到餐费、住宿费、接待用品所发生费用记账一天一结,且办公室单独建立账本,不定期和财务人员一同与业主进行对账。就餐、住宿,原则上只有办公室主任签字生效,特殊情况,需由当事人向办公室主任报告,并做好乡结账本记录。
九、党风廉政建设制度
(一)带头遵纪守法。认真贯彻执行中央、省、市、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有关规定。坚持经常性的廉政教育,进一步提高加强廉政建设重要性的认识,做到公道正派,廉洁自律,在政治上、思想上和行动上同党中央保持高度一致。
(二)坚持重大决策民主化制度,严格遵守组织人事制度。凡属重大决策、干部任免和大额度资金的使用,必须经办公室主任会议讨论决定。严格执行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有关制度、规定,禁止借选拔任用干部和机构调整之机谋取私利。
(三)坚持立党为公、勤政为民,为基层排忧解难。严禁利用职务之便或以领导的名义为个人、亲友谋取私利;自觉抵制奢侈浪费等不正之风,严禁用公款搞吃喝宴请;严禁利用职务之便“吃、拿、卡、要、报”。
(四)认真执行会议申报制度。凡经批准召开的会议,其会议地点、规模、时间、人员、经费由办公室统一审定。
(五)遵守社会主义公德,自觉抵制社会丑恶现象。婚丧嫁娶不搞大操大办,不搞封建迷信和赌博等活动。
十、印章管理制度
1、本单位的公章由党政办负责统一保管,任何人未经同意不得擅自使用公章;公章使用必须实行登记制度,发现公章管理不严,一次扣相关人员绩效考核分1分,并追究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2、本单位的章程、合同、协议等涉及本单位财产产权需加盖公章的,未经主要领导审签,办公室不得擅自盖章。
3、所有财务报表(对外提供有关资料的)、税务登记,统一由乡长审签后方可盖章。
4、银行开设账户,未经主要领导审签,不得擅自盖章。
5、不得在空白凭证、便签上加盖公章。
6、一般情况不得将印章携带出办公室使用,特殊情况需要带印章外出使用的,必须经办公室主任批准注明用途后交由专人保管使用。
7、印章要专柜加锁保管,使用后要及时锁好,并做好日常维护。
8、印章管理人员离职或调离时,应将印章妥善移交给接管人员。
十一、乡政府机关院内卫生制度
1.每周星期一早上8:00,由在家乡政府院内干部职工统一参加打扫卫生。
2.乡政府院内物品摆放整齐,环境整洁。做到“五无”,即:墙壁、桌面无灰尘、无蜘蛛网、无蚊蝇、无垃圾、地面无杂物。
3.个人生活用品,不要放在办公室内,需要放置的必须(挂)放整齐。
4.办公桌椅要擦干净,室内所有办公用品保持无灰尘。
5.当天垃圾要当天清理。
6.做到窗明几净,办公室水杯随时保持清洁干净。
7.爱护和保持公共场所卫生,除上级规定检查清扫外,每天对室内及活动场所卫生进行全面清扫。
十二、考勤及请销假管理制度
(一)考勤制度
1.作息时间:未驻村工作队员每天上午8:00到乡党政办签到,驻村工作队员按照《驻村工作队员管理办法》规定执行,乡直各单位、各中心参照执行,出勤情况将作为年终考核的依据。
2.双休制度(试行)
(1)各部门、各单位在统筹好周末值班的前提下,实行双休;
(2)工作重点时段具体由乡党政办视情况通知。
3.实行双休日的单位必须安排好值班人员,领导和值班人员必须保持24小时开机。
(二)请销假制度
1.严格请销假
(1)一般干部职工请假,1天之内由各办公室、各中心负责人审批,并报分管领导;1天以上3天以内由分管领导审批,并报主要领导;3天及以上由主要领导审批。
(2)班子成员请假由书记、乡长批准。
(3)凡请假者,必须写出请假条,按权限签批后,方可休假;特殊情况可口头请假,后补假条;否则,按旷工论处。
(4)做好考勤登记,将考勤结果于次月4日前送党政办备案,并送办公室领导阅。
2.按时上班,不迟到、不早退、不旷工。室内外清洁卫生等准备工作须在上班之前完成。上班时间不准串岗,严禁大声喧哗、吃零食、做私活,严禁溜班、逛街、提前下班。不准带小孩上班。上班时间做到仪表整洁,不准穿拖鞋、背心和披衣服上班。
3.严格上班签到。带班领导负责按时上班情况的督促检查,每月在干部职工会上通报一次上班纪律情况。
4.树立效率观念,强化速度、质量、职责意识,对领导交办的事项,必须在规定的时限内完成。对日常工作,按岗位责任制的要求抓好运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