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4070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7-16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镇直各单位:
现将《勐糯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4年7月16日
(此件有删减)
勐糯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2024—2026年)方案
根据《中共云南省委办公厅、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方案(2024—2026年)〉的通知》要求,结合勐糯镇实际制定本方案,请各部门结合实际认真贯彻落实。
一、目标任务
建立健全的消防安全责任体系,确立消防安全责任主体,明确各级部门、企事业单位和个人的消防安全责任,将消防安全责任落实到具体岗位和人员,确保责任到人。
二、组织领导
为切实加强的组织领导,成立勐糯镇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正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赵金荣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冯 巍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杨优爱 副镇长
陶民东 副镇长
赵胜东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国彪 党群服务中心主任
杨 平 综合行政执法队队长
郑亚羽 综合保障和技术服务中心主任
杨兴齐 勐糯供电所所长
王文杰 红勐中队队长
银正勐 勐糯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鲁丽华 大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加龙 海头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匡大有 田坡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罗元年 沟心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 美 从岗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综合行政执法队,由赵金荣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镇专职消防队队员为办公室成员,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三、职责分工
(一)综合行政执法队(政府专职消防队、消防工作站)
1.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负责对人员密集场所在门窗上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等障碍物依法进行拆除;
2.违规焊接与切割作业:负责对焊接与切割等动火作业依法开展消防监督检查,实施消防监督管理;
3.电动自行车领域:负责加强电动自行车违反消防安全管理规定停放等行为的监督管理,牵头依法对进楼入户、飞线充电等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开展检查劝阻、执法查处和宣传提示。对群众举报的违规停放充电行为,及时予以纠治。加强电动自行车消防安全宣传,提高全民消防安全意识;
4.易地搬迁安置区:负责全面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根据省人民政府行政执法赋权事项,统筹发动基层力量对本地区易地搬迁安置区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督促指导易地搬迁安置区所在村民委员会落实法定消防安全责任;按照“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联动工作机制,召集有关部门对易地搬迁安置区火灾隐患实施联合治理。依法查处易地搬迁安置区存在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5.“四名一文一传”场所: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文物建筑、传统村落中的消防安全重点单位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对本地区“四名一文一传”场所开展消防安全排查,登记梳理单位场所基本信息和消防安全状况,分类建立底数清单和火灾隐患清单;按照“街镇吹哨、部门报到”火灾风险隐患排查整治联动工作机制,召集有关部门对“四名一文一传”场所火灾隐患实施联合治理;
6.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对消防安全重点单位中的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开展消防监督检查,依法查处消防安全违法行为和火灾隐患;
7.九小场所:负责按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小生产加工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8.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负责按职责会同有关部门对建材、烟草等工贸行业以及烟花爆竹等生产劳动密集型企业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9.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依法依规监督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企业安全生产管理工作,督促企业做好涉及危险化学品重大危险源的排查、辨识、上报备案、核销工作,指导有关企业制定和演练应急处置预案;
10.焊接与切割作业: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安全生产法》《安全生产培训管理办法》《特种作业人员安全技术培训考核管理规定》等法律规定,负责焊工特种作业操作培训和考试机构(点)的监督管理,督促严格落实培训、考试、发证制度;
(二)市场监督管理所
1.九小场所:负责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配合镇级有关监管、执法部门加强商品交易市场中“九小场所”的安全检查;配合有关部门依法依规查处、取缔、吊销未经消防安全许可或者不符合消防安全条件的经营主体的生产、经营资格;
2.多业态混合生产经营场所:负责督促涉及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
3.违规焊接与切割作业:一是负责依法落实职责范围内特种设备焊接操作人员考试发证和考试机构(点)的监督管理。二是负责特种设备生产(包括设计、制造、安装、改造、修理)、经营、使用环节的安全监管,督促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落实安全生产和消防安全工作职责,宣传引导特种设备生产、经营、使用单位规范焊接与切割作业管理;
4.电动自行车领域:一是负责电动自行车及其蓄电池等有关产品的质量监督管理工作,将电动自行车蓄电池、充电器等核心部件依法纳入强制性产品认证管理范围,持续加强对电动自行车强制性产品认证、检测机构的监督管理,强化对生产企业质量保证能力的检查,提高产品认证有效性。二是督促电动自行车及蓄电池、充电器销售企业建立并执行进货检查验收制度,严格核查产品合格证明、强制性产品认证等信息。持续开展流通领域产品质量执法查处,严厉查处生产、销售假冒伪劣产品违法行为;
5.规范员工培训:督促社会单位严格落实消防安全培训和经常性消防安全教育制度,实行新上岗和进入新岗位员工“岗前必训”;
(三)派出所、红勐中队
1.负责电动自行车的登记和通行管理,按照《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管理规定》等规定,对上道路行驶的电动自行车进行登记上牌,相关信息录入“云南省电动自行车登记管理系统”;
2.对执法及事故查处过程中发现的涉及非法改装、违法生产销售等问题及时通报有关部门;
3.加强电动自行车交通安全宣传;
4.违规焊接与切割作业:负责有关行业民爆物品存储、流通等过程监管,依法查处涉及消防安全的违法犯罪行为;
(四)供电所
负责指导督促电动自行车充电设施建设和运行单位加强充电设施安全检测和维护管理,定期对建筑内电动自行车供电设施、电气线路进行检测,对用电单位和个人违规拉线充电等可能引发火灾事故的行为,应及时予以制止。
(五)经济发展办公室
1.违规设置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一是按照消防有关法律法规和标准规范要求,依法依规对申请建设工程规划许可涉及的户外广告牌、外装饰等进行严格审批。二是负责对“私搭乱建”行为中违反建设工程规划许可、违法侵占公共空间等进行认定。三是负责配合消防、综合行政执法部门依法组织对违规设置影响逃生和灭火救援的防盗网、铁栅栏、户外广告牌进行拆除;
2.电动自行车领域违规问题:严格新建居住项目规划审批管理,将电动自行车停放充电设施纳入项目配套,明确布局和配建比。因既有小区场地资源紧张、无固定停放场所、无电源条件的,依法依规合理利用周边公共开放空间设置停放场所、充电设施,涉及规划调整的,优化程序简易办理。
(六)社会事务办公室
负责对养老院、儿童福利院等民政服务机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七)中心学校
负责牵头对中小学校、幼儿园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八)各村
按照权责一致原则,建立覆盖村、村民小组、网格及有关人员的消防工作职责清单,构建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的消防责任体系。落实消防安全属地管理责任,认真履行日常管理、防火检查巡查、隐患督改和宣传培训等职责。
(九)卫生院
1.九小场所:一是负责牵头对小医疗美容场所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二是负责牵头对小型医疗机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2.人员密集场所:负责对医疗机构开展火灾隐患排查整治。
(十)其他负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的部门
违规焊接与切割作业:负责本行业领域焊接与切割作业安全整治,依法加强监督管理。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各部门要充分认识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重要意义,按照主要领导统筹抓、分管领导具体抓、业务人员主动抓的总体要求,采取党委会、党委(党组)理论学习中心组集中学习等形式全面宣传贯彻解读、研究落实措施,切实构建贯通全社会各单位、畅通基层末梢网络的大消防工作格局。
(二)压实工作责任。各部门要立足职能职责,对照重点目标任务和职责分工清单,进一步分解细化任务、明确责任主体、工作标准、完成时限,分地区、分部门细化明确年度工作计划,确保各项任务落实到位。
(三)强化跟踪落实。各部门要加强对消防安全治本攻坚三年行动的评估问效,及时查找短板弱项,解决存在问题。要建立消防安全工作督办督改机制,将消防安全工作纳入综合考评和政务督查内容,加强对本辖区、本系统任务分工落实情况的跟踪问效,每季度至少开展一轮实地督导,对工作进度迟缓、落实不力的要及时按规定进行督办问责;对发生较大以上或有重大社会影响火灾事故的地区,将依规依纪依法追究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