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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40323-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4-03-2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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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安全生产监管
勐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勐各单位:

为贯彻落实国家、省、市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安排部署和要求,切实抓好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现将《勐糯镇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抓好贯彻落实。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23日        

(此件有删减)

勐糯镇2024年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清明节期间森林火险火险等级持续较高,加之受上坟祭祀、旅游踏青和春耕生产等野外火源威胁,历来是火灾易发高发期,也是最容易引起扑火伤亡的危险期。为有效防控森林草原火灾,杜绝人员伤亡事故,特制定全镇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和党的二十大精神为指引,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保持高度“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警觉性,认真贯彻落实省、市、县森林草原防火命令(禁火令),以不发生森林草原火灾为最高目标,扎实有效开展防控工作,确保人民生命财产和森林生态安全。

二、组织领导及工作任务

全镇成立督查组1支、巡查组2支,各组之间既要独立开展工作,又要相互支持配合,最终实现有效管控野外火源,严防森林火灾发生。

(一)镇级督查组

组 长:熊正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李 蕊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成 员:林业站全体成员

工作任务:负责对全镇清明节期间防控工作进行督促检查,并督促派出的两个巡查组开展工作。

(二)镇级巡查组

第一组

组 长:鲁大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成 员:刘巨松 镇消防站站长

镇消防站成员

负责巡查丛岗村、大寨社区、勐糯社区。

第二组

组 长:赵金荣 党委委员、副镇长

成 员:赵 坚 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各成员单位负责人

负责巡查海头社区、田坡社区、沟心寨村。

各巡查组在巡查过程中,要在清明节期间完成对所负责村(社区)的督促检查,巡查、督查结束后,将巡查登记表及督查情况报镇指挥所办公室。

三、防控原则和步骤安排

(一)防控原则。坚持“预防为主,积极消灭,生命至上,安全第一”的工作方针和统一领导、属地管理、条块结合、分级负责的原则。

(二)防控步骤。各村(社区)要建立健全清明节期间森林草原火灾防控工作机制,确保人力、财力、物力有效保障。结合山情、林情、社情,制定针对性较强的防控方案,统筹安排、科学布防。

(三)集中上坟及防控时间安排

集中上坟时间:2024年4月4日—7日。

集中防控时间:清明节前后一周(2024年3月25日至4月14日),各村(社区)结合辖区上坟情况按需延长。

四、防控措施

(一)迅速安排落实,及时上报相关材料。各村(社区)及挂包单位要迅速配合、村、组防控工作会议,严格落实规定时间上坟和指定地点集中烧香烛纸冥制度,确保工作有序开展。

(二)发放防火责任告知书,上好“防火一堂课”。各村(社区)要将《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附件2)发放到党员、干部职工,并于3月27日前将《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火责任告知书发放登记表》(附件3)报镇指挥所办公室。党员、干部职工要带头将告知书利用微信群群发家属、亲戚、朋友,以点带面,切实做到以身作则。要上好“防火一堂课”,认真组织学习《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2024年清明节期间开展“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督促党员、干部职工带头遵守相关规定,做好家庭成员的教育管理,督促家庭成员上坟不用火。

(三)强化宣传引导,迅速掀起“文明祭奠”新高潮。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党员双报道”,组织志愿者、村(社区)工作人员宣讲“文明祭奠”和防灭火知识,入户发放宣传材料,面对面向群众开展宣传,用实际行动将工作做到群众心坎上。各村(社区)要深入开展“文明祭奠”活动宣传,及时印制《致清明上坟人员的公开信》发放到户主、粘贴到坟头。教育部门要切实抓好“五个一”工程,清明节前,将“文明祭奠”活动作为一次作业和任务,督促学生、家长、教职工遵守“文明祭奠”相关规定。要充分利用村组大广播、护林员小喇叭加强宣传教育,时时提醒村民严守规定、严防火灾。宣传部门要通过公众号、广播等平台刊播“文明祭奠”公益广告。

(四)因险设防,强化野外火源管控。各村(社区)要充分利用森林火灾风险普查成果,对坟山墓场进行全面排查,因险设防,有针对性地增岗设卡,对进山入林的车辆和人员必须严格落实“防火码”扫码登记、开展防火安全检查、暂扣火种和香烛纸冥。对确需烧香烛纸冥的,要在指定的集中焚烧地点焚烧,并做好监烧工作,杜绝火源进山入林。瞭望台、护林员要加大瞭望、巡护工作力度,县乡面山、自然村、管护站要安排监测员实施监测。加强重点人群(“五种人”、未成年人和老人)管控,进一步落实监管责任,严防用火、失火。

(五)强化应急准备,严守安全底线。各村(社区)严格实行24小时值带班、有火必报、归口上报制度,要将归口报告制度宣传落实到户到人,一旦发现森林草原火情,立即报村、林业站、镇政府办公室,各级扑火队伍要加强培训和演练,按照“人在位、车满油、装上车”的要求,保持24小时临战状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