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304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4-15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
《勐糯镇村(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已经镇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3年4月15日
(此件有删减)
勐糯镇村(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国务院关于实施健康中国行动的意见》(国发〔2019〕13号)、《国务院关于深入开展爱国卫生运动的意见》(国发〔2020〕15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推进健康云南行动的实施意见》(云政发〔2020〕13号)、《云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云南省推进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方案的通知》(云政办发〔2020〕43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实施方案的通知》(〔2021〕102号)等要求,宣传卫生健康知识、培养文明卫生习惯、推广健康生活方式,引导群众践行健康强国理念,提高全民健康素养水平,促进全社会形成健康文明新风尚,勐糯镇决定组织实施“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工作目标
(一)总体目标
通过健康社区干预项目(健康家庭创建、个人健康干预)的实施达到服务对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转变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达到提升居民健康素养水平的终极目标。(每年提升3个百分点)
1.镇级工作目标
(1)组织开展本乡镇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大力组织实施“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全力推进健康倡导干预试点。
(2)逐步建立和完善镇级层面全面推进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的高效体制和长效机制,积极探索工作推进落实的方式方法途径,指导、总结村(社区)实践探索。
(3)加强对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的管理教育,加强培训考核。
3.村(社区)工作目标
(1)组织全社会全面、有效开展社区健康教育与健康促进工作,推进落实“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大力倡导健康文明生活“六条新风尚”,积极探索实践工作推进落实的方式方法途径。
(2)每个村(社区)培养一名社区健康倡导员(或健康宣传员),要求必须掌握健康倡导干预基本知识技能,并能扎根村(社区),持续不断进村入户开展倡导干预。
(3)每名社区健康倡导员每年有效倡导干预人数不低于60人(结构符合人口年龄谱系),以家庭为倡导对象暨健康家庭建设服务对象不低于10户。
(4)倡导干预对象的健康核心知识知晓率达到90%以上,行为形成率达到80%以上。
(5)探索、总结契合当地实际、可推广的健康教育与健康 促进模式(重点是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模式)。
二、项目范围及周期
本项目结合爱国卫生“七个专项行动”和“健康文明生活方式全参与行动”,在全镇5个村(社区)实施。本轮项目执行周期自2023年4月—2023年10月31日。
三、项目管理
(一)组织管理架构
成立镇级项目领导小组,指定专职人员负责项目管理工作。
5个村(社区)成立项目实施小组,明确健康倡导员。
(二)组织机构与职能
1.领导小组
为进一步加强对项目工作的领导,成立勐糯镇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工作协调领导小组。领导小组成员名单如下:
组 长:熊正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优爱 副镇长
成 员:谷品道 龙陵县第二人民医院院长
银正勐 勐糯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鲁丽华 大寨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李加龙 海头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匡大有 田坡社区党总支书记、主任
杨国彪 丛岗村党总支书记
何恩佑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余秀娟 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镇社会事务办公室,由杨优爱兼任办公室主任,主要负责专项行动的组织协调、推进落实、督导检查,余秀娟负责日常工作的开展和落实。领导小组成员如有变动,由成员单位相应岗位人员自行递补。
四、主要内容
科学分析居民健康素养状况,针对居民健康需求,找出健康行为干预重点难点,整合健康教育资源,注重实际健康行为改变,组织实施“村(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加快提升居民素养水平。
(一)创新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工作机制
1.依托县疾控中心和龙陵县第二人民医院健康教育专业机构为主的技术支持团队,为各村(社区)开展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提供技术支持。
2.建立覆盖镇村两级的工作网络。每级应有负责该项目工作的专(兼)职人员,负责建立和完善项目网络工作和相应工作制度。
组建村(社区)健康倡导员队伍。健康倡导员由社会事务员担任,应具有一定文化水平,语言表达、沟通能力强,熟悉当地群众,善于做群众工作,在群众中较有影响力,通过培训能够掌握并运用基本健康知识、倡导技巧、干预方法。
镇级由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余秀娟负责健康倡导员的日常管理、督促,召开日常工作例会,对健康倡导员进行现场指导,年度内辖区所有村(社区)至少覆盖一次。
(二)健康倡导员为居民提供入户的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服务
1.社区倡导服务对象的选择
(1)个人为倡导对象的确定:
村(社区)范围内确定60人并提供社区健康干预服务,服务对象应当来自不同的家庭。(60人来自60户不同户主,2022年接受过倡导干预的服务对象均不纳入2023年度倡导干预服务个人对象。)
按照云南省第七次人口普查数据的年龄、性别结构,以村(社区)为单位选择服务对象,每个村(社区)健康倡导员需要在管辖范围内确定60人并提供服务,服务对象应当来自不同的家庭。相应的年龄、性别要求如下表:
性别年龄组 | 男(人) | 女(人) |
15-24岁 | 6 | 6 |
25-34岁 | 7 | 7 |
35-44岁 | 9 | 9 |
45-54岁 | 5 | 5 |
55-69岁 | 3 | 3 |
合计 | 30 | 30 |
每个月至少覆盖干预对象一次,项目周期内覆盖干预对象至少6次。
结合当地实际,在选择服务对象时优先考虑在家庭中能影响其他家庭成员的人员,如承担家庭成员照料、主厨或家庭中具有较高文化程度者作为服务对象。
在全部服务对象中至少确定50%作为重点倡导对象,重点倡导对象的入选标准为具备以下4条标准中的3条及以上:(1)受教育程度为小学及以下;(2)健康知识掌握程度较低,超过60%知识点不了解;(3)肥胖或者患有高血压、糖尿病;(4)不健康生活行为习惯突出,如膳食不合理、吸烟、经常饮酒和缺乏身体活动。
(2)以家庭为倡导对象暨健康家庭建设服务对象确定(健康家庭创建)。
参与健康家庭创建可以从2022年接受过倡导干预的服务对象中知识和行为改变较好人员中选择其家庭作为健康倡导服务对象,也可选择其他未受倡导干预的家庭。要求选择的家庭人口数不少于3人(全部家庭健康倡导干预人数平均4人以上),健康倡导员需在项目周期内开展6次家庭健康倡导干预。
健康家庭建设的指导评估和指导的内容包含:基本健康知识、家庭环境卫生情况、家庭成员个人基本卫生习惯、健康生活方式等。
2.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的主要内容
根据社区和农村居民的特点和需求,结合当地实际,主要普及重点慢性病(糖尿病、高血压)、重点传染病(艾滋病、结核)、地方病、心理健康、安全与急救等的盲区知识点,倡导少油少盐低糖饮食、少吃腌制品、科学运动、戒烟限酒、心理平衡等健康生活方式,普及自测血压、使用体温测量、判别体重是否正常、远离传染病、急救处理等健康技能,实现“健康生活少生病”。开展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采取突出要点、从易到难、重点倡导的方式进行。各村(社区)健康倡导员可根据服务对象对知识和技能的掌握情况适时调整倡导内容。
3.健康教育和行为倡导的频次和目标
健康倡导员必须以“一对一、面对面”的方式开展倡导干预,通过定期、持续地入户针对性交流、日常生活中的简短干预等方式开展健康教育倡导和不健康行为习惯干预。每个月至少覆盖干预对象一次,周期内覆盖干预对象至少6次。
(1)个人行为干预
第一次干预要填写云南省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全面掌握干预对象健康知识掌握情况。之后的干预工作根据干预对象健康知识掌握情况,采取突出要点、从易到难、重点倡导的方式进行,六次干预结束,被倡导对象基本掌握记录表中知识。每次干预都要拍摄照片,填写干预记录表,记录干预内容。
(2)家庭行为干预
第一次干预要填写健康家庭评分标准表,全面评估干预家庭存在问题。之后的干预工作根据干预家庭存在问题,采取突出要点、从易到难、重点倡导的方式进行,六次干预结束,被倡导家庭能评分达到70分以上。每次干预都要照照片,记录干预内容。最后一次干预完成后进行健康家庭评分。
要求在项目实施周期内,让所覆盖的干预对象掌握基本健康知识和技能,转变其不利于健康的生活方式和行为习惯,具备健康素养。
(三)整合资源,提供全方位健康服务
1.整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健康素养促进行动项目,为居民提供宣传材料和健康实用工具等支持。
2.整合国家基本公共卫生服务,在对村民开展的健康讲座、一对一个体化健康服务中,强化健康倡导员工作手册中的核心健康知识,倡导健康生活方式,教授健康技能。
3.健康村(社区)创建要积极组织开展健康教育活动,比如健康技能比赛、知识竞赛、戒烟比赛等,营造健康生活的浓厚氛围。
(四)强化村(社区)健康支持环境
1.试点村(社区)以落实爱国卫生“7个专项行动”为契机,将健康公约和健康守则等行为规范纳入村规民约,倡导健康责任人理念。
2.借助试点村(社区)的健康教育宣传栏、卫生健康标语及广告牌等,普及项目中重点传播的健康核心知识和技能。
3.创新工作方式,借助微信、QQ、12320卫生热线等健康科普平台,为居民提供有针对性的健康知识、健康信息咨询、甚至就医挂号等服务。
4.借助体育健身工程,建设适合居民日常锻炼的体育设施及健康步道。
(五)加强信息报送
村(社区)健康倡导员每次开展面对面干预须填写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与工作记录表(附件2,纸质版)。
乡镇负责人须填写社区健康倡导员入户宣传干预工作汇总表(附件3,电子版)、社区健康倡导和行为干预项目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附件4,电子版),工作简讯一篇。于次月5日向县项目管理办公室上报1次汇总表和工作进展情况上报表。
五、经费保障
(一)每个村(社区)工作人员的健康倡导干预报酬为:每成功倡导干预1人补助51.43元,每个试点村(社区)每年补助3600元。按协议管理方式支付聘用的健康倡导员劳务费用。项目管理办公室与健康倡导员签订工作协议(附件5),明确其工作职责、工作量和劳务报酬。支付劳务费用前,要对倡导员的工作进行考核和评价。
(二)省级将对服务效果明显、考核结果优秀的试点地区给予适当奖励补助。
六、档案管理与信息交流
(一)撰写工作计划、与健康倡导员签订工作协议(附件5)。
(二)召开确定干预对象会议(收集会议照片、会议记录)提供干预对象花名册。
(三)定期召社区健康倡导员干预工作会议、研究存在问题及解决方案。(两个月一次、收集会议照片、会议记录)
(四)社区健康倡导与行为干预项目个人基本情况评估工作记录表(六次记录)、每次对干预对象开展干预工作内容明细记录。
(五)撰写年度工作总结。
七、督导与评估
(一)督导
乡镇负责人每个季度对村(社区)至少进行1次项目督导工作,重点督导项目的完成情况(附件6)。
(二)评估
项目终期对村(社区)健康倡导员和服务对象进行评估。根据干预频次、培训资料、活动痕迹,对社区健康倡导员工作进行过程评估(附件7)。对服务对象核心健康知识和健康行为进行监测调查,评估社区倡导员工作开展的成效,并对项目进行效果评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