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3022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3-02-20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勐各单位:
《勐糯镇生猪屠宰及生鲜猪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已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同意,现将其印发给你们,请认真按照要求抓好贯彻落实。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0日
(此件有删减)
勐糯镇生猪屠宰及生鲜猪肉市场专项治理工作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全镇生猪屠宰及生鲜猪肉市场管理,规范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经营行为,保障肉食品安全。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安全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动物防疫法》《生猪屠宰管理条例》等法律法规规定,以及《龙陵县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治理方案》要求,结合我镇实际制定以下工作方案:
一、工作目标和时限
2023年6月底前完成全镇生猪定点屠宰及市场规范。
二、工作重点
凡在本镇内从事猪肉产品经营,必须到定点屠宰厂(场)进行屠宰,严禁在定点屠宰厂(场)以外的其它场所擅自屠宰,同时倡导群众个人自食进入定点屠宰厂(场)进行屠宰。重点整治生猪未经定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生产加工经营依法应当检疫而未经检疫的猪肉产品,进入市场的肉食品无肉品检疫合格验讫章、肉品品质检验合格验讫章、动物检疫合格证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明及非洲猪瘟检测报告(以下简称“两章两证一报告”)以及生猪屠宰经营活动中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
三、组织保障
为确保专项治理工作有序推进,成立勐糯镇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熊正涛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鲁大年 党委委员、人大主席
邵宗毕 党委副书记
赵 晗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冯 巍 党委副书记(挂职)
赵 磊 党委副书记(挂职)
苏亚娟 党委委员、纪委书记
赵金荣 党委委员、副镇长
李 蕊 党委委员、组织委员
杨 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杨优爱 副镇长
郭积怀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陶民东 副镇长
张丽波 财政所所长
赵盛东 勐糯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杨善泽 勐糯司法所所长
成 员:郑亚羽 党政办负责人
李国辉 乡村振兴办负责人
番茂忠 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办公室负责人
杨超能 国土和村镇规划建设服务中心负责人
毕丽龙 安监站负责人
彭春锋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
张继平 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副主任
赵 坚 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祖芹 社会保障服务中心负责人
何恩佑 社会事务办负责人
银正勐 勐糯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鲁丽华 大寨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李家龙 海头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匡大有 田坡社区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唐永国 沟心寨村党总支书记、村委会主任
杨国彪 丛岗村党总支书记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由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彭春锋担任办公室主任,工作人员从各责任部门抽调,负责处理日常事务。领导小组下设5个工作组:
(一)综合协调组
组 长:邵宗毕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金荣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盛东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郑亚羽、番茂忠、彭春锋、张继平、陈志娇
工作职责:承担工作专班职责,负责相关配套政策制定及治理工作的统筹协调,做好上传下达工作;及时收集整理工作中的重点难点问题,研究制定工作推进措施,适时组织召开领导小组会议,组织协调各工作组推进工作任务落实;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二)宣传动员组
组 长:邵宗毕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金荣 党委委员、副镇长
赵盛东 市场监督管理所所长
成 员:郑亚羽、番茂忠、彭春锋、张继平、陈志娇、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
工作职责:结合各阶段工作实际,适时组织工作力量开展相关法律法规及治理工作业务培训;组建工作专班到村、组、户(经营业主)点对点开展有关政策宣传。
(三)集中整治组
组 长:邵宗毕 党委副书记
副组长:赵金荣 党委委员、副镇长
郭积怀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派出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集镇中队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劝导集市肉品经营户出售“两章两证一报告”合格猪肉;依法查处辖区内未经定点私屠滥宰、制售注水肉和病害肉以及生猪屠宰经营活动的其它违法违规行为;严厉打击辖区内经营猪肉产品无“两章两证一报告”的违法行为。
(四)信访维稳组
组 长:赵 晗 党委副书记(专抓政法)、武装部长
副组长:杨善泽 司法所所长
番茂忠 综治办负责人
成 员:镇综治办全体人员、各村(社区)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工作过程中社会稳定风险评估、群众来信来访、处突维稳等工作;完成领导小组交办的其他工作。
(五)舆情处置组
组 长:杨 烁 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副组长:郭积怀 副镇长、派出所所长
朱 珊 宣传办工作人员
成 员:党政办、派出所、市场监管所、农业综合服务中心相关人员、各村(社区)相关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在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期间的舆情监测和处置,监督社会面和网络舆论,出现负面舆论时,及时作出回应,对编造虚假言论造成不良社会影响的依法依规进行严肃查处。
四、实施步骤及方法
生猪屠宰及猪肉产品市场监管专项治理工作分为三个阶段。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3年2月10日至3月31日)
广泛开展宣传教育,通过电视、广播、专栏、标语、微信群、公众号及发放宣传单等方式开展肉品安全消费知识和相关法律法规宣传,提高公众食品安全意识,提升生猪定点屠宰的公众认知度和参与度,营造家喻户晓、人人皆知的良好舆论氛围。在辖区内各集市及人员密集场所开通投诉通道,在场所显著位置公布私屠滥宰行为举报电话,对群众举报的重点问题分门别类建立台账,细化监管措施,确保件件有结果,并有针对性地对不法商贩开展教育警示提醒。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3年4月1日至5月30日)
对进入市场、学校、超市、餐馆、各类食堂的生鲜猪肉进行集中检查,对无“两章两证一报告”的生猪产品销售行为深挖严查,对未经检疫、检验上市销售行为发现一起查处一起,一律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处理。对涉嫌非法收购、贩卖、屠宰病死猪,私屠滥宰,加工制售病死猪肉制品行为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3年6月1日并长期坚持)
整治阶段结束后,成立联合检查小组,定期到集市检查上市猪肉是否取得“两章两证一报告”,建立长效机制,防止问题反弹。
五、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镇直各单位、各村(社区)要进一步提高认识,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扎实开展专项整治工作。本次专项整治工作在县、镇专项治理工作领导小组的统一领导下,由各工作组牵头协调,各工作组要进一步细化分工、明确责任,确保治理工作顺利开展。
(二)高位推动,责任到位。各工作组要形成统一、协调、高效的生猪屠宰行业的专项整治,按照相关法律法规大胆执法。
(三)加强宣传,广泛动员。通过网络、电视等媒体做好宣传工作,营造打击私屠滥宰行为的强大声势。公开曝光一批“典型”案例,有力震慑违法犯罪行为。要通报曝光此次专项行动中的典型案例,充分发挥典型案件的警示作用,提高公众认知,营造全民反对私屠滥宰的社会环境和良好的舆论氛围。
(四)明确职能,强化落实。进一步明确联络渠道,保持联络畅通,镇直各单位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联络员。