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10930-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为全面加强我镇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革除食用野生动物陋习,维护野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有效防范重大公共卫生风险,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按照龙陵县人民政府关于印发《龙陵县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及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印发龙陵县林业和草原局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方案的通知》有关精神,结合我镇工作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坚持以习近平生态文明思想为指导,践行“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生态理念,贯彻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植物保护条例》,按照“全面保护、严厉打击、科学监测、广泛宣传”的原则,加强野生动植物保护,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的违法犯罪行为,为野生动植物创造安全的栖息生存环境,维护生物安全和生态安全,为全镇生态文明建设做出有力贡献。
二、任务目标组织巡护野生动植物生长地、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清理整顿区域内驯养繁殖场所,查处无照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违法行为;在全镇林区范围内开展生态宣传,加强源头防护,每个村最低有一次以上的宣传,重点村、重点区域2次以上。
三、方法及步骤
(一)摸底排查阶段(2021年10月1日—10月31日)加强对专项行动的动员部署,加大宣传教育力度;进一步加强对野生动植物生长地、栖息繁衍地、迁徙停歇地、迁徙通道及活动区域的日常巡护;积极开展野生动物驯养繁殖场所的清理整顿工作,严肃查处无照驯养、繁殖国家重点保护野生动物及其制品的违法行为;与三江口林场、保护局联合开展宣传及巡查,确保辖区内不留死角;集中摸排梳理违法犯罪线索,深入剖析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的突出问题,明确专项行动的打击重点和目标任务,为精确打击、精密防控和精准治理奠定基础。
(二)打击整治阶段(2021年11月1日—2022年6月30日)根据摸底排查情况,积极配合相关部门做好野生动植物生长地、栖息地、餐馆、集贸市场、驯养繁育场、边境通道、寄递行业等重点地区场所的集中清理整治,对性质恶劣、影响重大的违法犯罪行为相关线索移交龙陵县公安局森林警察大队进行查办。
(三)总结提高阶段(2022年7月1日—7月10日)全面总结专项行动中取得的成效经验和好的做法,查找存在的突出问题和薄弱环节,查缺补漏,完善机制,提高野生动植物资源保护管理水平。
(四)巩固成果阶段(2022年7月11日—7月31日)积极开展“回头看”工作,针对专项行动中存在的问题和不足,进行有针对性地整改,建立长效机制,巩固专项行动成果。
四、组织保障
为进一步压实主体责任,统筹推进工作任务,确保专项行动取得实效,成立勐糯镇依法打击破坏野生动植物资源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工作领导小组。
组 长: 邱广海 党委副书记、镇长
副组长:杨永兴 副镇长
成 员: 李家有 镇林业服务中心负责人
赵 坚 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尹继红 镇林业服务中心工作人员
银正勐 勐糯社区党总支书记
鲁丽华 大寨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李加龙 海头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匡大有 田坡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杨国彪 丛岗村党总支书记
唐永国 沟心寨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林业服务中心,由李家有任办公室主任,尹继红为联络员,负责专项行动的信息收集整理、统计上报等具体日常事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