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1-9/2020121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2-17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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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抓实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森林草原防灭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防火常识、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内 容为宣传重点,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举全镇之力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氛围。
二、实施要点
(一)狠抓“依法治火”宣传教育。一是筑牢防灭火安全线。充分利用林业站工作人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村组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巡护,通过发放宣传单、随身广播、微信等方式创新“人防”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火情、进山卡口视频监控等先进科技设备进行“技防”宣传。加强各检查站、巡护点、物资装备等“物
防”宣传保障,推动宣传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不断提高群众防灭火法律和责任意识。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抓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灭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七大”宣传工程。以“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抓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联合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防灭火警示教育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在高火险区、城镇面山、林区要道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宣传标牌标语和插挂五彩旗,积极宣传推广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努力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五个重点”宣传教育。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重要时段、重点人群“五个重点”强化重点宣传。一是要深入林区、其周边村寨、居民点、公墓、坟场、林农林草结合部以及公路两侧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宣传教育。二是要对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及物资装备、联防联控、应急值守等重点防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带动
全镇各级压实各项工作措施。三是要深入林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四是要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等传统节日和国家、省、市、县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确保重点时段不出问题。五是要对林区群众、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等重点人群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册、微信等载体和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防灭火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紧急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性及规避风险常识,自觉遵守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老弱病残人员、未经培训人员、群众自发扑火的规定,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宣传。一是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防灭火安全责任书(以《龙陵县森林草原 防灭火户主通知书》替代)。二是防火检查站、卡点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三是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四是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五是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四)抓实“防火码”推广使用。在出入林区的各类检查站、卡点全面推广使用森林草原“防火码”微信小程序,严格出入人员扫码登记和检查,努力提高和养成民众自觉扫码意识和日常使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的习惯,有效防控人为火源。
(五)深化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一是通过宣传手册、公益广告、警示标语标牌等手段,对林区住户、入山旅游踏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防灭火安全宣传教育,普遍提高重点人群安全意识。二是要督促指挥部(所)成员单位组织上好干部职工“防火一堂课”,无限扩展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三是要加强林业站、村社区指挥员的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使各级指挥员真正具备准确判断火场形势、合理运用扑救战术、正确应对突发险情的素质和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逐级登记造册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确保入户率达100%。
(二)将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清明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及上级有关通告和命令粘贴到各村(社区)委员会、学校及人员活动密集的地点,同时,提高保存率。
(三)适时播放防灭火宣传公益广告和领导讲话。关注气象部门适时发布火险预报,运用微信等平台发送信息。
(四)新建和翻新标语标牌。指挥所要及时排查和梳理当前剩余宣传碑牌,全面做好统计和翻新,并且将新增7 块宣传展板
广泛张贴到6 个村(社区)和林业站。
(五)指挥所要制作防火宣传字模2 套以上,在每个村寨书
写2 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要突出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指挥所要用石灰浆在林区、道路两侧书写一批宣传标语,制作数量不限的铁皮、木板宣传牌广泛进行悬挂,标语标牌要规范整齐。
(七)印制宣传单,适时开展集市摆摊宣传。
(八)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寨、林区进行宣传,及时查处违规用火案件,将处理情况公之于众。
(九)重要时段、清明节期间,在重点林区增岗设卡,疏堵结合,开导上坟祭奠活动人员改用熟食鲜花文明祭祖,重点防范区域设置固定焚香烧纸设施,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十)落实森林防火学校“五个一”工程,逐级签订防灭火宣传教育责任书,并且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十一)组织各类扑火队伍开展防灭火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
(十二)指挥部(所)成员单位要组织上好干部职工“防火一堂课”,无限扩展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镇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将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措施贯穿于防灭火工作的全过程。林业站要下达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任务,指导督促村(社区)、小组将防灭火宣传落实落细。
(二)强化督查,严格追责问效。各级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特别是要强化防灭火任务重、火灾易发多发区域的宣传力度,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督促整改到位,及时消除漏洞盲区。凡因宣
传教育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和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三)加强管理,严守纪律。各级要增强“四个意识”,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对森林草原火灾报道的有关规定,坚持 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按照程序及时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 信息。要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 损失等重要数据,要送交上级指挥部审核,有效防控失实报道和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