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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0040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4-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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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安全生产监管
勐糯镇人民政府2020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进一步加强2020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切实有效地组织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努力提高全民食用野生菌安全意识,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工作格局,最大限度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坚持以十九大、十九届四中全会精神为指导,坚持以预防为主的工作方针,通过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地宣传野生菌中毒的基本知识和常识,努力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消除食用野生菌中毒隐患,减少食品安全事故的发生,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的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

二、目标任务

坚持面向社会、全民参与、创新方式、注重实效的原则,做到宣传工作全覆盖,努力推动全镇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呈现新局面,让食用野生菌防控知识和基本常识深入民心,家喻户晓。做到全民参与食用野生菌防控,确保不发生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

三、宣传重点

(一)以食用野生菌科普知识为重点,突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防控意识;

(二)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及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重要性;

(三)有效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出现中毒反应时的自救及应急处置等基本常识;

(四)食品安全相关预警公告、工作重点、消费提示等信息。

四、计划安排

(一)广泛深入学习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野生菌防控科普知识

各村(社区)、各有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制定方案,召开专题会议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进行安排部署,将《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的预警公告》作为当前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的一项重要内容,通过广播、网络、微信等各类媒体,以及设置宣传栏(警示牌)、印发宣传单(册)、张贴宣传标语等各种形式进行宣传,各级、各部门和各经营单位及个人应履职尽责,做到宣传无盲区、无死角。

(二)积极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主题活动

1.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月活动。利用每年6月的安全宣传月和食品安全宣传周开展与宣传食品安全知识和野生菌防控科普知识为重点的宣传活动,既要及时报道食用野生菌中毒的情况,也要在广播、微信公众号等媒体上广泛进行科普宣传报道,做到网络上有影、广播上有声、镇村有标语,让“不采、不食、不卖野生菌”的要求更深入人心。

2.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程。各村(社区)要积极实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入户工作,各村(社区)充分利用召开会议、食用野生菌中毒案例、预警公告、手机短信、横幅标语、广播广告等形式进行广泛宣传;单位食堂、建筑工地食堂、旅游景区供餐单位、养老机构食堂、医院食堂、婚丧嫁娶和会议集体用餐等区域要悬挂禁止野外自采、自食、买卖野生菌的宣传标语、横幅,做到禁止食用、加工不熟悉的野生菌。将宣传工作开展得扎实有效,力争“纵向到底、横向到边”,营造深厚的“不采、不食、不卖野生菌”氛围。

3.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进村入户”宣讲活动。野生菌生长的重点区域,要集中开展“进村入户”宣传教育,广泛深入的进行宣传,采取村包组、组包户的组织形式,充分利用3户5户联防联控机制,全面普及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的知识,切实增强广大群众防范的意识。

(三)抓好重点时期的集中宣传

4月—9月是野生菌上市的季节,各村(社区)要积极配合,落实监管责任,强化市场开办者和食品生产经营者的主体责任,严防来历不明、辨识不清的有毒野生菌上市销售;要强化对各类集中用餐单位、旅游团队餐饮服务场所、农村自办宴席、建筑工地食堂等重点单位的监督检查,严禁自采、购买、加工、供应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

(四)抓好日常时段的普遍宣传

各村(社区)要制定详实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计划,在村寨、重点路口、交通要道等地段,设置宣传牌、宣传标语等,动员全社会广泛参与。要充分发挥各地基层食品安全“一专三员”“哨点医院”作用,动员和组织他们积极开展宣传教育工作。要充分利用脱贫攻坚工作进村入户的时机,积极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宣传,做到宣传通俗易懂,群众易于接受。

五、具体任务

(一)镇、村(社区)、组逐级签订防控责任书,各村(社区)与组、农户签订承诺书,并注重宣传资料的收集和保管。登记造册发放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册,确保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册入户率达100%。

(二)将《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关于预防野生食用菌中毒的预警公告》及上级的有关通告粘贴到各村委会、学校及人员活动集中的部位。

(三)镇宣传办要在微信公众号适时公布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片及预警公告。

(四)印制宣传单,适时在集市悬挂横幅,进行摆摊宣传。

(五)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寨、社区进行宣传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应急救治,切实降低中毒发生后的死亡率。

(六)各学校充分落实“四个一”工程,即一节公开课、一期黑板报、一篇作文、一幅食品安全标语。

(七)积极提升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应急能力,认真组织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应急演练。

六、督促检查

针对辖区内菜市场和餐饮服务单位开展野生菌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各摊贩是否售卖野生菌等菌类,对于一般常用食用菌类,各摊贩是否按照要求进行售卖;查看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采购、使用野生蘑菇等菌类,对于使用一般常用食用菌类的餐饮服务单位是否按照要求进行索证索票、做好台账记录,其供货商资质材料是否齐全,餐饮废弃物等记录是否完整。积极向广大老百姓宣传食用野生菌安全知识,号召广大群众对有毒和不明野生菌不采、不卖、不买、不吃;对各中小学校食堂监督检查,严防学校食堂采购、加工有毒和不明野生菌。

七、保障措施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镇食安委的统一领导下,把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措施贯彻于食品安全工作的全过程。镇级由镇食安委领导负责,组织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以宣传示范和宣传服务为重点,迅速掀起全镇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高潮;同时,督促指导各村(社区)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各村(社区)要与“哨点医院”、“一专三员”加强协调和沟通,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多渠道、多手段、多形式地开展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工作,努力营造“不采、不食、不卖野生菌”的浓厚氛围。

(三)加强信息报送、完善通报机制。按照《食品安全法》第104规定:“医疗机构发现其接收病人属于食源性疾病病人或者疑似病人的,应当按照规定及时将相关信息向所在地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报告。县级人民政府卫生行政部门认为与食品安全有关,当及时通报同级食品药品监督管理部门”。发生食品安全事故后按规定应及时通报市场监管部门。各村(社区)要加强与镇食安办沟通联系,及时交流和反馈有关信息,并于2020年5月20日前报送相关工作总结和图片报送到镇食安办。联系人:杨兴伟、杨亚楠,联系电话:0875-6820022。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