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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200424-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4-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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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应急管理
勐糯镇2020年抗旱工作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提高我镇抗旱应急能力,最大限度地减轻旱灾对全镇人民生活、生产和生态环境等造成的影响和损失,保障全镇经济和社会全面、协调、可持续发展。

(二)编制依据。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水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水土保持法》《国家防洪抗旱应急预案》《城市节约用水管理规定》《旱灾损失及抗旱效益计算办法》等相关法律法规、规章及政策规定。

(三)适用范围。本预案适用于我镇区域内旱灾的预防和应急处置。

(四)工作原则

1.坚持“以防为主、防抗结合、防重于抗、抗重于救”的原则。

2.坚持“统筹兼顾、突出重点、兼顾一般”的原则,实行先生活、后生产,先地表、后地下,先节水、后调水,科学调度,优化配置,最大限度地满足全镇人民生活、生产、生态用水需求。

3.坚持依法抗旱的原则。

4.坚持科学、合理、实用、便于操作的原则。

5.坚持水资源可持续利用、节约用水的原则。

6.抗旱工作实行各单位、挂村领导、村组干部负责制,坚持统一指挥,部门联动,区域协调,属地组织,就地抗旱的原则。

二、组织指挥体系及职责

全镇人饮工程用水有勐糯镇集镇集中供水工程、蒋寨人饮工程、大坪子人饮工程、长岭岗人饮工程、高家寨人饮工程、裴家寨人饮工程、匡家寨人饮工程、麻缅人饮工程、下寨人饮工程、堂上水人饮工程、上寨上下组人饮工程供给,已覆盖了全镇6个村社区84个村民小组及勐糯镇康丰公司、勐糯镇铅锌公司、镇直单位共19314人。集镇集中供水水源为小河水库坝基水,经三村水厂消毒处理,目前日供水4000立方米;分散供水水源通过安装一体化净水器及建设生物漫滤池净化处理。水量、水质、用水方便程度、供水保证率均符合《云南省脱贫攻坚农村饮水安全评价细则》的标准。

全镇农业灌溉用水由河尾大沟、二结河水库供给,目前日供水30000立方米。

(一)镇组织指挥体系。镇政府成立抗旱工作领导小组,负责领导组织全镇的抗旱工作及突发事件应对处置工作。镇抗旱工作领导小组由书记任组长,分管农业、水利的副镇长任为副组长,成员由勐糯片区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水利工作站、党政办、武装部、农技站、林业站、兽医站、财政所、派出所、红勐中队、社会事务办、中心学校、卫生院、供电所、电信支局、集镇监察中队等单位负责人及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组成,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水利站,由杨培育兼任办公室主任,郭芹飞负责处理日常工作。

(二)镇抗旱领导小组职责。负责建立全镇抗旱工作制度,组织制定、修订全镇抗旱应急预案;负责全镇抗旱工作的组织、协调、监督、指导,及时掌握全镇旱情、灾情,并组织实施抗旱减灾措施及灾后处置;负责组织抗旱物资、抽水设备和制订全镇调水方案;承担上级抗旱指挥部交办的抗旱应急任务。

(三)镇抗旱领导小组成员单位职责

党政办:负责全镇旱情监测和抗旱日常管理工作,及时掌握、收集、整理旱情和灾情信息,供领导决策;负责抗旱服务组织建设;负责监督抗旱经费的使用管理;负责抗旱行动的组织、协调等工作。

武装部:负责组织民兵参加抗旱救灾工作,根据需要组织民兵担负临时应急水源的抢修抢建及运水工作。

供电所:负责协调抗旱用电。

社会事务办:及时收集、统计评估干旱情况,负责灾民的救济工作;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医疗求助和卫生防疫工作;负责组织抗灾物资和群众生活必需品的供应工作。

派出所:负责抗旱救灾的社会治安和重要设施、关键区域的安全保卫工作,维持社会稳定。

红勐中队:负责抗旱救灾的交通指挥,维护交通秩序,保障交通畅通。

综合应急分队:负责抗旱应急抢险的各项工作。

财政所:负责抗旱救灾资金的筹集和抗旱资金的使用管理。

农技站、林业站、兽医站:负责制定抗御干旱的农业、林业、畜牧业措施,并指导实施农林作物、畜牧、家禽养殖等受旱情况统计;负责全镇生态环境监测和保护工作。

勐糯片区重点水源工程管理中心、水利工作站:负责全镇水资源的统一管理、统一调配、水量调度工作;负责抗旱水源工程建设及蓄水保水;水利工作站牵头负责抗旱工作的日常事务。

卫生院:负责组织协调灾区的医疗救助和卫生防疫工作。

电信支局:确保全镇通讯畅通,优先保障抗旱救灾的通信需要。

中心学校:保障教职工人饮安全;组织教职工及部分学生参与当地群众抗旱,帮助群众开展生产自救。

三、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

1.旱情预防和预警信息主要包括:水情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干旱发生的时间、地点、程度、受旱范围、影响人口及对工农业生产、城乡生活、生态环境等方面造成的影响。

2.加强对干旱灾害性天气、河道来水的监测。

3.干旱期间,各村、有关部门实行24小时值班制,并及时向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旱情。

(二)预防预警机制

1.准备工作

(1)思想准备:加强宣传,增强全民节水和保护水资源的意识,做好抗大旱的思想准备。

(2)组织准备:建立健全常年性的抗旱组织机构,落实抗旱责任人,加强抗旱服务组织建设。

(3)工程准备:大力加强水利工程建设,对水毁工程、病险水库、沟渠坝塘、水线管网等进行排查整治,保障工程正常供水。

(4)物资准备:按照分级负责的原则,储备必要的抗旱物资,合理配置,以应急需。

2.旱情预警机制

(1)农业干旱:根据干旱出现的不同季节划分为5种:即春旱、夏旱、伏旱、秋旱和冬旱。根据严重程度划分为4级:轻度干旱(Ⅳ级)、中度干旱(Ⅲ级)、严重干旱(Ⅱ级)、特大干旱(Ⅰ级)。以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为主要指标,作物生长期连续干旱天数和旱期降水量为参考,确定干旱等级。

(2)集镇干旱:集镇干旱划分为3级,轻度干旱(Ⅲ级)、中度干旱(Ⅱ级)、严重干旱(Ⅰ级)。集镇干旱等级划分指标,根据集镇取水方式的不同,主要有以下几种划分标准:集镇生态缺水采用缺水率作为划分指标,当集镇水源主要为直接从河道取水时,采用河(渠)道来水量与平均值之差作为划分指标,当集镇主要采用地下水供水时,采用集镇人口用水困难率作为划分指标。

3.干旱等级评估

(1)局部干旱:某一类型的干旱面积占一个镇境内耕地面积的10%以上,即为局部干旱。

(2)全镇干旱:某一类型的干旱面积占一个镇境内耕地面积的30%以上,即为全镇干旱。

4.抗旱预案

镇抗旱领导小组应编制抗旱预案,以主动应对不同等级的干旱灾害。

抗旱预案需由镇政府审批后,报县抗旱指挥部办公室备案。凡经审批备案的预案,相关部门应积极配合,保证顺利实施。

5.预警级别

镇领导小组要在掌握水(雨)情变化、蓄水情况、农田土壤墒情和集镇供水情况的基础上,针对干旱的成因和特点,预测干旱发展趋势,正确判断干旱发生等级,及时向旱区发出干旱预警信号。干旱预警分为4组:即Ⅳ级干旱预警、Ⅲ干旱预警、Ⅱ干旱预警、Ⅰ干旱预警,分别对应轻度干旱、中度干旱、严重干旱、特大干旱。

四、应急响应

旱情发生是一个渐变的过程,范围由小到大,程度由轻到重。按照各时段的旱情旱灾变化程度,结合我镇地形、地貌、地质特征及水源、水利工程现状,采取相应的抗旱对策,确保我镇抗旱工作有条不紊地进行。

(一)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特大干旱标准,启动Ⅰ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应用二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一级预案。在县级抗旱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抗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镇抗旱领导小组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部,县抗旱指挥部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报县政府和市抗旱指挥部。

(二)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严重干旱标准,启动Ⅱ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三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二级抗旱预案。在县级抗旱机构的统一领导下,由镇抗旱领导小组负责统一指挥,统一组织。镇抗旱领导小组每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部,县抗旱指挥部根据进展情况提出下一步工作措施。

(三)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中度干旱标准,启动Ⅲ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启动四级抗旱预案的基础上,启动三级抗旱预案。在县级抗旱机构的指导下,由镇抗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以本区域为主的抗旱工作。镇抗旱领导小组每3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部,县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进展情况提出抗旱指导意见。

(四)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条件:达到轻度干旱标准,旱情对农业生产造成一定影响时,启动Ⅳ级应急响应。

响应行动:在县级抗旱机构的指导下,由镇抗旱领导小组具体组织实施以受灾群众为主的就地防旱抗旱。镇抗旱领导小组每4天将旱情、抗旱动态报县抗旱指挥部,县抗旱指挥部根据旱情进展情况提出抗旱指导意见。

(五)信息报送及处理

旱情、灾情等信息实行分级上报,归口管理,同级共享。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应根据各自职责,负责收集整理,研究本辖区旱情、灾情信息,经相关领导及会议研究决定,及时提出旱灾程度及抗旱措施。旱情、旱灾及抗旱救灾信息由镇抗旱领导小组审核,并按规定发布。

抗旱救灾的报道要严格按照有关规定执行,要坚持正确的舆论导向,向广大群众宣传救灾的基础知识,各村(社区)、政府及有关部门要采取有力措施,确保社会稳定。

(六)指挥与调度

抗旱领导小组是抗旱的调度指挥机关。旱灾发生时,抗旱指挥机构应根据预案组织抗旱减灾工作,及时处理抗旱的重点、热点、难点问题,化解抗旱矛盾,协调抗旱纠纷,维持抗旱秩序。

当发生特大、严重干旱时,在县抗旱指挥部的指挥下,经批准后可实施跨镇调水和调动抗旱抽水设备,必要时可向社会征调抗旱物资,动员全社会参与抗旱救灾工作。

(七)抗旱应急相应措施

1.水源措施

抗旱工作的重点是挖掘水资源和水源优化配置,为抗御特大干旱做好准备,挖掘水源要正确处理好防汛与抗旱的关系。不同时段,既要考虑工农业及集镇生活用水需求,又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确保水工程安全。全镇所有能正常运行的水库,要根据工程安全状况、天气变化、雨情水情在确保水库工程安全的前提下,制定最佳科学调度方案,变泄为蓄,合理多蓄,尽量少泄;同时抓住有利时机,做好非灌溉时期塘、库、池、田的蓄水,充分发挥调蓄功能,增加可利用水量。

2.农业措施

抗御干旱灾害必须要有相应的农业措施,改变农作物品种单一的格局,避免用水的高度集中,在半干旱地区要及时推广节水保水型的耕作技术,如旱地育秧、免耕栽插、半干旱式水稻栽培技术等。旱情严重时,改种旱作物。农业部门在安排土地利用作物种类、品种结构、耕作技术、栽培技术时,要以可能供给水量为出发点,变对抗性种植为适应性种植。

(八)安全防抗和医疗救护

在抗旱救灾中,镇抗旱领导小组要高度重视人员安全,调集和储备必要的救灾物资、消毒药品,防止水源污染,保障群众基本生活用水。

旱灾发生区域内的村要组织好医疗卫生部门,加强疫病和突发公共卫生事件的监测,落实各项防病措施。

(九)应急结束

当干旱地区发生较大范围的降水过程,旱情得到缓解,水源状况得到改善,低于受旱标准,全镇大规模抗旱行动基本结束后,受旱区域的抗旱机构应向社会宣布抗旱期结束。

五、应急保障

(一)通讯保障。电信公司要依法保障抗旱信息优先畅通,各级领导小组和成员单位要保障气象、水文、灾情信息的及时传递。

(二)抗旱队伍建设与抗旱资金、物资保障。要建立专业抗旱服务组织,并与驻地部队、厂矿企业和相关单位联系,按照有关规定程序,请求他们参加抗旱救灾工作。镇政府应安排必需的抗旱经费,保障抗旱工作的顺利开展。镇抗旱指挥机构要分级原则储备好必要的抗旱机具、维修配件、抽水设备等抗旱物资,对抗旱物资的管理要建章立制。必要时也可向社会公开征收各种抗旱物资。

(三)交通运输和治安保障。派出所、红勐中队要保障抗旱救灾交通运输畅通,抗旱救灾车辆在全镇范围内优先通行。负责做好抗旱灾区的治安管理工作,维护灾区的社会治安秩序,依法严厉打击破坏抗灾救灾的行动,保障抗灾救灾工作的顺利进行。

六、后期处置

(一)抗旱效果评价

全镇各级抗旱组织机构在抗旱工作结束后,要认真总结本级抗旱工作,对抗旱进行效果评价,积累经验,寻找不足,完善预案,并报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

特大、严重旱灾灾情解除后,受旱村(社区)和镇直有关部门要及时对灾害损失、灾区急需救援支持事项进行认真核实和评估,并将评估报告送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由镇抗旱领导小组办公室报县抗旱指挥部。

(二)抗旱善后工作

发生特大、严重旱灾的村,在对灾害进行初步评估后,相关部门要各司其职,协作配合,尽快研究制定对口帮扶救灾方案,认真组织落实。同时根据受灾损失程度,在大力抗灾自救的同时,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社会募捐活动,吸纳社会资金救灾。

对抗旱期间损坏的水利设施和设备要及时予以修复,对应急设置的临时工程设施予以清除,加固恢复,对抗旱物资的消耗及时予以补充。

七、附则

(一)奖励与责任追究。对在抗旱工作中作出贡献的先进集体和个人,由镇抗旱领导小组予以表彰;对在抗旱工作中玩忽职守造成损失的,依法追究责任,给予处罚。

(二)预案实施时间。本抗旱预案自镇政府发文之日起执行。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