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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1-9/2017042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勐糯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4-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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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中共勐糯镇委 勐糯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勐糯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等制度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勐各企事业单位:

现将《勐糯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勐糯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勐糯镇村(社区)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中共勐糯镇委

勐糯镇人民政府

2017年4月24日

(此件公开发布)

勐糯镇党委、政府领导班子成员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切实把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融入到经济发展、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的各个方面,为创建“平安”勐糯营造安全持续稳定的发展氛围。

二、镇党委书记的职责

认真贯彻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以及上级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齐抓共管”和“谁主管、谁负责”的原则,督促镇领导班子成员抓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每季度)听取安全生产工作汇报,分析安全生产工作形势与任务,有针对性地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和重点检查工作,研究并解决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重大问题、事项及重大事故隐患的整治。

三、镇人民政府镇长的职责

镇人民政府为全镇安全生产的监管责任主体,对全镇安全生产负总责,镇长是第一责任人。履行安委会主任职责,认真贯彻落实法律、法规和安全生产方针、政策;组织制定全镇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建立健全安全管理工作制度,落实安全管理责任制;安排部署全镇安全生产检查和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每季度组织召开一次安全生产委员会成员联席会议,研究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协调和解决安全生产工作中存在的重大问题。

四、分管领导职责

具体分管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对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负具体领导责任。协助安委会主任全面抓好全镇的安全生产工作,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抓好安全生产工作的意见和建议。负责全镇安全生产的日常工作。

五、党政领导班子其他成员职责

协助安委会主任、副主任做好分管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对所分管领域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总责。对镇党委、政府制定的安全生产工作计划、工作目标和工作措施具体抓好贯彻落实。监督分管范围内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落实全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及联席会议精神,组织开展分管领域安全生产检查,及时组织并监督事故隐患的清除,组织开展有关重大危险源的监控工作,督导分管部门抓好安全生产执法工作。组织、领导或配合各级安监部门对镇辖区范围内生产安全事故的调查工作,组织协调和解决分管领域安全管理方面的问题。

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及安全生产任务分解参照《中共勐糯镇委 勐糯镇人民政府关于调整镇领导班子成员分工的通知》和《勐糯镇人民政府关于2017年安全生产工作任务分解的通知》。

勐糯镇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规定

一、基本原则

(一)认真贯彻落实新《安全生产法》,“以人为本、生命至上”的宗旨理念、共同推进依法治安,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本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第一责任人,对安全生产工作负全面领导责任;副职对分管业务工作范围内的安全生产工作负有直接领导责任。

(二)安全生产工作实行“管行业、管业务、管生产必须管安全”以及“谁主管、谁负责,谁审批、谁负责,谁发证、谁负责”的原则。

(三)各行业安全生产工作实行安全监管部门综合监管,行业安全监管部门依法监管的原则。各部门、各单位对部门(行业)安全生产工作负直接监管责任。

(四)把符合安全生产要求作为企业和项目准入前置条件的原则。凡未经安全审查批准的项目,不得办理项目审批、核准、登记、备案手续。

(五)各单位的安全生产工作必须受镇安委会的指导、协调、监督和检查。

二、各部门、各单位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基本职责

(一)镇党政办公室

负责督促检查省、市、县委和镇党委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文件、会议决定事项及镇党委领导批示的贯彻落实。负责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督促检查各村(社区)、镇直各单位贯彻落实省政府、市政府、市安全生产委员会及其办公室和县委、县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部署和要求,应急预案制定或修订、应急保障、应急管理体系建设和应急管理工作落实,协调处理安全生产相关事项和问题。

(二)镇纪委

参加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贯彻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依纪依法对监督对象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情况实施监督,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对安全生产领域违纪违法行为及有关人员进行查处。参与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对有关单位在事故中履行职责情况进行调查,对相关责任人提出处理建议。

(三)镇组织办公室

要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领导干部政绩考核内容,并认真组织实施;要配齐、配强安全生产监管机构领导班子,选配优秀干部充实安全生产监管队伍。

(四)镇宣传办公室

组织、指导新闻媒体做好安全生产方面的宣传报道,营造良好的安全生产社会氛围。将安全生产宣传纳入社会公益性宣传范畴,协调有关新闻媒体组织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活动。将安全生产工作纳入社会主义精神文明考核内容,做好安全生产舆论监督工作。

(五)镇安监站(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

1.承担镇级安全生产综合监管职责。依法对全镇安全生产工作实施综合监督管理,指导协调和监督检查镇级有关部门安全生产工作。负责起草综合性的安全生产发展规划、制度草案,安排部署年度性和综合性安全生产工作,组织开展重大安全生产活动。负责全镇安全生产责任制执行情况和安全生产控制指标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和考核工作。根据镇政府授权,依法组织对一般生产安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监督事故查处和责任追究落实情况。分析和预测全镇安全生产形势,发布安全生产信息,协调解决安全生产监督管理的重大问题。负责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建设和管理工作。承担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办公室日常工作,承办镇党委、政府交办的其他工作。

2.负责非煤矿山、危险化学品、烟花爆竹、冶金等工矿商贸行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承担监管行业领域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依法查处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承担监管行业作业场所职业卫生监督检查责任。负责监督检查监管行业范围内新建、改建、扩建项目贯彻落实安全设施“三同时”有关规定。组织指导并监督监管行业特种作业人员、生产经营单位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资格考核工作,监督检查监管行业安全生产培训工作。

(六)镇派出所

负责全镇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协调配合红勐中队预防和处理道路交通事故,维护道路交通安全秩序,严厉查处和整治各类道路交通违法行为,开展道路交通安全宣传教育和危险路段排查等工作。负责全镇消防安全工作,组织、指导、监督全镇火灾预防、火灾扑救工作和公安应急抢险救援工作。负责管理重大会议和大型群众性活动的安保工作,负责枪支、弹药、管制刀具和民用爆炸物品公共安全管理。负责对放射源安全管理单位的指导、监督、检查工作以及对丢失、被盗放射源的立案侦查和追缴。负责烟花爆竹安全管理、查处非法经营、储存、运输以及非法燃放烟花爆竹行为。依法查处涉及安全生产的治安案件和刑事案件。指导和监督油气管道的安全保护工作。承担镇消防安全委员会、镇预防道路交通事故工作领导小组、镇丘北经验推广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镇国土村镇规划管理所

负责地质灾害的预防、监督、检查工作。负责整顿和规范矿产资源开采秩序,统筹和规范矿权设立符合安全生产相关规定,依法查处无证勘查、开采,持过期证勘查、开采,以探代采、越界开采,不按照许可证矿种开采等违法违规开采矿产资源的行为。按照职责分工,配合镇政府对无采矿许可证和超层越界开采、资源接近枯竭、不符合矿产资源规划和矿业权设置方案等矿井关闭工作及关闭是否到位情况进行监督和指导。把矿山新建、改建、扩建项目安全条件审核作为颁发采矿许可证的前置准入条件。

承办农村土地开发和利用、村镇规划、村容镇貌、环境卫生、园林绿化、市政公共设施维护与管理服务性工作。负责市政建设安全生产工作。

(八)镇交通管理所

负责指导全镇公路安全生产和应急管理工作。指导村(社区)组织实施公路安保工程,指导、监督交通运输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工作。组织开展交通运输行业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工作,查处车辆超载和打击无牌、无证、报废车辆营运等违法行为。

(九)镇项目办

负责新农村建设、移民搬迁、扶贫等领域的项目安全生产工作。对建设项目工程开挖、墙、涵洞支砌、工程设备、用电等开展安全检查,同时对施工单位资质进行审核。

(十)勐糯中心学校

负责指导、监管全镇中小学的一切安全工作。指导各学校制定突发事件应急预案和落实防范安全事故的措施。将安全教育纳入学校教育内容,指导中小学开展安全教育活动,普及安全知识。负责组织实施中小学校舍安全工程监督检查工作。指导各学校加强学生校外社会实践活动的安全管理,严禁学校以任何形式或名义组织学生从事接触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劳动或其他危险性劳动的行为,严禁将学校场地出租作为从事易燃易爆、有毒、有害等危险品的生产、储存、经营场所。会同有关部门加强对接送学生车辆的监督管理,做好学校在建项目的安全生产监管工作。

(十一)镇农业技术推广站

负责农业、种植业、渔业安全监督管理工作,组织实施农业安全生产规划和应急预案。对农产品生产加工机械等农用机械及其驾驶(操作)人员实施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农机登记、安全检验、事故处理、农机驾驶(操作)人员培训、考核、发证、审验、农机作业安全、维修管理等。负责渔业安全生产监督管理,依法对渔业船舶水上作业安全实施监督检查。负责农村沼气的安全管理。负责农药监督管理工作,承担农药使用环节安全指导工作。

(十二)勐糯中心卫生院

负责卫生系统安全管理工作,监督指导医疗机构做好医用危险品、高危药品、放射设备、医疗废弃物、医用压力容器、特种设备、要害部门及消防等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职业病报告的管理和发布工作,承担职业健康检查,组织拟定职业病防治规划,提出预防职业病发生的措施和对策,组织开展职业病防治法律法规和防治知识的宣传教育。组织或指导协调生产安全事故的医疗卫生救援;负责危险化学品事故伤亡人员的医疗救护。

(十三)镇市场监督管理所

依法对企业登记注册中涉及安全生产的有关审批前置要件进行审查,未取得相关安全生产许可的,不予登记。依据有关部门的许可证件,核发危险化学品生产、储存、经营、运输企业营业执照。依法查处危险化学品经营企业违法采购危险化学品的行为。负责查处安全生产领域已取得相关许可的无照经营行为。配合有关部门依法查处取缔未取得安全生产(经营)许可的企业。配合有关部门开展安全生产专项整治,对有关部门撤销许可的企业,依法督促其办理变更经营范围或注销登记。配合有关部门加强对商品交易市场的安全检查和督促市场主办单位依法加强安全管理。

负责食品生产、经营,药品生产、经营、使用和医疗器械等安全生产的监督管理。负责放射性药品、麻醉药品、毒性药品、精神药品、药品类易制毒化学品等特殊药品和中药材专业市场、药品零售企业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十四)镇水利工作站、县水务局三库一线管理处

负责全镇水利行业安全生产工作。组织指导沟渠、水库、水电站大坝的安全监督管理。指导协调有关政府和部门做好堤坝安全监管和事故防范工作。承担全镇水利工程建设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监督管理水利项目建设安全生产工作。负责病险水库除险加固工作。牵头负责河道采砂监督管理工作并对采砂影响防洪安全、堤防安全负监督责任。

(十五)镇文化和广播电视服务中心

负责公共文化场所、活动室的安全管理工作。负责对公共体育场馆、公共体育设施安全运行的监督管理工作。牵头组织大型体育赛事和活动的安全管理和安全保障。组织指导广播、电视、电影等单位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对违反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的行为进行舆论监督。组织广播电台、电视台等新闻媒体开展安全生产宣传教育和安全生产重大宣传活动。指导、监管广播电视、电台、电影重大工程和重点基础设施建设工程的安全生产工作。负责旅游安全的综合协调和监督管理,指导旅游应急救援工作。组织、监督旅游行业实施国家旅游安全法规、政策、标准。依法对旅游景区景点、度假区、星级酒店、旅行社、旅游车船、旅游项目等旅游经营者实施旅游安全综合监督管理。配合有关部门做好游客聚集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六)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

按照相关法律法规,配合有关部门制定和实施安全生产领域各类专业技术人才、技能人才规划、培养、继续教育、考核、奖惩等相关政策。指导和监督落实企业参加保险有关政策措施,规范企业劳动用工行为。负责专业技术职称评定管理和技能等级培训认证、外出务工人员岗前培训。做好生产安全事故或职业伤害职工(含农民工)的工伤认定、劳动能力鉴定的组织实施工作。监督落实女职工、未成年工的特殊劳动保护政策及工时休息休假政策。依法查处生产经营单位侵害劳动者权益的违法违规行为。

(十七)镇财政所

负责落实安全生产有关政策规定,将安全生产专项经费列人同级财政预算,并根据国民经济的发展,逐步增加安全生产经费投入。指导、监督财政补助各项安全生产专项经费的管理使用。

(十八)镇司法所

将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列为普法的重要内容,会同有关部门广泛宣传普及安全生产法律法规知识。

(十九)镇林业服务中心

负责林业生产安全管理工作。指导、监督林木采伐、运输和林产品加工等安全生产监督管理。

(二十)镇社会事务办

负责民政救灾物资的储备、发放管理工作。制定救灾应急管理预案,组织好救援中的安全生产管理工作。协助做好一般及以上安全事故的相关善后和事故死亡人员殡葬监督管理工作。

(二十一)镇总工会

参与有关劳动安全卫生政策文件的研究和拟订;参与对安全生产、职工劳动保护法律法规和政策措施执行情况的监督检查;参与一般生产安全事故和职业危害事故的调查处理工作;指导各级工会参与对职工开展劳动安全、职业卫生教育工作和群众性劳动安全卫生活动。

(二十二)镇团委

加强对全镇青少年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安全常识宣传教育;负责组织协调应急救援青年志愿者队伍工作;指导、监督所属青少年活动场所的安全管理工作。

三、其他单位

其他单位应严格遵守和贯彻执行安全生产法律、法规、规章、标准以及有关规定,根据职责分工,负责本单位及所属单位本行业或本系统的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工作。本规定由镇安全生产委员会负责解释并于公布之日起开始施行。

勐糯镇村(社区)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一、总体要求

以党的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安全生产工作的一系列重要指示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省、市、县安全生产工作部署,坚持“以人为本、生命至上”宗旨理念,坚持“安全第一、预防为主、综合治理”的方针,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要求,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和村(社区)干部在履行本职工作同时,要切实履行好所分管领域安全生产监管责任。维护人民群众的生命财产安全,促进村(社区)和谐稳定健康发展。

二、村(社区)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切实加强对安全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建立健全安全生产领导小组,制定安全生产事故应急救援预案,配备安全生产协管员;宣传贯彻执行国家安全生产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把防范生产安全事故列入村(社区)工作的重要议事日程,建立安全生产责任制,明确有关责任人的安全生产责任;加强安全生产基础设施建设,加大对公共安全设施、应急救援装备、事故隐患治理的投入;掌握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情况,督促落实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条件,安全管理机构的设置,人员配置,制定安全生产规章制度和操作规程;组织开展对辖区内生产经营单位的安全生产检查,发现安全生产违法行为或事故隐患,应当予以劝阻并向镇党委、政府或有关部门报告;配合有关部门依法履行安全生产监督管理职责,发生事故时积极配合相关部门进行调查处理,参与做好善后工作;履行好法律、法规和上级有关部门规定的其它安全生产职责。

三、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安全生产工

作职责

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是村(社区)安全生产第一责任人,对村(社区)安全工作全面负责。要认真学习宣传国家有关安全生产方面的法律、法规和方针政策,落实镇党委、政府有关安全生产工作的重要会议、文件精神;按照“党政同责、一岗双责、失职追责”的原则,建立健全村(社区)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制定年度安全生产工作计划、措施;定期(每季度)组织村(社区)干部、小组长召开安全工作会议,部署安排本村(社区)各项安全工作,并将安全工作开展情况于次季6日前报镇安全生产委员会。元旦、春节、森林防火期、“六月安全月”、汛期等重点时段和节庆日组织村(社区)干部、小组长对辖区范围内安全生产、消防安全、道路交通、食品药品、学校周边安全等领域开展安全检查,发现安全隐患及时组织整改;对未能及时整改的安排专人督促整改;对私挖滥采、无证经营危化品、无证驾驶、拖拉机载人、客运车辆严重超员、汛期地质灾害点、滑坡等重大安全隐患和违法违规行为及时上报镇直有关单位或镇政府,按照“打非治违”的要求查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要定期(每季度)对村(社区)安全工作进行分析,总结经验,树立典型,研究并解决安全生产方面存在的重大问题。辖区内发生生产安全事故应第一时间向镇安全生产委员会报告,不得瞒报;应及时组织对事故现场的救援。辖区外发生安全生产事故,应积极配合镇政府开展救援,配合上级部门事故调查处理工作。

四、村(社区)其他干部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在抓好本职工作的同时,认真开展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安排的各项安全工作;认真抓好分管领域、所挂小组(片区)的安全生产工作;定期向党总支书记、村民委员会主任汇报安全工作情况,为村(社区)安全工作出谋献策。

五、村(社区)村民小组长安全生产工作职责

主要是配合、协助村(社区)开展工作,把镇、村(社区)安全会议精神、工作部署宣传到每家每户,提高村民安全意识;认真开展本小组农户用电、防火安全、交通安全、自办宴席安全、

学生安全、地质灾害等安全知识的宣传和重点领域的排查,发现存在安全隐患及时告知农户整改,及时报告,及时组织村民安全转移,确保广大群众生命财产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