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0-0409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04-09 |
文号 | 龙妇发〔2020〕1号 | 浏览量 |
为切实做好2020年度妇联系统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工作,根据上级相关文件以及龙陵县创业贷款联席会议要求,现就妇联系统2020年创业担保贷款相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2020年,妇联系统创业担保贷款任务为:“贷免扶补”创业小额贷款280户,创业担保贷款60户。(详见附件1)
二、组织保障
为切实加强对创业贷款工作的领导,经县妇联研究,决定成立以县妇联党组书记、主席为组长,分管副主席为副组长,各乡镇分管妇联工作领导为成员的创业贷款工作领导小组,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维权股,负责处理日常业务。各乡镇妇联也要根据工作要求成立相应的工作机构,确保工作按时按质完成。
三、经费保障
为确保工作顺利开展,县妇联将一如既往按“贷免扶补”200元/户、担保贷款50元/户拔付给乡镇作为工作开展经费,工作经费只能专款专用,不得用于其他支出。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站位,履好职。全县妇联系统扶持妇女创业的人数逐年增多,扶持的资金额度不断增大,能否实现贷款“放得出、能收回、有效益”的目的,能否使扶持创业促进就业惠民政策持续开展,做好贷前、贷中、贷后各项工作和实地检查是关键。各乡镇妇联要把2020年度扶持创业促进就业工作纳入当前重点工作抓紧、抓实、抓好,在工作中确实增强责任意识,认真开展摸底调查,把好放款和初审第一关,坚决抵制人情款、关系款。各乡镇对创业担保贷款工作负总责,分管领导是第一责任人,妇联业务人员是直接责任人,对贷前、贷中、贷后各项工作和后续跟踪管理实行责任终身制。
(二)统筹协作,严把关。各乡镇妇联要加强与信贷机构的沟通联系,协助做好贷前调查、材料审核等工作,应把握时间节点,及时填写登记台账,2020年6月底前完成材料审核上报审批工作(可分批审核上报),9月底前完成工作目标任务。
(三)吃透政策,强业务。创业贷款是民生实事,为确保贷款真正能够发挥助力创业作用,各乡镇妇联业务经办人员要加强学习,积极研究吃透政策,严格审核把关,标准统一,业务规范,防止贷款不当使用、防范道德风险。在贷款推荐、贷前调查、贷款审核过程中应注意:一是各机关、企、事业单位临时工(即由所在单位缴纳工伤、失业及养老保险的人员)一律不得纳入申请贷款人员范围;二是从2020年起对按时还款、创业项目(或企业经营)良好、带动就业能力强的借款人,可继续享受贷款贴息,但累计不超过三次(夫妻双方合并计算);三是2020年申请表册较往年变化大,各乡镇应严格按统一表册填报,不得随意乱涂乱画。
(四)培树典型,营氛围。各乡镇妇联要加大扶持创业促进就业相关政策的宣传培训力度,要树立创业先进典型,充分发挥示范作用,于11月底前推荐上报1—2户创业典型示范户,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妇女自主创业的良好社会氛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