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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30222-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2-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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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平达乡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平达乡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已经乡人民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遵照执行。

平达乡人民政府

2023年2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平达乡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为认真做好地质灾害防治工作,做到“责任到位、认真落实”的要求,避免和减轻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维护人民生命和财产安全,促进平达乡经济和社会可持续发展,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地质灾害处置规定》等法规规定,制定平达乡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

一、总则

(一)编制目的

为有力有序有效做好全乡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避免或最大限度减轻灾害造成的损失,切实维护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和社会稳定。

(二)编制依据

根据《地质灾害防治条例》《云南省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意见》(云政发〔2010〕172号)《保山市突发性公共事件总体应急预案》《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成立保山市自然灾害应急管理委员会的通知》(保政办发〔2019〕27号)等要求,制定本预案。

(三)适用范围

本预案适用于处置龙陵县平达乡行政区域内因自然因素或者人为活动引发的危害人民生命财产安全的山体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等与地质作用有关的地质灾害。

(四)工作原则

1. 以人为本,预防为主。坚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坚持“五位一体”总体布局,全面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防灾减灾救灾的重要论述,坚持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认真贯彻落实全乡地质灾害防治“以预防滑坡泥石流为主,以预测预报为主,以灾前避让为主”方针和“防治结合、群专结合、单项治理与综合治理结合、重点建设规划与地质灾害防治规划相结合”原则。建立健全群测群防机制,最大程度减少突发地质灾害造成的损失,把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作为地质害应急防治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

2. 统一领导、分工负责。在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各乡村(社区)、各部门各司其职、密切配合,共同做好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工作。

3. 分级管理、属地为主。建立健全按灾害级别分级管理、条块结合、以灾害地村(社区)为主的管理体制。

二、预防和预警机制

(一)预防预报预警信息

建立健全以预防为主的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体系,开展地质灾害调查和隐患汛前排查、汛中巡查、汛后核查,编制地质灾害防治规划,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网络。

地质灾害预警信号发布后,相关部门应当按照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和抢险救灾指挥机构的指挥部署,组织人员疏散避险、救助遇险群众。采取有效措施,组织人员对电源、水源、通讯线、交通设施管理,排出险情,保障救助工作顺利进行。

(二)预防预警行动

1. 编制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各村(社区),依据地质灾害防治规划,每年年初拟订本年度的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年度地质灾害防灾减灾方案要标明行政区域内主要灾害点的分布,说明主要灾害点的威胁对象和范围,明确重点防范期,制定具体有效的地质灾害防治措施,确定地质灾害的监测、预防责任人。

2. 加强地质灾害险情巡查排查。各村(社区)要充分发挥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和专业监测网络作用,定期和不定期进行检查,加强对地质灾害重点地方的监测和防范,发现险情时,要及时向各乡(镇)人民政府报告。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要及时划定地质灾害危险区,设置危险区警示标志,确定预警信号和撤离路线,并根据险情变化及时提出应急对策,组织群众转移避让或采取排险防治措施,情况危急时,应强制组织避灾疏散。

3.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按照《云南省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工作的通知》(云政发〔2013〕20号)、《云南省国土资源厅云南省财政厅关于印发云南省地质灾害监测员和监测补助经费管理暂行办法的通知》(云国土资〔2014〕28号)要求,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按照各自职能职责,认真落实好地质灾害群测群防体系建设各项工作,确保群测群防横向到边、纵向到底。各村(社区)双控巡查员、地质灾害监测员要严格遵守和认真执行地质灾害群测群防“十项制度”。

4. 健全完善地质灾害气象风险预报预警制度。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及时通过手机短信、广播、微信、大喇叭等预警信息发布媒介,多渠道、一键式将预警预报信息传送到各小组、有关责任单位、责任人及受地质灾害威胁的群众。

当收到某个区域有可能发生地质灾害的气象风险预报信息后,要依照群测群防责任制规定,立即将有关信息通知到地质灾害危险点的防灾责任人、监测人和该区域内的群众;各有关单位和当地群众要按照《地质灾害防灾工作明白卡》《地质灾害防灾避险明白卡》要求,做好防灾减灾各项准备工作。

(三)地质灾害速报制度

1. 速报时限要求

接到特大型、大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并核实后,应在4小时内速报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到市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接到中型、小型地质灾害报告后并核实后,应在12小时内速报县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同时速报到市级人民政府自然资源主管部门。

2. 速报的内容

灾害速报的内容主要包括:地质灾害险情或灾情出现的地点、时间、地质灾害类型、灾害体的规模、可能的引发因素和发展趋势等,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伤亡、失踪的人数以及直接经济损失等。

三、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分级

根据地质灾害发生、发展和成灾情况,分为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按照地质灾害可能或已经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程度,将地质灾害险情和地质灾害灾情划分为特大型、大型、中型、小型4个等级:

(一)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0人以上,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1亿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0人以上,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0万元以上的为特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二)大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Ⅱ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500人以上、10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0万元以上、1亿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10人以上、3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500万元以上、1000万元以下的为大型地质灾害灾情。

(三)中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Ⅲ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上、5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上、50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上、10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上、500万元以下的为中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小型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IV级)

受灾害威胁,需搬迁转移人数在100人以下,或潜在可能造成经济损失在500万元以下的为小型地质灾害险情。

因灾死亡3人以下,或因灾造成直接经济损失100万元以下为小型地质灾害灾情。

四、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

成立平达乡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地质灾害应急抢险救援工作。下设综合协调办公室、抢险救援组、电力通讯交通保障组、医疗防疫组、后勤保障组、宣传报道组、灾情调查组、治安保障组,办公室设在自然资源管理所(乡人民政府办公楼1楼)。

(一)领导小组

1.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成员

指 挥 长:黄家胜 乡党副书记、乡长

副 指 挥 长:杨家旭 平达司法所所长

成 员:杨 韬 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武装部长

李志贵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明正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尹海波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郭绍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杨宝蓉 乡财政所所长

朱绍留 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陈 灿 平达变电站负责人

杨升才 平达电信所负责人

2. 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领导小组的职责

领导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组织协调、指挥部署应急救援工作;组织各工作组实施救灾行动。

(二)各工作小组成员及职责

1. 综合协调办公室

办公室主任:杨家旭 平达司法所所长

办公室副主任:罗应娣 乡党政办主任

成 员:段保华 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李伟燕 平达自然资源管理所所长

工作职责:负责协助领导小组制定地质灾害抢险救灾计划;汇总各类灾情信息,向上级人民政府及自然资源主管部门报告灾情;处理应急救灾指挥部的日常工作,完成指挥部交办的其它任务。

2. 抢险救援组

组 长:李志贵 乡党委委员、副乡长

成 员:乡消防队、预备役全体人员

工作职责:组织抢险救灾应急队伍,科学合理组织抢险救灾,积极抢救受灾群众和国家财产,帮助受灾群众恢复生产生活。

3. 电力、通讯、交通保障组

组 长:杨 韬 乡党委副书记(分管政法)、武装部长

副 组 长:陈 灿 平达变电站负责人

成 员:供电所、电信所

工作职责:负责组织修复道路设施、通信、电力、水利设施,确保灾区通讯、电力、道路畅通。

4. 医疗防疫组

组 长:朱绍留 乡中心卫生院院长

副 组 长:陈春华 乡中心卫生院副院长

成 员:中心卫生院及各村(社区)卫生室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抢救伤员,防止和控制疫病暴发流行;及时检查、监测灾区的饮用水源、食品卫生,确保安全;提供所需药品和医疗器械。

5. 后勤保障组

组 长:杨宝蓉 乡财政所所长

副 组 长:杨 敏 乡党政办工作人员

成 员:乡财政所、社会事务办、农业综合服务中心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负责应急资金的筹措、管理和使用;负责调配救济物品;做好灾区的保障工作。

6. 宣传报道组

组 长:尹海波 乡党委委员、宣传委员

成 员:李沈鹏 乡文广中心工作人员

闫 敏 乡文广中心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对抢险救灾进行宣传报道;及时发布有关灾情信息。

7. 灾情调查组

组 长:明正武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白郭林 乡社会事务办工作人员

杨快荣 平达自然资源管理所工作人员

刘梦情 经济发展办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的规模和伤亡、经济损失进行调查,掌握受灾情况;对已发生的地质灾害类型、规模进行调查;预测发展趋势,作出应急处置,防止灾情加剧。

8. 安全保卫及信访维稳组

组 长:郭绍波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平达派出所全体民警、综治办全体工作人员

工作职责:加强灾区的治安管理和安全保卫工作,预防和打击违法犯罪活动,维护灾区的社会稳定。

五、应急响应

1. 接到灾情报告,立即核实。

2. 启动《平达乡2023年突发性地质灾应急预案》。

3. 实施抢险救灾。地质灾害应急救援指挥部密切跟踪灾情,请求上级政府部门支援,部署指导协调各工作小组进行救灾工作。

六、应急保障

(一)应急队伍、资金、物资、装备保障

加强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队伍建设,确保灾害发生后应急防治与救灾力量及时到位。平时要有针对性地开展应急防治与救灾演练,提高应急防治与救灾能力。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与救灾工作资金由乡有关部门提出,经乡财政所审核后,按规定程序列入年度乡财政预算。处置突发地质灾害所需财政负担的经费,按照现行事权、财权划分原则,分级负担。各村(社区)、相关职能部门要储备用于受灾群众安置、医疗卫生、生活等必要的抢险救灾专用物资,保证抢险救灾物资的供应。

(二)通信与信息传递

加强地质灾害监测、预报、预警信息系统和应急广播体系建设,充分利用现代通信手段,把有线电话、移动电话、互联网、广播电视传输覆盖网等有机结合起来,建立覆盖全乡的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信息网,实现各部门信息互通共享。

(三)宣传与培训

进一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防治知识宣传培训与地质灾害易发区内乡直部门、村组基层建设培训相结合的工作机制。各村(社区)、要利用各种媒介,采取多种形式,在全社会和地质灾害多发、易发区广泛宣传地质灾害应急防治知识和有关法律法规,宣传地质灾害防灾、减灾、避险、自救、互救知识,要加强对在校学生的教育,不断增强社会公众防范、应对地质灾害的认识和能力。

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工作人员要加强学习,利用多种形式进行培训,不断提高处置地质灾害的综合能力和协调能力。各村(社区)、乡直有关单位参与处置地质灾害的工作人员要不断提高抢险救灾信息处理的效率和协助参与指挥的能力,努力做到业务精通、工作踏实、反应迅速、认真细致,确保机构高效运转。

(四)信息发布

地质灾害险情和灾情的发布严格按有关规定和程序执行执行。

(五)监督检查

指挥部办公室对上述各项地质灾害应急防治保障工作进行有效的督导和检查后,及时总结地质灾害应急防治实践的经验和教训。

七、预案管理与更新

(一)预案管理

各村(社区)要参照本预案,制定村(社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各村(社区)突发地质灾害应急预案应报乡地质灾害应急指挥部办公室备案。

(二)预案更新

本预案将根据地质灾害应急工作实践经验和实际需要,由乡人民政府适时进行修改和完善。

八、责任与奖惩

(一)表彰

对在地质灾害应急工作中贡献突出需表彰的单位和个人,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执行。

(二)责任追究

对引发地质灾害的单位和个人的责任追究,按照《地质灾害防治条例》有关规定执行;对地质灾害防治中失职、渎职的有关单位和人员按照国家有关法律、法规追究责任。

九、附则

(一)名词术语的定义与说明

地质灾害易发区:指具备地质灾害发生的地质构造、地形地貌和气候条件,容易发生地质灾害的区域。

地质灾害危险区:指已经出现地质灾害迹象,明显可能发生地质灾害且将可能造成人员伤亡和经济损失的区域或者地段。

次生灾害:指由地质灾害造成的工程结构、设施和自然环境破坏而引发的灾害,如水灾、爆炸及剧毒和强腐蚀性物质泄漏等。

生命线设施:指供水、供电、粮油、排水、燃料、热力系统及通信、交通等城市公共设施。

直接经济损失:指地质灾害及次生灾害造成的物质破坏,包括建筑物和其他工程结构、设施、设备、物品、财物等破坏而引起的经济损失,以重新修复所需费用计算。不包括非实物财产,如货币、有价证券等损失。

本预案有关数量的表述中,“以上”含本数,“以下”不含本数。

(二)预案解释部门

本预案由平达乡人民政府负责解释。

(三)预案的实施

本预案自印发之日起施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