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20201215-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0-12-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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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全面抓实2021年度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工作,切实提高全社会森林草原防灭火意识和法治观念,最大限度减少森林草原火灾发生。根据省、市、县政府今冬明春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李克强总理关于森林草原防灭火工作的重要批示指示精神。以森林草原防 灭火法律法规、规章制度、防火常识、先进事迹、典型案例等内容为宣传重点,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宣传教育,举全乡之力营造浓厚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氛围。
二、实施要点
(一)狠抓“依法治火”宣传教育。一是筑牢防灭火安全线。充分利用各级防扑火指挥员、林业站工作人员、管护站人员、火情监测人员、扑火队员、护林员及乡、村组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巡护,通过发放宣传单、随身广播、微信等方式创新“人防”宣传手段。充分利用火情、进山卡口视频监控等先进科技设备进行“技防”宣传。加强各检查站、巡护点、物资装备等“物防”宣传保障,推动宣传工作扎实开展。二是不断提高群众防灭火法律和责任意识。以《森林法》《森林防火条例》《草原防火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等法律法规为抓手,多形式、多渠道宣传森林、林木、林地、草原的经营单位和个人在防灭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的责任,进一步提高群众防灭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强化“七大”宣传工程。以“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一、案例警示、标牌宣传、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抓手,营造浓厚宣传氛围。重要时段向公众发送公益短信。联合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深入开展防灭火警示教育下乡进村活动,做到户户受教育,人人受警示。在森林草原旅游区、高火险区、城镇面山、林区要道等重点区域设置醒目的宣传标牌标语和插挂五彩旗,积极宣传推广森林草原火灾报警电话12119,努力营造全民防火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五个重点”宣传教育。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重点工程、重要时段、重点人群“五个重点”强化重点宣传。一是要深入林区、草原区及其周边村寨、居民点、风景名胜区、自然保护区、重点国有林区、公墓、坟场、林农林草结合部以及国道、省道两侧等重点部位,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宣传教育。二是要对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及物资装备、联防联控、应急值守等重点防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带动全乡各级压实各项工作措施。三是要深入林区、草原区在建工程施工现场,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隐患进行排查和宣传教育,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四是要在元旦、春节、元宵、清明、五一等传统节日和国家、省、市、县、乡重大活动期间,集中开展专项宣传教育,确保重点时段不出问题。五是要对林区、草原区群众、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等重点人群利用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册、微信等载体和形式,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方式对防灭火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紧急避险技能进行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森林草原火灾的危险性及规避风险常识,自觉遵守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老弱病残人员、未经培训人员、群众自发扑火的规定,有效避免人员伤亡事故。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宣传。一是林区、草原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防灭火安全责任书(以《龙陵县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替代)。二是防火检查站、卡对进入林区、草原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三是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制度。四是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五是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坚决杜绝林区、草原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草原火灾。
(四)抓实“防火码”推广使用。在出入林区的各类检查站、卡全面推广使用森林草原“防火码”微信小程序,严格出入人员扫码登记和检查,努力提高和养成民众自觉扫码意识和日常使用“防火码”微信小程序的习惯,有效防控人为火源。
(五)深化安全知识培训和宣传。一是通过宣传手册、警示标语标牌等手段,对林区草原区住户、入山旅游踏青人员等重点人群开展防灭火安全宣传教育,普遍提高重点人群安全意识。二是要督促指挥部所成员单位组织上好干部职工“防火一堂课”,无限扩展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三是要加强乡政府领导、林业站、指挥员的业务和安全知识培训,使各级指挥员真正具备准确判断火场形势、合理运用扑救战术、正确应对突发险情的素质和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逐级登记造册发放《森林草原防灭火户主通知书》,确保入户率达100%。
(二)将县人民政府《森林草原防火通告》《森林草原高火险期禁火令》《清明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及上级有关通告和命令粘贴到各村(社区)委员会、学校及人员活动密集的地点,同时,提高保存率。
(三)新建和翻新标语标牌。各指挥所要及时排查和梳理当前剩余宣传碑牌,全面做好统计和翻新,并且将新增10块宣传展板广泛张贴到10个村(社区)。
(四)指挥所要制作防火宣传字模2套以上,在每个村寨书写2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要突出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
(五)指挥所要用石灰浆在林区、草原区路口或道路两侧书写一批宣传标语,制作数量不限的铁皮、木板宣传牌广泛进行悬挂,标语标牌要规范整齐。
(六)印制宣传单,适时开展集市摆摊宣传。
(七)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寨、林区进行宣传,及时查处违规用火案件,将处理情况公之于众。
(八)重要时段、清明节期间,在重点林区、草原区路口增岗设卡,疏堵结合,开导上坟祭奠活动人员改用熟食鲜花文明祭祖,重点防范区域设置固定焚香烧纸设施,将火源堵在山下林外。
(九)落实森林防火学校“五个一”工程,逐级签订防灭火宣传教育责任书,并且做好宣传资料的收集和保管工作。
(十)组织各类扑火队伍开展防灭火安全知识培训及演练。
(十一)要督促指导指挥所成员单位组织上好干部职工“防火一堂课”,无限扩展宣传教育广度和深度。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乡指挥所和乡人民政府的统一领导下,把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措施贯穿于防火工作的全过程。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防火办职工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以宣传示范和宣传服务为重点,迅速掀起全乡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高潮。乡林业站负责人负责辖区内的防火宣传,林业站主要任务主要是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下达给各村(社区)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任务,做好面上的宣传工作,指导检查落实村(社区)、组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乡指挥所与文化站、村广播台、“6995”平台、村组微信群等加强协调和沟通,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多渠道、多手段、多形式地开展森林草原防灭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草原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追责问效。各单位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对森林草原防灭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易发多发地区宣传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草原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管理,严守纪律。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草原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按照程序及时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要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要送交乡森林草原防火指挥部审核,有效防控失实报道和炒作。
乡指挥所每月宣传工作开展情况与每月工作调度一并报县防火办。并且由森林草原防火指挥所办公室于2021年6月10日前将年度宣传教育工作总结上报县防火办。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