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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9-8-/2022-031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2-03-11
文号 平政发〔2022〕31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农业、畜牧业、渔业
平达乡2022年石斛产业实施方案(讨论稿)

为认真贯彻落实《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龙陵县石斛产业发展意见(2021-2025年)>的通知》(龙办发〔2022〕31号)和龙陵县石斛产业工作领导小组关于印发《龙陵县2022年石斛产业实施方案》(龙石斛发〔2022〕1号)的通知精神,结合平达乡石斛产业发展实际,特制订本方案。

一、目标任务

年末种植总面积达1040亩,石斛鲜条产量达310吨,预计实现总产值2100万元,其中:一产2000万元,二产100万元。

二、工作重点

(一)科学规划种植。种植区域选择背风向阳、水利条件好、交通便利,并且在平达坝区永久性基本农田和稳定耕地规划以外的区域种植。

(二)加强技术培训。采取多种方式开展培训,提高石斛种植、管理、枫斗加工技术水平。完成培训100人次。

(三)规范种植加工。完成新植石斛100亩,提质增效200亩;提升改造石斛枫斗集中加工点5个;积极建设打造示范种植基地;引导支持农户、企业建设石斛鲜条保鲜库。

(四)强化质量安全。格按照“绿色、生态、安全、健康”的石斛产业发展理念,采取强有力的措施对种植、加工、销售等环节进行有效监管,确保石斛产品质量安全可控。鼓励经营主体开展绿色药材基地申报工作和有机基地认证转换工作。

三、扶持政策

(一)示范基地扶持。对认定的省级、市级、县级示范基地给予补助。其中,新建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每个15万元、8万元、5万元的资金补助;老基地提升改造示范基地分别给予每个7.5万元、4万元、2.5万元的资金补助。

(二)绿色药材基地、有机认证扶持。鼓励支持石斛企业、合作社等做好绿色药材基地申报工作和有机基地认证转换工作。

(三)枫斗加工厂(点)扶持。对验收合格的标准化枫斗加工厂、枫斗集中加工点分别给予每个3万元、0.5万元资金补助。

(四)石斛鲜条保鲜库扶持。对验收合格的石斛鲜条保鲜库按库容分别给予5万元、3万元资金补助。其中,库300m³-400m³的,每个补助资金5万元;库容200m³-300m³的,每个补助资金3万元。

(五)企业、合作社发展扶持。对在县内经营电子商务平台、新媒体等销售石斛产品且年销售额达100万元以上的经营主体,按照县工业信息商务科技局提供的销售证明,给予实际销售金额0.5%的补助;对在石斛种植、加工、销售环节获得国家级发明专利的单位或个人,每件给予1万元的资金补助。

四、工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社区)、乡直各部门要紧紧围绕打造“中国石斛之乡”的发展定位,把石斛产业发展放在突出位置。乡石斛产业工作领导小组负责组织、指挥、协调全乡石斛产业发展工作;各村(社区)要及时组建工作转班,做好产业发展规划,组织完成年度目标任务。

(二)强化制度保障。围绕年度重点工作目标任务,建立健全制度,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建立乡、村石斛产业联席会议制度,每月召开一次联席会议,定期研究石斛产业发展工作,确保各项工作任务顺利推进。建立调度会议制度,每季度召开一次调度会议,及时掌握全乡石斛产业发展情况。建立现场会议制度,每年至少召开一次现场会议,为种植户、加工户及相关人员提供面对面交流的平台和机会,推动平达石斛产业发展。

(三)强化要素保障。乡直各部门要全面参与石斛产业发展工作,领导小组各成员单位要密切配合加强协作,按照职能职责分工完成既定目标任务,完成领导小组实时交办的工作任务,推动各项任务落地见效。

(四)强化科技保障。培养石斛专业人才,大力推广石斛良种、良法、良技,强化制度和标准执行力度,推进紫皮石斛绿色药材标准体系建设。

(五)强化督查考核。乡石斛产业领导小组组织对石斛产业发展进行督促检查不少于2次,发现问题及时通报,限时整改到位,确保工作质量和进度,全乡石斛产业发展目标任务纳入全乡经济社会发展指标一并考核。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