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9-8-03_E/2016-1022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平达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10-22 |
文号 | 浏览量 |
干部职工住房管理制度
为使干部职工住宿区保持良好的环境及公共秩序,创造安全舒适的休息场所,规范干部职工宿舍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党政办负责住宿区的统一安排和管理,个人不得随意调换宿舍,不得私自更改公共设施,个人负责宿舍内的安全、消防及卫生工作,禁止在宿舍内生火做饭、饲养宠物等行为。
二、干部职工入住时对公共物品进行清点确认,调离时对公共物品清点移交,并结清费用。
三、住宿人员必须按时就寝,休息时间不得使用音量过大的音响设备或大声喧闹,以免影响他人休息。
四、住宿人员不得损坏宿舍财产及公共设施,如造成损坏,照价赔偿。严禁将杂物等倒入卫生间及排水管道,严禁向窗外泼水、乱倒杂物,造成排水管道堵塞的,个人负责维修费用。
五、住宿人员不得在公共场所堆放物品,乱倒垃圾。
六、住宿人员有下列情况之一者,取消其住宿资格。
不服从党政办的监督、管理者;在宿舍内赌博、斗殴及酗酒者;蓄意破坏公用物品及设施者;吵闹、屡劝不改者;长期不交纳租金、水、电费用者。
七、住房及水电费用,两室一厅按50元/月收取,一室一厅按40元/月收取,老住宿楼按20元/月收取,所收的水电费、房租费由财务室设专户管理,用于水电及房屋修缮费用。
办公设备管理制度
为加强提高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制定本制度。
一、适用范围
办公设备主要包括电话、传真机、电脑、打印机、复印机、照相机、桌椅、文件柜等。
二、日常使用和保养
(一)公用办公设备统一由乡财务室登记作为国有资产备案,党政办实行统一管理,各部门负责具体管理。
(二)使用设备前应详细阅读操作手册,严格按照操作规范操作使用。
(三)对办公设备保养情况进行监督检查,对设备的维修,更换零件要进行登记备案。
(四)办公设备发生故障无法自行修理的,设备使用人应请示分管领导同意后,请专业维修人员进行维修。
(五)对办公设备的使用进行不定期的检查。
三、办公设备分类管理
(一)电脑的使用管理
实行谁使用谁负责管理。使用人负责日常操作,非本设备使用人员不得随意使用。严禁在上班期间,在电脑上从事与本职工作无关的事项。不得使用未经病毒检查的U盘,防止病毒入侵。下班后,必须关闭电脑,截断电源,防止雷击、断电造成电脑损坏。个人原因造成损坏的自己负责维修。
(二)电话机、传真机的使用管理
电话和传真由各部门统一负责管理,各工作人员负责监督并控制使用。通话应简洁扼要,以免耗时占线、浪费资金,禁止私事拨打长途电话。
(三)打印机、复印机的管理
打印机、复印机由党政办负责日常管理。打印或者复印完成后,必须及时取走文件,防止失密。每天下班后,传真设置成自动接收,防止遗漏重要文件。同时,定期对计算机进行检查、杀毒,非本单位工作人员不得操作本单位计算机及复印、打印机,维修必须请专业人员进行维修。
(四)其他办公设备的使用管理专管专用
所有办公设备部门都要指定专人使用,其他人员使用必须经设备负责人同意。
办公设备要定期进行养护,以免老化影响使用。办公设备的使用人员要保证设备的安全,如果因使用人员的过失造成丢失,要追究责任,所有办公设备不得私自外借。
(五)设备的报废
按相关固定资产管理办法进行报废,个人不得私自处理。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