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2-1208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2-12-08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象达镇2022年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象达镇2022年就业创业政策解读

一、参加免费职业技能培训,符合条件的给予生活补贴

贫困家庭劳动力、毕业年度高校毕业生、城乡未继续升学的应届初高中毕业生、农村转移就业劳动力、城镇登记失业人员以及符合条件的企业职工,可免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对参加职业技能培训的贫困劳动力,经培训鉴定考试合格,按实际参加培训的时间给予每人每天60元的生活费补贴和20元的交通费补贴。

二、创业担保贷款扶持创业

符合条件的城镇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员、农村自主创业农民10类创业者个人或小微企业,可以享受创业担保贷款政策扶持。个人贷款额度不超过20万元,符合条件的借款人合伙创业的,根据合伙人数按每人20万元标准核定,最高额度为110万元,小微企业贷款最高不超过300万元。贷款期限不超过3年,财政给予部分贴息。

三、社会保险补贴

我市办理了城镇登记失业,持有《就业创业证》或《就业失业登记证》的五类就业困难人员:“零就业家庭”人员、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男年满50周岁和女年满40周岁以上的大龄失业人员(简称“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的残疾人、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高校毕业生(含技师学院高级工班、预备技师班和特殊教育院校职业教育类毕业生)。被用人单位吸纳或以灵活就业方式(含选择以灵活就业人员身份参加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的被征地农民)实现就业并在保山市缴纳了2022年度城镇职工社会保险费的云南省户籍人员,可按规定享受社会保险补贴。

补贴标准:①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养老保险:350元/人·月,4200元/人·年;医疗保险:180元/人·月,2160元/人·年。②其他人员:养老保险:500元/人·月,6000元/人·年;医疗保险:250元/人·月,3000元/人·年。对招用就业困难人员并缴纳社会保险费的单位,按其为就业困难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和失业保险费给予全额补贴,不包括就业困难人员个人应缴纳的部分。

补贴期限: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按规定办理了公益性岗位延长安置期限的人员可延长至安置期满外,其余人员最长不超过3年。

四、城镇公益性岗位补贴

安置我市就业困难人员中的“零就业家庭”人员、“4050”人员、有劳动能力残疾人、享受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人员、连续失业一年以上人员和安置我市连续失业6个月以上的应届离校未就业高校毕业生、连续失业3个月以上的易地扶贫搬迁至城镇的建档立卡脱贫劳动力的公益性岗位,按当地最低工资标准的100%给予补贴(龙陵县自2022年10月起,最低工资标准执行1600元/月)。除距法定退休年龄不足5年(含5年)的人员可延长至退休和按规定办理了公益性岗位延长安置期限的人员可延长至安置期满外,其余人员补贴期限最长不超过3年。

五、乡村公益性岗位补贴

对符合条件的脱贫人口聘为乡村公益性岗位人员的,按每人每月800元给予补贴。

六、就业见习补贴

支持辖区内企事业单位、社会组织、政府投资项目和科研项目申报高校毕业生就业见习基地,对吸纳离校2年内未就业高校毕业生和中职毕业生、16—24岁失业青年参加就业见习的单位,按照规定给予省级就业见习补贴1500元/人▪月;对见习期满留用率达到50%以上的单位,补贴标准再提高500元。政策执行期限至2022年12月31日。见习单位支出的见习补贴相关费用,不计入社会保险缴费基数。符合税收法律及其有关规定的支出,可以在计算企业所得税应纳税所得额时扣除。

七、就业帮扶车间吸纳脱贫劳动力就业奖补

就业帮扶车间每吸纳1名脱贫劳动力按其发给脱贫劳动力工资额的15%,给予吸纳就业奖励,政策执行期限延续至2025年12月31日。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