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50404-00003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4-04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象达镇关于清明节期间集体聚餐食品安全风险提示

清明假期将至,上坟扫墓祭祀等集体聚餐活动增多,为保障广大人民群众聚餐活动食品安全,现将有关事宜提示如下:

一、食品安全要防控

在上坟扫墓祭祀家族(家庭)聚餐时,祭祀用的凉品、馒头、糕点、熟食、肉类等食品要做到当天加工当天食用;食物要煮熟煮透,隔夜饭菜必须冷藏保存,食用前确保未腐败变质,并加热彻底后食用。不轻易食用自己不了解、没有食用过的“野菜”,也不要到山中郊外、田边地头随意采摘不认识的野菜、野果食用,即使以前食用过的野果,也要仔细辨别,避免误食有毒植物引起中毒事件发生。

二、申报和管理

农村集体聚餐实行申报备案管理。涉及家族式扫墓聚餐5桌以上的,由承办者在举办前10个工作日内向村委会食品安全管理人员申报。填写《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申报备案登记表》,签订《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承诺书》。

三、采购食品要查验

不采购和制作来路不明、超过保质期限、腐败变质的食品,不采购和使用无检疫合格证明的肉类食品,对采购的食品要认真检查,确保食品新鲜安全。

四、加工操作要规范

饭菜务必烧熟煮透,餐饮器具要洗净消毒,菜刀、菜板等要严格生熟分开,避免交叉污染,做好的饭菜要防鼠、防蝇、防尘。

五、危险物品要管好

醇基燃料要实行专人管理,加入颜色进行警示,防止作为白酒误饮。农药、鼠药、兽药、除草剂等不能存放在食品加工及就餐场所内,避免当作食品误食或混入食品引发安全事故。

六、文明用餐莫浪费

要文明聚餐,不要酗酒、不要攀比、不要浪费,合理预估用餐人数,按需备餐,自觉践行“光盘行动”。

七、发现问题要报告

聚餐后如出现腹泻、呕吐、发烧等症状,应及时到正规医疗机构就诊,并向村民委员会或镇政府报告。参加聚餐的群众发现聚餐活动有食品安全风险时,应当及时提醒其改正,也可拨打象达市场监督管理所投诉,举报电话(0875)6850012。任何单位或者个人不得对食品安全事故隐瞒、谎报、缓报,不得毁灭有关证据。

(此件公开发布)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5年4月3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