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88-X/20240307-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部门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4-03-07 |
文号 | 浏览量 |
一、行动背景
随着天气变暖,野外火险等级逐渐升高,再加上农事活动的增多,象达镇面临着严峻的森林草原防火形势。为有效管控野外火源,减少和杜绝森林草原火灾的发生,象达镇人民政府决定在全镇范围内开展一场野外违规用火专项治理行动。
二、行动目标
这次行动的核心目标是查处野外违规用火行为,提高广大干部群众自觉守法、规范用火的思想意识,从源头上管住野外火源,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草原的安全。
三、行动要点
时间跨度:从2024年3月1日开始,持续到雨季到来,且森林火险等级持续在3级(含3级)以下10天后结束。
责任单位:镇人民政府负责组织领导,各村(社区)和成员单位具体实施,林业服务中心、村组干部、护林员成为行动的“主力军”。
行动措施:
成立专项行动组,公安干警、林业部门人员齐上阵,对野外违规用火进行严查严处。
各村(社区)成立行动小组,排查隐患,设立检查卡点,确保违规用火行为无处遁形。
突出重点区域和专项行动工作措施,如集镇面山、苏帕河流域等,停止一切野外用火,严格入山检查登记,严禁火种入山。
查处依据:依据《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和龙陵县相关文件,对违规用火行为进行严肃处理,罚款、更新造林、民事赔偿、刑事责任等一应俱全。
督促检查:镇人民政府成立专项督查组,对各村(社区)的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进行监督,确保行动取得实效。
四、行动保障
为确保专项治理行动顺利实施并取得实效,象达镇人民政府还制定了以下保障措施:
成立专门的领导小组,加强组织领导。
制定有可操作性的行动方案,明确责任措施。
抽调精兵强将,落实车辆、经费等必要保障。
要求各村(社区)及时上报专项行动情况,加强信息沟通。
对违规用火的处理要严格按照规定进行,确保查处及时、到位。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