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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30116-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1-1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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象达镇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象达镇市场主体倍增三年行动计划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为全面贯彻落实党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放管服”改革优化营商环境的决策部署和省委、省政府、市委、市政府、县委、县政府工作要求,激发各类市场主体活力和内生动力,立足稳存量、扩增量、提质量,有效促进市场主体快速增长,推动全镇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结合我镇实际,制定本行动计划。

一、 工作目标

——市场主体多起来。到 2024 年,全镇市场主体突破 2857 户,年均增长 18.1%以上。其中,企业突破 384 户,年均增长 50.33% 以上;个体工商户达到 2473 户,年均增长 15.19%以上。每千人 拥有市场主体数量达到 75 户,每千人拥有企业数量达到 10 户。

——市场主体大起来。到 2024 年,全镇“ 四上”企业数量 达到 3 户,年均增长 100%。

——市场主体活起来。到 2024 年,全镇市场主体活跃度达 到 70%;民营经济增加值占全镇 GDP 比例超过56%;新增市场主体 提供就业岗位 0.28 万个左右。

二、主要任务

(一) 实施农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推进农业产业现代 化

1.培育发展农业企业。围绕全面推进乡村振兴,构建现代乡 村产业体系,推进蔬菜、中药材、肉牛、黄山羊等产业提档升级, 发展新产业新业态,加快培育农业经营主体。实施“农业品牌提 升行动”,优化农业产业结构,提高农业产品市场竞争力,提升 农业质量。到 2024 年,全镇农业企业达到 46 户,年均增长 62.5%。

2.做强壮大农业产业化龙头企业。围绕打造世界一流“绿色 食品牌”示范区重点任务,培育以茶叶、 中药材、水果、 肉牛、 粮食龙头企业。用好中央、省、市财政奖补、用地用电、金融税 收、人才引进等方面优惠政策,重点培育销售收入超亿元以上龙 头企业。培育重点产业链“链主”企业、做强农业产业化国家和 省级重点龙头企业、壮大市镇级重点龙头企业,形成国家、省、 市、县“ 四级联动”的发展格局。力争到 2024 年,国家级、省级、 市级、县级龙头企业达5个以上。

3.规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全面建立起农民专业合作社绑 定农户、龙头企业绑定农民专业合作社的利益联结机制。每年规 范提升农民专业合作社2个。平均每年创建镇级以上示范社 1 个。

(二) 实施建筑业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 引导房地产 企业健康发展 ,加快建筑业提质增效

1.推动建筑业企业提质增量。加快实施综合交通、房地产业、市政基础、工业项 目、水利基础、农业农村、现代服务、教育体 育、医疗卫生、生态环保等重大工程,推进“放管服” 改革、建 筑科技创新、工程品质提升、智慧建造监管等 4 项工作。到 2024 年,全镇登记注册的建筑业企业达到 4 户,年均增长 100%,入库 资质等级建筑业企业象达镇不涉及。

2.鼓励央企和镇外优质建筑业企业、工程总承包企业落户象 达,支持我镇建筑业企业与入滇央企和镇外大型建筑业企业组建 联合体和项目公司。

(三) 实施商贸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推动商贸业、 服务业、 外商投资企业快速发展

1.扶持商业综合体发展。 围绕象达街、朝阳街等经济商圈、 便民生活圈,发展培育市场主体,加快集(贸)市场的建设。到 2024 年,全镇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达到 87 户,年均增长 60.21%;限额以上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象达镇不涉及。

2.加快开放型平台建设。培育壮大电商经营主体,进一步完 善电商孵化机制,打造电商直播产业基地。推进全国电子商务进 农村综合示范镇项目建设,健全完善乡村两级农村电子商务综合 服务体系,培育壮大 1 个乡(镇)15个村级电商服务站点,加快培 育“智慧” 能源、农业、旅游、 医疗、教育、文化、林业等产业 经营主体。

( 四)实施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加大服务业培育力度

1.统筹抓好生产性和生活性服务业。着力发展新型化、专业 化生产性服务业,加快现代物流、邮政仓储、 电子商务、信息服 务、金融服务、科技服务等服务业发展。抓住城市更新、老旧小 区改造等重大工程,提升居民住宅物业管理服务,培育一批品牌 物业服务业企业,推动形成一批城市更新、智慧社区运营、住房 租赁等领域服务业企业。到 2024 年,全镇服务业企业数量达到50 户,其中,服务业企业(不含批发零售业和住宿餐饮业企业) 数量达到 34 户,生产性服务业企业数量达到 16 户;规模以上服务 业企业数量达到 0 户。

2.推进文化旅游产业蓬勃发展。规划以红色文化、抗战文化、 侨乡文化、石斛文化为特色重点,打造特色精品旅游线路。着力 打造营坡社区、勐蚌村等乡村旅游示范基地,谋划推介象达镇石 斛体验馆和石斛主题餐厅等一批石斛康养产业发展建设项 目,开 发形式多样、独具特色、个性突出的乡村休闲旅游业态和产品。

3.促进养老托育服务健康发展。加快规划建设敬老院、改造 提升象达中心敬老院,建设老年颐养中心、老年服务中心、农村 互助养老服务站等,全面实施新建居住(小) 区配套建设养老服 务设施。助力三孩生育政策落地,出台支持普惠托育的优惠政策, 完善“托幼一体化”服务模式,推动婴幼儿照护服务示范园(所) 建设。

(五) 实施中小企业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做强做大工业 企业

1.引导个体工商户转型升级为企业。大力推动中小微企业和 个体工商户融资增量、扩面、提质、增效,扩大中小微企业信贷 投放。到 2024 年, 中小微企业达到 177 户,年均增长 40.42%。 其中,工业企业达到 6 户,年均增长 66.66%;规模以上工业企业 达到 3 户,年均增长 100%。

2.提升企业精细化管理水平。鼓励支持中小微企业提升管理 水平,培育壮大“专精特新”“小巨人”“成长型”企业。进一 步完善领导干部挂钩联系民营企业制度,加快构建亲清政商关系, 大力弘扬企业家精神。

3.落实促进民营经济发展的各项政策措施。完善中小企业梯 度培育体系、聚焦打造能源、绿色轻纺、绿色生物制造等重点产 业,建立国家、省、市三级“专精特新” 中小企业培育库。持续 推动减税降费、减租降息、普惠金融等纾困惠企政策直达基层、 直接惠及市场主体。

( 六) 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三倍增”培育计划 ,全面推动科 技强企

1.支持高新技术企业做大做强。引导“专精特新”高新技术 企业向专业化、精品化、特色化方向发展。实施高新技术企业上 市培育计划。到 2024 年,全镇高新技术企业培育发展体系更加健 全,基本实现集群发展,数量快速增长,规模不断壮大,高新技 术企业象达没有任务,但是我们还是要积极争取引进,促进我镇 高新技术产业及经济社会的发展。

(七) 实施文化和旅游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加大文旅康 养业培育力度

1.打造文旅龙头企业。到 2024 年,培育规模(限额) 以上 涉旅企业达 2 家以上。

2.培育新兴文旅企业。到 2024 年,积极培育生态、康养、 体育、研学、演艺、文创、智慧旅游等新业态企业;新增特色小 微企业 4 家以上。

(八) 实施个体工商户市场主体倍增培育计划 ,推动个体工商户提质增量

1.进一步优化营商环境,提高登记便利化水平。通过全程网 办、“一部手机办事通”、个体智能化无干预办理等信息化平台, 进一步优化办理流程,提高登记效率。落实市场主体歇业制度, 最大限度支持个体工商户延长生命周期。到 2024 年,全镇个体工 商户达到 2473 户,年均增长 15.19%。

2.优化公平竞争环境,维护市场主体合法权益。深入实施“证 照分离” 改革全覆盖,对新事物、新经济、新产业实行包容审慎 监管,减少对个体工商户正常生产经营活动的干预,坚决制止加 重个体工商户负担的各类违法行为。鼓励个体工商户依法依规实 施信用修复,重塑良好社会信用,激发市场活力。

3.强化宣传引导。要充分利用各类媒体,宣传市场主体在经 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做 好政策措施宣传解读,扩大知晓度、支持度和参与度,及时回应社会关切,确保政策措施全面落实。

三、保障措施

(一) 强化组织领导

镇政府将市场主体培育工作纳入重点督查范围,定期跟踪督 查。市促进市场主体倍增领导小组加强统筹协调,原则上每半年 召开 1 次领导小组会,研究推进市场主体倍增工作。各相关部门 要把市场主体倍增工作摆在突出位置,实行“ 一把手” 负责制, 建立健全工作机制,全面谋划统筹安排抓好落实。

(二)持续优化营商环境

1.市场准入更加便利。全面贯彻执行《市场主体登记管理条 例》。2022 年将新开办企业设立登记时间压减至 0.5 个工作日以 内。

2.市场环境更加公平。实施市场准入负面清单制度。加强反 垄断和反不正当竞争监督执法。实施“证照分离”全覆盖。对失 信主体开展联合惩戒,加大“双公示”整治工作力度。完善信用 修复机制。推进全流程电子化和市内远程异地评标常态化,做到 “平台之外无交易”,电子化交易率达 100%。严格规范实施政府 采购意向公开工作。

3.投资环境更加便利。深化工程建设项目审批制度改革,健 全联审机制。深化以“ 多规合一”为基础的规划用地“ 多审合一、 多证合一”改革。通过“信易贷”金融服务平台及“银税互动” 模式提高中小微企业金融服务质效。加大小微企业“首贷户”信贷和无还本续贷、银税互动等产品推广力度。设立中小微企业融 资风险补偿金。

4.政务环境更加高效便捷。进一步推行证明事项告知承诺 制。完成国务院 132 项“跨省通办”事项的配置发布。持续提升 “ 网上可办”“全程网办”“零跑动”事项比例。持续优化水电 气网等报装流程。

(三)全面落实扶持政策

1.严格落实各项纾困利企政策。落实财政部、国家税务总局、 科技部“关于进一步提高科技型中小企业研发费用税前加计扣除 比例”、国家发改委等 12 个部门“促进工业经济平稳增长的若干 政策”、云南省“2022 年稳增长的若干政策措施”“组合式税费 支持政策”、省税务局“助力中小微企业纾困发展十一方面措施”、 省科技厅“加强双创孵化载体建设 8条措施”、减免国有房屋租 金等政策措施。继续用好“短平快优九个一”工作法,优化减税 降费政策直达快享工作机制。继续执行职工养老保险单位缴费费 率降至 16%和阶段性降低失业保险、工伤保险费率政策。

2.加大创业创新扶持。支持企业依据国家职业技能标准自主 开展技能人才评定。对企业投入基础研究实行税收优惠。支持企 业使用创新券购买高价值发明专利进行转化,对符合条件的按照 技术转让合同金额的50%进行兑付,每户企业每年兑付创新券不 超过 30 万元。

3.提升财税金融服务水平。精简享受税费优惠政策的流程和手续,持续扩大“ 自行判别、 自行申报、事后监管” 范围。实施 金融服务民营企业“ 一对一”“面对面”等融资协调机制。加大 全国“信易贷”平台推广力度,鼓励银行机构降低对小微企业的 账户服务费用。

( 四) 强化招商引资

提高招商引资质量效益,聚焦延链补链强链,借力新一轮“央 企入滇”,引进一批投资规模大、产业层次高、创新能力强、与 我镇产业契合度好的旗舰型产业项目。完善重点招商项目协调推 进机制,建立招商引资重点项目推进情况月度调度、动态跟踪推 进督办工作机制。经镇人民政府认定的重大招商引资项 目,建立 “一个项目配套一个工作专班、一个工作方案、一套支持政策” 工作推进机制。对来保投资的重大招商引资项 目,各级各部门提 供从项目对接洽谈到落地开工的全流程服务。

(五)加强宣传引导

各相关部门要广泛宣传市场主体在经济社会发展中的重要 地位、作用和培育市场主体的重要意义以及优化营商环境促进市 场主体倍增的政策措施。要及时总结市场主体培育发展中可推广 复制的典型经验,提振市场主体信心,营造良好的舆论氛围。

(此件删减后公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