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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88-X/20201218-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象达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部门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2-1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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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文秘工作
象达镇人民政府关于印发《象达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的通知

各村(社区)、镇直及驻镇各单位:

为确保我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理顺利实施,根据《农药管理条例》,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实施方案。

象达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实施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认真贯彻《农药管理条例》,结合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美丽乡村建设、农产品质量安全建设、农业面源污染综合防控等工作,开展农药包装废弃物统一回收和集中无害化处置工作,按照“属地管理”的原则,打造绿色安全和谐的清洁田野和环境整洁优美的新型农村,保障我镇农业生产安全和农产品质量安全。

二、工作目标

着力构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长效监管机制。农药经营门店、农业新型主体等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率要求达100%;全镇农药包装废弃物集中无害处置率达100%。

三、组织领导

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的组织领导,成立象达镇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工作领导小组。象达镇人民政府镇长赵天会任组长、常务副镇长李家福任副组长,派出所、市场和质量监督分局、国土所、综治办、财政所、林业服务中心、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人及各农药销售店负责人、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为成员。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设在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赵志国同志兼任办公室主任。农业综合服务中心负责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处置的政策宣传、技术指导、督查及处理等工作。各农药销售店负责人,负责做好本店销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及痕迹台账工作。

四、集中处理

全镇范围内每个农资经营门店为回收点。各农药经营门店设立醒目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点招牌,指定专人进行回收。每年6月、12月各回收点负责将回收的农药包装废弃物,送至农药废弃物包装处理处进行处理。

五、实施内容和方法

1、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归类以农药经营店为单元,建立工作机制,采取灵活有效的措施,做好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回收工作,探索创新多元化统一回收方式。一是加强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的宣传,建立健全村规民约,引导村民自觉回收、处理。二是农药经营者做好其销售或使用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回收工作,建立健全农药废弃物回收台账。

2、农药包装废弃物归集转运各回收点将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转运到处理处,待收集到一定的数量,由镇党委政府根据上级要求转运到指定的包装废弃物处置地点。

3、农药包装废弃物合理处置全镇收集的农药包装废弃物处理由镇转运至县指定地点进行集中处理。严禁露天焚烧、擅自填埋,避免发生农药包装废弃物二次污染事故,造成影响的,依法追究责任。

六、工作要求

1、加强宣传引导

各村(社区)、单位及回收点要通过张贴通知、群发微信、短信等方式,采用广播、横幅、标语等多种形式,加强宣传引导、普法教育,开展专业知识培训,增强农药生产者、销售者和使用者的生态文明意识、社会责任意识,引导其自觉妥善处置农药包装废弃物。加强培训,提升他们的合理用药水平,宣讲科学清洗方法,减少大田农药使用量和包装瓶中残余量。

2、严格执法

按照《农药管理条例》,对不回收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农药经营户和丢弃农药包装废弃物的农产品生产企业和个人,将依法从重从严处罚。

                                     象达镇人民政府

                                     2020年12月18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