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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20250122-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5-01-2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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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全乡2025年香料烟生产工作的意见

各村,乡直有关单位:

为切实抓好2025年全乡香料烟生产工作,全力推进香料烟产业高质量发展,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市2025年晾晒烟生产工作的意见》(保政办函〔2024〕40号)《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全县2025年晾晒烟生产工作的指导意见》(便签〔2024〕113号)要求,结合碧寨乡实际,现将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目标任务

(一)生产收购计划。2025年,全乡计划种植面积1650亩,计划收购烟叶4900担。其中:坡头村计划种植面积160亩,计划收购烟叶460担;半坡村计划种植面积420亩,计划收购烟叶1240担;天宁社区计划种植面积230亩,计划收购烟叶680担;新林村计划种植面积300亩,计划收购烟叶900担,三家村计划种植面积40亩,计划收购烟叶120担,梨树坪社区计划种植面积300亩,计划收购烟叶900担,碧寨村计划种植面积200亩,计划收购烟叶600担。全乡计划完成烟叶交售收入700万元以上,计划实现烟叶税150万元以上。

(二)质量指标。质检入库AB级比例≥55%以上,等级合格率达80%以上,烟叶水分控制在14%—16%。烟叶中各种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过限量标准,杜绝一类非烟物质。

(三)安全指标。烟叶中各种农药残留量和重金属含量不超标,达到客户限量标准要求,杜绝一类非烟草杂质。

二、主要政策

(一)收购价格政策。严格执行国家烟草专卖局2025年香料烟、雪茄烟收购价格政策,按下达计划产量收购烟叶。

(二)市级和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扶持政策。按照《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做好全市2025年晾晒烟生产工作的意见》(保政办函〔2024〕40号)和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有关规定执行。(三)县级生产扶持费提取和扶持。一是壮大集体经济投入。县财政按照收购量每担烟安排50元专项用于扶持晾晒烟生产发展,其余烟叶税全部返还种烟乡镇。由晾晒烟服务专业合作社与各种烟村签订生产组织服务协议,每生产一担等级质量达标的烟叶,由合作社兑付到各种烟村10元生产组织服务费。兑付程序:县级扶持资金由县烟草产业发展领导小组统一拨付到晾晒烟服务专业合作社,合作社按照签订的生产组织服务协议,根据考核验收结果兑付到各种烟村,各村将该资金作为村级集体经济收入进行统一管理使用。二是自然灾害保险投入。2025香料烟烟叶生产自然灾害保险购买标准为70元/亩,根据合同种植面积购买。省、市、县级产业政策支持为:云南省财政承担7元/亩、云南香料烟有限责任公司承担49元/亩,剩余的14元/亩由县财政承担。

三、保障措施

(一)强化组织保障。各村要强化属地管理职责,加强对2025年香料烟生产工作的组织领导,做好烟区规划、核心烟区稳定、组织生产等工作。及时将目标任务进行分解,落实到村组、到地块;乡直有关单位要结合职能职责,加大对香料烟生产工作的指导,推动乡香料烟产业高质量发展。

(二)提升服务水平。要把烟草产业发展同巩固拓展脱贫攻坚成果有机结合起来,把全心全意服务烟农、保护烟农利益作为烟叶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按照分类指导、分类管理、分类扶持的原则,认真研究土地流转、信贷支持、农业保险等方面的扶持政策,扎实做好烟叶生产服务指导,变粗放型服务为精细化服务,做到烟叶发展到哪里、跟踪服务就到哪里,解决服务群众“最后一公里”的问题。

(三)激发种植活力。各村要结合烟叶种植情况,整合各方资源,积极探索香料烟与其他作物互补的发展模式,形成产业之间优势互补、烟区长期稳定的良好局面。

附件:碧寨乡2025年香料烟生产任务分配表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5年1月22日

(此件公开发布)

附件

碧寨乡2025年香料烟生产任务分配表

下达面积(亩)

下达收购量(担)

坡头村

160

460

半坡村

420

1240

天宁村

230

680

新林村

300

900

三家村村

40

120

梨树坪村

300

900

碧寨村

200

600

合计

1650

490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