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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20230628-00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3-06-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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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碧寨乡2023年野猪种群调控专项行动工作方案

为维护碧寨乡生态平衡、保障群众利益、促进全乡社会稳定,根据我乡辖区野猪数量过多、危害农作物和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的情况,2022年至2024年在全县范围内组织开展集中猎捕成灾野猪,并做无害化处理工作。特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党的十九大精神为指导,贯彻落实好习近平总书记“山水林田湖草沙”生命共同体理念,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云南省陆生野生动物保护条例》等法律法规,坚持“适量捕杀、总量控制”的方针,通过专项行动,适时适地适量猎捕野猪、控制种群数量,达到野猪种群调控的目的,减少野猪危害人畜安全、损坏农作物事件的发生,保证人民群众的生命安全和生产生活的正常进行,为建设“幸福、美丽、生态、和谐”碧寨服务。

二、目标任务

建立协调有力、运转高效的综合野猪防控机制,全面完成野猪猎捕种群调控,探索推广可持续的野猪防控和补偿机制,确保人民群众经济利益得到有效保障,生物多样性资源得到有效巩固,实现生态、经济和社会协调发展。根据国家林草局《关于进一步做好野猪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林护发〔2021〕54号)及云南省林业和草原局《关于开展野猪等野生动物危害防控工作的通知》(云林动植〔2022〕3号等文件通知要求,结合碧寨乡2021年野猪分布调查结果,按照林业和草原局的要求在碧寨乡区域内申请猎捕5头来调控野猪种群。

三、工作措施

(一)对碧寨乡内野猪种群的调控和宣传

1.加强野猪种群监测和预警宣传

全乡根据辖区野猪种群分布情况,组织护林员开展常态化巡护,加强野猪数量和活动监测,尤其要加强对野猪活动频繁、种群数量大的重点区域的监测,落实网格化管理责任。在野猪危害严重区域设置警示牌,提醒群众避险。组织开展野猪防护宣传,倡导以自然村或村民小组为单位,轮流到田间、地头采取科学有效办法驱赶。

2.因地制宜开展野猪种群调控

(1)划定野猪狩猎区。野猪狩猎区为各村野猪出没频繁和造成危害严重的地区。

(2)实行野猪限额猎捕。严格按照县林业局根据全县野猪资源量对碧寨乡提出的狩猎区域年度限额猎捕数量,组织猎捕,完成年度限额猎捕量。

(3)报批和信息上报。全乡根据辖区内野猪危害状况向县林草局提出猎捕申请,获得县林草局批准后,乡政府根据县林草局同意猎捕野猪的批复,在辖区内提前2日公告,狩猎队严格服从乡野猪猎捕防控工作领导小组安排,乡政府负责组织实施野猪猎捕防控工作,并做好猎捕安全、后勤保障、猎获物无害化处置等工作,并做好每天狩猎活动的巡查报备与记录工作,猎捕野猪工作结束后,填写猎捕统计表报县林草局。

(二)保障措施

1.组织领导。成立以乡人民政府乡长任组长,分管林业的领导任副组长,乡党政办、乡林业服务中心、乡农业中心、乡市场监管所、乡宣传办、乡综治办、乡派出所、乡卫生院以及12个村(社区)工作人员为组员。领导小组办公室设在乡林业服务中心,建立政府统筹协调、部门分工负责,职责明晰、程序严密的工作机制,联合县林草局进行统一指挥。

2.资金保障。按照县政府对猎获的野猪按每头900元补助(含无害化处置费)的规定,落实野猪危害防控工作专项资金,对狩猎人员进行劳务补偿,提高狩猎人员工作的积极性和有效性。

3.管理机制。政府安排专业人员,由乡林业中心、乡农业中心和乡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组成无害化处理组负责对被捕杀的野猪进行清点和无害化处理,杜绝野猪肉流入市场,同时市场监管所将严格依法查处非法猪肉,从市场角度铲除非法利益链,加强政府宏观调控。后勤保障组由乡党政办结合工作进行统筹调配,医疗保障组由乡卫生院结合当日院内值班组担任。

四、工作要求

(一)强化责任意识。各部门要提高政治站位,认真贯彻《中华人民共和国野生动物保护法》,落实“林长制”主体责任,坚持以人民为中心,正确认识保护野生动物与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关系,积极组织开展野猪危害防控工作,切实减轻野猪危害,解决受害群众的急难愁盼的问题。

(二)加强部门协调,共同推进工作。各部门要细化工作措施,加强部门协作,形成工作合力,切实解决好在猎捕野猪调控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充分发挥部门职能职责作用,全面推进野猪猎捕调控工作顺利完成。

(三)务必做好安全防范,确保工作人员人身安全。一是注意行车安全及野外作业安全。在开展工作时,注意观察周边环境及行走路况,防止踏空摔倒,地面利器刺伤等情况发生,保管好随身携带的刀俱及猎捕工俱等,确保自身安全。二是进入林区,不随便携带火种,确需用火,应严格遵守野外用火规定,注意用火安全。三是加强野生动物防范。野猪自幼奔跑于森林之中,练就了一身好体力,生活习性凶猛、动作敏捷、攻击速度快,在开展猎捕工作中务必要加强防范,注意安全,做到在确保安全的情况下开展猎捕工作。同时,应加强对黑熊、毒蛇等其它野生动物防范,避免造成野生动物对猎捕人员的伤害。

(四)加强专业猎队管理,提高猎捕效能。乡领导小组将加强对专业猎捕队的监督管理和指挥,统筹协调好猎捕队的各项工作,充分发挥专业猎捕队最大效能,全面完成野猪危害猎捕种群调控。禁止猎捕除野猪外的野生动物,对违反控制性猎捕野猪有关规定,未按照狩猎范围、种类、工具、限额等进行狩猎的人员,立即取消其狩猎资格,情节严重的,移交司法机关处理。

(五)加强舆情引导,营造良好社会氛围。乡领导小组办公室将安排专人负责猎获物拍照等档案资料收集,严禁工作队员、猎捕人员及其他人员拍照网传等,如出现不经允许拍照外传现象,则视情况给予处理。乡宣传办和乡综治办及时对接宣传部门,掌握野猪舆论,正确把握野猪危害防控舆论导向,组织工作人员及时科学阐释种群调控对维护自然生态平衡、保障人民群众切身利益的重要性和必要性,并切防止媒体误导性报道引发舆论,对夸大、炒作野猪等野生动物致害程度和范围的,一律不得发布;对与野种群调控工作方向不一致、偏离工作主流的,一律不得发布;对蓄意把野猪猎捕、种群调控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对立的,或者把维护群众利益与野生动物保护相对立的,一律不得发布。要切实加强对相关舆论的监测、预判,及时掌握相关舆情动态,对出现的争议、误解及时组织正面回应,缓解、消除不利影响,为推进野猪危害调控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

(此件公开发布)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2年6月25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