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2-0907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2-09-07 |
文号 | 浏览量 |
各村(社区)妇联、乡直各相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新时代爱国卫生运动的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全面提升我县国家卫生县城创建质量,深入推进健康县城建设,按照《龙陵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方案(2022—2024年)》及市政府综合考评妇女儿童工作要求,完成2022年创建健康家庭目标任务,特制定此方案。
一、创建目标
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关于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建设重要论述,推动树立新时代家庭观,面向家庭开展家风家教、移风易俗、婚育新风、生育政策调整等宣传活动。成立县级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中心,培育和扶持家庭教育社会组织为家庭提供专业化、规范化家庭教育指导服务。依托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明实践站(点)、妇女儿童之家等普遍建立家长学校。保持我县孕产妇死亡率持续优于全国、全省、全市平均水平,持续提升5岁以下儿童健康水平,到2024年底,在全乡范围内培树44户健康家庭,培树县级示范户6户;其中2022年底培树健康家庭14户,县级示范户家庭2户;2023年培树15户健康家庭,县级示范户家庭2户;2024年,培树15户健康家庭,示范户家庭2户。
二、创建数量和要求
(一)健康家庭创建要求。到2024年底,每个村(社区)不少于3户健康家庭,全乡三年培树不少于44户健康家庭,具体分配任务详见附件1,健康家庭按照《云南省健康家庭标准(试行)》评分不低于70分。
(二)健康家庭示范户推荐要求。各村(社区)培树的健康家庭基础上将较优秀的家庭推荐为县级健康家庭示范户候选家庭,具体各村(社区)任务详见附件2,健康家庭按照《云南省健康家庭标准(试行)》评分不低于80分。
三、推荐条件
(一)健康家庭环境
1.家庭成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培养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在村庄清洁和绿化美化,森林乡村、美丽宜居村庄和美丽庭院建设中发挥作用。
2.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家庭教育促进法》,父母有共同承担家庭教育责任的意识和能力,家庭环境平等、文明、和谐、稳定。
3.家庭定期打扫居室内外环境,保持卫生整洁,分类投放生活垃圾,科学防制鼠、蚊、蝇、蟑螂等病媒生物。
4.家庭积极参与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绿色家庭、清廉家庭、健康家庭等建设。
(二)家庭健康水平
1.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村(社区)组织的各类健康教育讲座或培训,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健康理念。家庭成员心理健康,拥有健康人格、心态,适应社会发展,积极乐观。
2.家庭成员安全科学孕育和养育健康新生命,拟生育家庭孕前主动了解妇幼保健和出生缺陷防治知识,科学养育儿童,尽量纯母乳喂养。家庭中孕产妇、儿童进行健康管理,妇女参与“两癌”筛查,积极参与出生缺陷防治和产前筛查,无孕产妇贫血和5岁以下儿童生长发育迟缓,注重儿童早期发展,积极参与妇幼健康领域重大疾病防治。
(三)家庭践行健康生活方式
1.家庭成员了解健康素养基本知识与技能,一家培养一个健康“明白人”。
2.家庭成员讲究个人卫生,不共用毛巾和洗漱用品,不随地吐痰,勤洗手,定期进行健康体检,积极签约家庭医生,无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文明饲养宠物。家庭成员养成合理膳食、适量运动、控烟限酒、心理平衡的健康生活方式,倡导“减油、减盐、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家庭常备体温计、体重秤、血压计等健康自测设备,酒精、医用口罩等健康防护用品,适量储备应急物品和药品,家庭成员主动践行健康生活方式,树立自身是健康第一责任人理念。
四、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各村(社区)要深刻认识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的重要意义,紧扣我省、我市、我县推进健康县城建设三年行动的要求,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明确创建目标、任务,明确工作责任人,深入开展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行动以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推进健康生活,营造全社会崇尚、践行健康生活的良好氛围。
(二)精心组织、广泛发动。各村(社区)要将开展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与“绿色家庭”创建、寻找“最美家庭”等活动相结合,广泛开展丰富多彩的宣传展示和主题实践活动,使健康生活理念进一步深入人心。通过创建活动,选树一批健康家庭优秀典型,要注重推荐不同类型的健康家庭典型,满足广大家庭学习榜样的不同需求,并加大典型宣传力度,推动形成全社会崇尚健康生活的文明新风尚。
(三)严格标准,认真筛选。请各村(社区)按照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标准及要求,结合“最美家庭”、“绿色家庭”创建和乡村振兴战略等工作认真开展健康家庭及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活动,各村(社区)于每年10月15日前完成本年度“健康家庭”创建工作,将工作开展情况,以及本村(社区)健康家庭名单上报乡妇联,并于每年10月20日前将健康家庭示范户相关材料上报乡妇联。
五、材料报送
(一)需报送材料清单:①每年10月15日前上报本村(社区)创建工作总结、健康家庭名单(附件6);②每年10月20日前上报县级健康家庭示范户材料,包含推荐表(附件4)、图片、先进材料、健康家庭评分表(附件3)、政审情况表(附件5);③市级示范户材料从县级示范户中推荐,先进事迹材料不低于2000字(另行通知)。
(二)材料要求:①县级示范户家庭事迹材料,在1000字以内,要体现家庭成员共同参与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的成绩,止出现以偏概全,切记用个人的工作成绩替代家庭事迹;②家庭成员开展健康家庭示范户创建的电子版照片一张,有家庭合影照提供合影,照片不小于2M;③有条件的可提供家庭短视频资料。
联系人:杨世存。
附件:1.龙陵县碧寨乡2022-2024年度创建龙陵县健康家庭名额分配表
2.龙陵县碧寨乡2022-2024年度创建龙陵县健康家庭示范户名额分配表
3.云南省健康家庭标准(试行)
4.2022年龙陵县健康家庭示范户推荐表
5.家庭政审情况表
6.龙陵县碧寨乡xx村(社区)健康家庭统计表健康家庭统计表
(此件公开发布)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2年9月7日
附件1
龙陵县碧寨乡2022-2024年度创建龙陵县健康家庭名额分配表
年度 | 创建总数 | 村(社区) | ||||||||||||
合计 | 梨树坪社区 | 麦子坪村 | 杨梅田村 | 中寨村 | 摆达社区 | 滥坝寨村 | 碧寨村 | 天宁社区 | 三家村村 | 新林村 | 半坡村 | 坡头村 | ||
2022 | 14 | 14 | 2 | 1 | 1 | 1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2023 | 15 | 15 | 1 | 1 | 1 | 2 | 1 | 2 | 2 | 1 | 1 | 1 | 1 | 1 |
2024 | 15 | 15 | 1 | 2 | 2 | 1 | 1 | 1 | 1 | 1 | 1 | 1 | 1 | 2 |
合计 | 44 | 44 | 4 | 4 | 4 | 4 | 3 | 4 | 4 | 3 | 3 | 3 | 3 | 4 |
附件2
龙陵县碧寨乡2022-2024年度创建龙陵县健康家庭示范户
名额分配表
年度 | 创建总数 | 村(社区) | ||||||||||||
合计 | 梨树坪社区 | 麦子坪村 | 杨梅田村 | 中寨村 | 摆达社区 | 滥坝寨村 | 碧寨村 | 天宁社区 | 三家村村 | 新林村 | 半坡村 | 坡头村 | ||
2022 | 2 | 2 | 1 | 1 | ||||||||||
2023 | 2 | 2 | 1 | 1 | ||||||||||
2024 | 2 | 2 | 1 | 1 | ||||||||||
合计 | 6 | 6 | 1 | 0 | 1 | 0 | 1 | 1 | 1 | 0 | 0 | 0 | 0 | 1 |
附件3
云南省健康家庭(试行)评分表
创建内容 | 创建标准 | 分值 | 得分 | 考核方法 | |
营造健康家庭环境 (25分) | 1 | 家庭成员注重家庭家教家风,有良好的社会公德、职业道德、家庭美德和个人品德,家风质朴,绿色节俭。不信邪教。农村家庭积极参与农村人居环境整治,绿化美化家居环境。 | 5 | 访谈 | |
2 | 家庭成员爱老敬老,家庭和睦,邻里互助,热心公益,每年至少参加一次公益活动。 | 5 | 访谈 | ||
3 | 家庭成员男女平等、夫妻平等分担家务、共同承担照料陪伴老人、教育子女责任。无家庭暴力发生。 | 5 | 访谈 | ||
4 | 父母履行家庭教育主体责任,言传身教,注重子女思想品德、行为习惯和良好个性的培养。父母或者其他监护人每年参加社区或学校组织的家庭教育指导服务次数不少于4次。 | 5 | 访谈 | ||
5 | 居室内外环境卫生整洁,室内光线充足、通风良好,厕所无异味,垃圾定点分类投放,文明饲养禽畜宠物。 | 5 | 现场查看 | ||
提升家庭健康理念 (25分) | 1 | 家庭成员积极参加单位、社区/村组织的各类健康教育讲座/培训。主动学习健康知识和技能,树立“每个人都是自身健康的第一责任人”理念。 | 5 | 访谈 | |
2 | 家庭成员遵守传染病防控规定;践行保持社交距离、勤于洗手、分餐公筷、革除饮食陋习。会科学佩戴口罩,会正确洗手(七步洗手法)。 | 5 | 访谈 | ||
3 | 家庭成员作息规律,睡眠充足,保持心理健康。 | 5 | 访谈 | ||
4 | 家庭成员有优生优育知识,科学养育儿童,0-6月提倡纯母乳喂养,6月以上科学添加辅食;规范开展儿童健康管理,促进儿童早期发展。 | 5 | 访谈 | ||
5 | 孕产妇规范进行孕期保健,并住院分娩,保障母婴安全;适龄妇女积极参与“两癌筛查”。 | 5 | 访谈 | ||
践行家庭健康生活方式 (50分) | 1 | 家庭有温度计、体重称、血压计等健康支持工具,家庭成员中至少有1人会测体温脉搏血压。 | 5 | 现场查看 | |
2 | 家庭备有保健药箱,配备日常药品和必须急救药。定期清理过期药品。 | 5 | 现场查看 | ||
3 | 家庭膳食合理,荤素搭配,分餐公筷。做到三减三健,即:减盐、减油、减糖,健康口腔、健康体重、健康骨骼。每人每天盐摄入量不超过5克,油摄入量少于25克。节约粮食,践行“光盘行动”。 | 5 | 访谈 | ||
4 | 家庭餐具干净卫生,砧板菜刀生熟分开,冰箱内食品生熟分开。 | 5 | 现场查看 | ||
5 | 家庭成员定期体检,按要求接种疫苗。 | 5 | 访谈 | ||
6 | 家庭成员无重大疾病,或有慢性疾病但通过积极保健、治疗,疾病得到有效控制,积极签约家庭医生。家庭成员生病时去正规医院接受治疗,不自行滥用抗生素等处方药物。 | 5 | 访谈 | ||
7 | 家庭成员合理安全使用网络,避免网络成瘾,控制未成年人使用电子产品屏幕时间,非学习目的单次使用不超过15分钟,每天累计不超过1小时,定期测视力。 | 5 | 访谈 | ||
8 | 家庭成员经常运动,每周参加中等强度以上运动和锻炼不少于3次,每次时间不少于30分钟。绿色出行,低碳生活,多乘坐公共交通工具,环保驾车或者步行、骑自行车。 | 5 | 访谈 | ||
9 | 家庭成员养成良好的个人卫生习惯,不随地吐痰,勤洗澡、勤理发、勤剪指甲、勤换衣服、勤晒被褥,每天早晚正确刷牙,洗漱用具做到一人一刷一巾,洗脸、洗脚盆分开。 | 5 | 访谈 | ||
10 | 家庭成员不吸烟,吸烟人员尽量戒烟。无酗酒、赌博、吸毒等不良行为。 | 5 | 访谈 | ||
合计 |
附件4
2022年龙陵县健康家庭及示范户推荐表
家庭主要 成员姓名 | 性别 | 年龄 | 民族 | ||||||||||
政治面貌 | 文化 程度 | 联系电话 (手机+固话) | |||||||||||
工作单位 及职务 | |||||||||||||
家庭住址 | |||||||||||||
家庭 成员 情况 | 称谓 | 姓名 | 年龄 | 政治面貌 | 工作单位及职务 | ||||||||
家庭曾获 荣誉 | □县(市、区)级健康家庭; □其他家庭荣誉(请说明): | ||||||||||||
主要事迹 简 介 (300字以上) | (可另附页) | ||||||||||||
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或社区出具意见(公职人员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非公职人员由家庭成员所在社区(村)和派出所出具意见。) | (如果家庭成员较多,可在附件5“家庭政审情况表”上出具家庭其他主要成员的意见并盖章) (盖章) 年 月 日 | ||||||||||||
乡(镇)妇联或有关推荐单位意见 | (盖章) 年 月 日 | 审 批 单 位 意 见 |
附件5
家庭政审情况表
姓名 | 性别 | 身份证号码 | 关系 |
注:1.政审材料须证明家庭成员无违法违纪等情况。非公职人员的家庭政审材料由家庭所在社区(村)、派出所共同出具;公职人员的家庭政审材料由家庭成员所在单位、派出所共同出具。
2.附件4“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一栏如果出具意见单位较多,此栏就只出具家庭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意见,家庭其他主要成员所在单位或社区的意见可出具在“家庭政审情况表”(附件2)并加盖公章(推荐表上“家庭成员所在单位出具意见”一栏能够出具家庭所有成员意见的,不需再填写附件2“家庭政审情况表 ”)
附件6
龙陵县碧寨乡xx村(社区)健康家庭统计表
序号 | 户主姓名 | 住址(单位) | 联系电话 | 健康家庭评分 | 评选年度 | 备注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