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21-0413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21-04-13 |
文号 | 浏览量 |
自2011年贯彻执行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开展计划生育系列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的通知》(保政办发〔2011〕28号),双方合作开展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以来,已为超过六十万计生家庭送去了一份安心和保障,提高了广大计划生育家庭防御风险的能力,进一步体现了生育关怀行动,充分发挥了计生保险社会服务功能,完善社会保障体系,做出了积极贡献。现根据云南计划生育协会与中国人寿保险股份有限公司2020年12月签订的《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业务合作协议》、《保山市2021年开展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意见》(保卫健发〔2021〕361号、《龙陵县2021年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实施方案》龙计生协发〔2021〕1号等文件精神,为进一步推动新时期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深入持久发展,全力做好我乡协会计生保险服务协调、组织发动、政策落实等服务工作,切实把这一项惠民好事做好,实事做实,现提出如下实施意见。
一、开展险种
(一)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二)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村级(或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乡村医生及城镇职工意外伤害保险。
二、开展范围
(一)符合我国计划生育政策的计划生育家庭,以家庭为单位,年龄在60周岁以下的身体健康者,夫妇、父母和子女皆为被保险人参加《国寿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2013版)》。
(二)卫生健康系统干部职工、村级(或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乡村医生及城镇职工,均可作为被保险人参加中国人寿龙陵县支公司定制的意外伤害保险保障方案。
三、保险费筹集
(一)计生保险保险费采取市、县(市、区)两级财政、中国人寿保山分公司和个人共同承担的方式筹集,具体为:
保障内容 | 保险金额 | 保险费 |
意外伤害身故金及意外伤害伤残金 | 60000元 | 每户120元/份/年 (中国人寿补助10元) |
意外伤害住院医疗金 | 10000元 |
说明:1.保险费为每年每户120元/份,凡参保的独生子女户、双女户家庭及建档立卡贫困户可享受市级财政补助3元,县财政补助7元(市、县两级财政对每一家庭户的补助仅限一份),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补助10元,即参保家庭户承担100元。
2.保险费为每年每户120元/份,凡参保的一般城乡居民家庭户均可享受中国人寿保险公司补助10元,即参保家庭户承担110元。
3.增户扩面:各村(社区)要以家庭为承保单位,统一承保方案,创造性的开展计生保险工作,把原来的计生家庭户扩展到所有贫困户,把原来一户只购买一份保险扩展到一户可以购买2份,提高参保群众抵御风险的能力。
(二)卫健和计划生育系统干部职工、村级(社区)计划生育宣传员、乡村医生及城镇职工,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意外伤害保险的,按照国家财政部、监察部关于印发《关于党政机关及事业单位用公款为个人购买商业保险若干问题的规定》的通知(财金〔2004〕88号)的要求参照执行。
四、工作领导机构
调整充实碧寨乡开展计生保险工作领导小组。组成人员名单如下:
组 长:毕加奎 碧寨乡人民政府乡长候选人
副组长:朱绍贵 碧寨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成 员:杨云环 碧寨乡计生业务员
郭云佐 摆达社区计生员
段繁荣 半坡村计生员
蒋翠华 碧寨村计生员
杨云清 滥坝寨村计生员
徐朝文 梨树坪社区计生员
赵尚冉 麦子坪村计生员
李召兰 坡头村计生员
赵土润 三家村计生员
孙正文 天宁社区计生员
伍林升 新林村计生员
李荣朝 杨梅田村计生员
李正毕 中寨村计生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朱绍贵为办公室主任,李兴明、杨云环为成员。办公室人员负责开展计生保险工作的指导、督导、协调和日常事务工作。
五、推动工作期间
2021年1月1日—2021年3月31日
六、推动目标
2021年计划生育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将纳入对各村(社区)年度目标责任考核。
各村(社区)2021年计划生育保险具体推动目标分解如下:
村名 | 独、双户100% | 一般家庭 | 应保户数 | 备注 |
摆达社区 | 30 | 143 | 173 | |
半坡村 | 30 | 105 | 135 | |
碧寨村 | 22 | 138 | 160 | |
滥坝寨 | 23 | 129 | 152 | |
梨树坪社区 | 30 | 283 | 313 | |
麦子坪村 | 22 | 97 | 119 | |
坡头村 | 26 | 127 | 153 | |
三家村 | 26 | 200 | 226 | |
天宁社区 | 27 | 155 | 182 | |
新林 | 19 | 133 | 152 | |
杨梅田村 | 13 | 139 | 152 | |
中寨村 | 26 | 183 | 209 | |
合计 | 294 | 1832 | 2126 |
七、工作要求
(一)广泛宣传动员。各村(社区)要高度重视计生家庭意外伤害保险工作,要坚持将此项工作列入年度工作计划,规划好目标、落实好任务、界定好时限,确保推动目标的顺利完成。
(二)扩面提质增效。扩面即把原来的计生家庭户扩展到所有贫困户,把原来一户只购买一份保险扩展到一户可以购买2份;提质即以群众的内在需求来科学设计保险产品,提高群众购买的积极性和认可度。
(三)规范工作流程。要结合计生保险“启动、培训、宣传、收费、承保、理赔”工作环节,双方要不断总结经验,研究更加科学、便民的计生保险标准化工作流程,及时有效推进计生保险工作沿着制度化、规范化、科学化的轨道向前发展。
(四)建立和完善合作机制。各村(社区)确定具体的联系人,围绕目标负责落实各环节的工作,建立定期反馈机制,及时报送计生保险承保、理赔等相关数据和解决工作中出现的问题,通过“计划生育协会之家”微信工作群和舆情通报的方式,及时准确报送计生保险工作动态。
(五)完善考核评估机制。在将计生保险工作纳入各村(社区)计生年度考核的前提下,双方应通过“宣传覆盖面、群众满意度、理赔时效性、工作创新性”四个方面,客观公正评价基层计生保险工作开展成效,进一步改善群众购买计生保险的积极性。
(六)各村(社区)计生险投保花名册须按规定时间以电子清单和纸质清单双重上报,逾期不报造成参保群众发生保险事故无法理赔的,将追究相关人员责任。
(此件公开发布) 碧寨乡人民政府
2021年4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