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2019-0108003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9-01-08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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碧寨乡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实施方案
为全面做好2019年度森林防火宣传教育工作,有效提高社会公众森林防火意识,真正做到森林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打牢森林防火第一防线,最大限度减少森林火灾发生,为推进“森林龙陵”建设作出更大贡献,根据省、市、县政府对今冬明春森林防火工作的安排部署,结合我乡森林防火形势和重点工作任务,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要求
全面贯彻“防字当先”“扑火安全年”两大宣传主题,围绕以人为本,实现安全扑救,全力遏制扑火伤亡发生,坚决杜绝群体性扑火伤亡,力争实现零伤亡。突出“七大”宣传工程,充分运用各种宣传资源和渠道,精心部署、创新形式、齐抓共管,继续巩固已形成的森林防火宣传格局、强化宣传创新、加大宣传力度和拓宽宣传面,对各种灾前防范措施、预防实践经验、安全用火知识、防火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火灾警示案例等进行全面报道宣传,以提高宣传效果,强化全民防灾减灾意识和责任意识,深入、广泛、持久地开展“防字当先”“扑火安全年”宣传活动,
为全乡森林防火宣传工作营造良好氛围。
二、实施要点
(一)狠抓“防字当先”宣传。一是紧紧围绕“预防为主”的森林防火工作方针,筑牢森林防火安全线。首先,充分利用扑火队员、护林员及乡村组干部的日常管理与巡护,通过发宣传单、随身广播等方式创新“人防”宣传手段。其次是加强各地布防的检查点、物资装备等“物防”宣传保障,充分推动森林防火宣传工作的扎实深入,确保宣传工作无盲区。二是广泛宣传依法治火,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以宣传《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森林法实施条例》《云南省森林防火条例》《云南省人民政府森林防火命令》、地方性森林防火政策法规和各级森林火灾应急预案的宣传,采取多种方式宣传森林、林木、林地的经营组织和个人社会群众在森林防火工作中应履行的义务和承担责任,突出违规用火的处罚规定,进一步提高群众森林防火的法律意识和责任意识。三是规范“七大”宣传工程,营造宣传浓厚氛围。以“责任书入户、公益广告、手机短信、学校五个ー、案例警示、标牌宣传、森林火险五彩旗”等“七大”宣传工程为抓手,深入开展责任书入户活动;联合林区学校开展“五个一”森林防火宣传教育活动,形成教育一个孩子,带动一个家庭,影响整个社会的良好局面;在高火险区、城镇面山,林区要道等重点区域设置的森林防火宣传标牌,标语,插挂森林防火五旗,营造浓厚的森林防火氛围,提高广大林区群众的责任意识和法律意识。四是动员社会力量,全民行动参与森林防火知识宣传。积极协调农村广播和流动宣传车合理安排宣传计划,对各种灾前防范措施、预防实践经验、安全用火知识、森林防火法律法规、先进典型和火灾警示案例等进行全面宣传,真正让全民的森林防火意识“入户入脑入心”“见行”。
(ニ)突出“扑火安全年”宣传。针对重点部位、重点环节、
重点工程、重要时段、重点人群“五个重点”进行重点宣传。一是要深入林区及其周边村寨、居民点、公墓、坟场、林农林草结合部等重点部位横向到边、纵向到底,确保不留盲区、不留死角、不留空白,进行全方位、拉网式的宣传。二是要对责任落实、宣传教育群防群治、火源管控、队伍建设及物资装备、区域联防联控、应急值守等方面重点环节的防控工作进行宣传报道,确保各项举措得以量化宣传和落地生根。三是要深入林区在建重点工程施工现场,对用火用电用油用气等安全隐患进行宣传,始终把安全挺在前面,切实提升火灾防控能力。四是要在元旦节、春节、元宵节、清明节、五一节等传统节日和“两会”重大活动前夕,以及12月宣传月、3月和4月防火宣传周、“5.12”防灾减灾日等重点时段,集中开展森林防火专项宣传教育活动,将森林防火重要意义、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紧急避险技能等送到林区,确保重点时段平安,有效提高广大林区群众森林扑火意识和技能,切实防止森林火灾发生。五是要对林区群众、林区学生、祭扫人员、进山人员等重点人群利用广播、报纸、宣传单、宣传册、微信等载体和形式以村寨、集市、学校等为阵地,采取群众喜闻乐见的形式对森林防火基本知识、法律法规、安全用火常识、紧急避险进行宣传教育,使公众了解森林火灾的危险性及规避风险常识,能主动避开危险的火环境,自觉遵守严禁组织妇女、中小学生、老弱病残人员、未经培训人员、群众自发扑火的规定,有力有效避免人身伤亡事故。
(三)严格“野外火源管理制度”宣传。突出宣传和深度解读5项100%野外火源管理制度。一是森林防火期内,林区农户要100%与村民小组长签订森林防火安全责任书;二是森林防火期内防火检查站、卡对进入林区的人员要100%进行实名登记;三是森林防火期内,林区生产用火要100%执行用火许可证制度;四是森林防火期内,痴、呆、聋、哑、精神病人要100%落实责任监护人;五是森林防火期内,对违规用火要100%进行查处和责任追究。通过广播、电视、报纸、宣传单、宣传册、微信等载体多形式多渠道全方位的宣传和解读,引导林区群众积极参与可燃物清理工作,引导教育进山人员文明用火、安全用火、依法依规用火,坚决杜绝林区违规用火行为,从源头上预防森林火灾,确保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
(四)深化“防扑火安全知识及培训”宣传。一是要扎实开展林区住户、入山人员以及巡山护林员等重点人群的防火安全宣传教育,通过宣传手册,公益广告、警示标语标牌等手段,大力宣传安全扑救的常识,向公众灌输专业化扑火的理念,继续推进《森林防火安全知识宣传手册》入户工程,确保林农的安全。二是将森林防扑火安全作为森林防火宣传的重点,开展安全防火、安全用火、安全扑火、安全避险的“四安全”专题宣传活动,提高群防群治的社会化水平。三是面向各类扑火队伍的扑火安全培训及相关知识宣传,围绕伤亡案例普及安全常识和避险技能,经常性开展紧急避险演练,切实提高扑火人员的安全扑火技能,组织《扑救森林火灾通用培训教材》学习,确保各类扑火力量的安全,实现安全高效灭火。四是要加强乡主要领导、分管领导、林业站指挥员的业务培训和安全知识的学习宣传教育,开展有针对性培训使各级扑火指挥员真正具备准确判火场形势、合理运用扑救战术、正确应对突发险情的素质和能力。
三、具体任务
(一)逐级登记造册发放《森林防火户主通知书》,确保入户
率达100%,同时注意保存率。
(二)将县人民政府《森林防火通告》、《森林高火险期禁火令》、《清明文明祭奠活动的通告》及上级的有关通告张贴到各村委会、学校及人员活动集中的部位;同时注意保存率。
(三)协调“农信通”、“6995”平台管理单位发送手机短信。
(四)县级防火办发放的一批宣传横幅标语,每个村(社区)5条以上,各村(社区)负责悬挂。
(五)林业站制作防火宣传字模2套,在每个村(社区)书写2条以上宣传标语。标语内容要突出野外火源管理的相关规定。
(六)乡林业站用石灰浆在林区路口或道路两侧书写一批宣传标语,或制作铁皮、木板宣传牌悬挂,数量不限,但不能乱写,既要保证质量,又要达到宣传效果。
(七)印制宣传单,适时开展集市摆排宣传。
(八)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寨、林区进行宣传,及时查处违规用火案件,并将处理情况公之于众。
(九)重要时段、清明节期间,在重点林区路口设卡执勤疏堵结合,开导上坟祭奠活动人员改用鲜花文明祭祖,重点防范区域设固定焚香烧纸设施,把火源控制在山下林外。
(十)落实森林防火学校“五个ー”工程,逐级签订森林防火宣传教育责任书,并注重宣传资料的收集和保管。
(十一)组织扑火队开展森林防火、扑火知识和火场避险常识培训,有条件的可结合计划烧除开展扑火实战演练。
四、工作要求
(一)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在县指挥部和县林业局的统一领导下,把开展森林防火宣传教育作为一项重大措施贯穿于防火工作的全过程。由乡分管领导负责,组织防火办职工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以宣传示范和宣传服务为重点,迅速量起全乡森林防火宣传高潮,同时,督促指导好各村(社区)防火宣传,各村(社区)党总支书记负责辖区内的防火宣传,林业站主要任务在乡人民政府统一领导下,下达给各村森林防火宣传任务,做好常规宣传工作,指导检查落实村、组森林防火宣传
(二)积极协调,密切配合。乡指挥所要与文化站村级广播台、“6995”平台等加强协调和沟通,明确职责,加强协作多渠道、多手段、多形式地开展森林防火宣传工作,努力营造“森林防火,人人有责”的浓厚氛围。
(三)强化督查,严格追责问效。乡指挥所要切实加强督促检查,重点对森林防火任务重、难度大及火灾易发多发地区宣传工作进行明察暗访,对检查中发现的问题,列出清单,限期整改及时堵住漏洞。凡因宣传不到位,检查不细致、整改不彻底而引发森林火灾并造成严重后果的,要依法依纪追究肇事者和相关责任人的责任。
(四)加强管理,严守纪律。要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和看齐意识,正确引导社会舆论。对森林火灾的报道,要严格执行国家、省、市、县相关部门的有关规定,坚持及时准确、积极引导的原则,按照程序及时向主流媒体发布权威信息。要严格执行稿件送审制度,对火灾造成的人员伤亡、经济损失等重要数据,要送交县森林防火指挥部审核,有效防控失实报道和炒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