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06_A/2018-1016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10-16 |
文号 | 浏览量 |
为确保我乡2019年香料烟生产任务圆满完成,切实实现烟农增收,稳住财政税收,助力脱贫攻坚,推进香料烟产业在我乡健康持续发展,经乡党委、政府研究决定,特制定《碧寨乡2019年香料烟生产扶持政策及考核办法》。
一、扶持政策
(一)对烟农的扶持政策。
1.常规育苗每亩大田配套36㎡苗床面积,并且在10月10日前育苗结束的给予每亩20元补助;
2.漂浮育苗每亩大田配套40盘(595孔)烟苗,并且在10月20日前育苗结束。2018产季领取过漂盘的给予补助50元每亩,增加的,增加外的按150元每亩补助;2019产季新实施漂浮育苗补助的给予150元每亩。
(二)对种烟村(社区)的扶持政策。
完成乡下达种植面积的村(社区)给予兑现30元每亩的面积补助。
(三)对种烟小组村民小组长的扶持政策。完成村下达种植面积并完成交售任务的,给予兑现5元每担的补助。
(四)对香料烟技术员的扶持政策。完成乡下达种植面积并完成交售任务及上等烟比例的,给予兑现1元每担的补助。
二、考核指标
按百分制进行考核,满分100分,具体指标是:
(一)面积落实(60分)
(二)合同签定(2分)
(三)科学育苗(2分)
(四)规范移栽(2分)
(五)中耕管理(2分)
(六)采收调制(2分)
(七)交售任务(30分)
三、考核对象
(一)香料烟烟农
(二)香料烟种植村(社区)
(三)香料烟种植小组村民小组长
(四)香料烟技术辅导员
四、考核及补助兑现办法
乡人民政府成立考核验收组,对考核对象进行考核,结合各项考核指标完成情况,按比例逐一进行严格评分,98分以上的给予全额兑现补助,80分至97分的按比例兑付补助,79分以下的不给予兑付补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