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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17_F/2017-082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8-2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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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扶贫
龙陵县脱贫攻坚知识问答

一、脱贫攻坚动态管理

一个目标:2019年全部实现脱贫、摘帽、增收,2020年与全国全省全市同步全面建成小康社会。

一+N文件:县委出台了一个意见(关于举全县之力打赢扶贫开发攻坚战的意见)和N个文件(挂包帮转走访工作方案、贫困乡村户退出方案、脱贫增收方案、动态化管理、动员社会力量参与扶贫开发意见、精准扶贫到户方案、发挥第一书记作用推动贫困地区党组织建设、工作队员管理办法和召回办法等)

两不愁三保障(贫困人口退出基本标准):扶贫对象不愁吃、不愁穿,教育、基本医疗和住房有保障。

两线合一:国家最低生活保障线和贫困户识别纳入标准线。

三评四定(贫困人员认定程序)内部评议、党员评议、村民评议,村委会初定、村民代表议定、乡镇审定、县确定。

三率一度:错退率、漏评率、综合贫困发生率和群众满意度(省级为错评率、错退率、漏评率、综合贫困发生率和群众满意度)

四到县:是指扶贫项目的责任、权力、资金、任务“四到县”。

五查五看(精准识别贫困人口):查看收入、查看住房、查看财产、查看家庭成员结构、查看生产生活条件。

五个一批:发展生产脱贫一批、易地搬迁脱贫一批、生态补偿脱贫一批、发展教育脱贫一批、社会保障兜底一批。

六个精准:扶持对象精准、项目安排精准、资金使用精准、措施到户精准、驻村帮扶精准、脱贫成效精准。

六个到村到户:产业扶持、安居建设、基础设施建设、基本公共服务和社会保障、能力素质提升、金融服务。

六项纪律:政治纪律、组织纪律、廉洁纪律、工作纪律、群众纪律和生活纪律。

“九大员”职责:工作队员履行村情民意调研员、政策法规宣传员、富民强村服务员、矛盾纠纷调解员、制度建设督导员、组织建设指导员、生态建设组织员、消防安全检查员、交通安全义务协管员“九大员”职责。

十不纳入:1.家庭成员或户主的父母、配偶、子女国家公职人员的。2.有家庭成员任村三委干部的。3.拥有购买价格3万元以上机动车的。4.在城镇拥有自建房或购买商品房、门面房以及其他经营用房的5.在工商部门注册登记公司、企业并实际开展经营活动的。6.种植、养殖大户或雇佣他人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的。7.为享受扶贫支持故意分户、并户,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8.空挂户或为套取扶贫支持将户口迁入村组的空挂人口。9.死亡人员、服刑人员、失踪人员、与户主不共享开支或收入的人员。10.优亲厚友、弄虚作假、徇私舞弊、信息失真以及其他不符合贫困对象识别条件的人员。

十不准: 工作队员不准在所驻乡村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所驻乡村的公款吃请;不准收受乡村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私自使用乡镇和企业的车辆;不准提无理要求为难基层组织;不准独断专横,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不准贪睡图玩,影响工作队声誉;不准闹无原则的纠纷,损害同志感情;不准擅离职守影响工作;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各种形象的活动。

十项重点工程:县级实施村级道路畅通工程,饮水安全工程,农村电力保障工程,危房改造工程,特色产业增收工程,乡村旅游扶贫工程,教育扶贫工程,卫生和计划生育工程,文化建设工程,贫困村信息化工程。

扶贫日:经国务院批准,从2014年起,将每年的1017日设立为“扶贫日”。

挂包帮转走访:领导挂片、部门包村、干部帮户;转作风、走基层、遍访贫困村贫困户。 

“转走访”的主要任务:①进村入户开展调查;②完善建档立卡资料;③建好“挂包帮”监督卡;④宣传扶贫有关政策;⑤研究制定帮扶措施;⑥收集村情民意,化解矛盾纠纷;⑦推动农村基层党组织建设。

驻村扶贫工作队请销假制度队员请假。3天以内(含3天)由队长批准后报乡(镇)批准,4——7天(含7天)由队长、乡(镇)审核后报总队长审批,并报县联席办备案。队长请假。7天以内(含7天)须经乡(镇)批准后同时报总队长和县级联席办批准和备案。队长队员请假在7天以上的,经队长、乡(镇)审核报总队长批准后报市、联席办备案。请假期满后要及时销假。

脱贫认定的程序:入户认定——村评议公示——乡(镇)审核公示——县审定公告。

贫困人口识别标准:非建档立卡农业户籍农村常住人口,2016年家庭年人均纯收入低于2952元(相当于20102300元不变价),且满足以下任一条件的,按程序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1.实际居住C级、D级危房且自身无力改造;2.家庭因病致贫,且成员未参加城乡居民基本医疗保险;3.家庭适龄成员因贫辍学,或家庭因学致贫。符合低保条件并享受低保政策,但仍符合国家扶贫标准的,应纳入建档立卡贫困对象管理。

贫困人口退出标准和考核认定程序人均纯收入高于2952//年、有安全稳固住房、就学有保障、就医有保障、养老有保障、享受扶贫项目资金扶持。

贫困人口返贫标准:凡是尚未完全解决“两不愁、三保障”的标注为脱贫返贫人口,落实帮扶责任,继续采取帮扶措施,实现稳定脱贫。

贫困村退出标准和考核认定程序:主要考核贫困发生率3%以内、道路硬化、通电、通广播电视、通网络宽带、农村饮水、卫生室、公共活动场所、适龄儿童少年有学上

贫困退出标准和考核认定程序:贫困发生率3%以内、农村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贫困村退出、扶贫政策项目资金精准到户、实现县域义务教育均衡发展并通过国家认定。

贫困户退出程序:入户调查—村“两委”商议—村评议公示—乡镇核查通告—县审定销号。

贫困村退出程序:村申请—乡镇审核—县审定公示。

贫困县退出程序:县级申请—市级初审—省级核查—批准退出。

双联系一共建双推进:机关联系农村基层、党员干部联系贫困群众,机关党支部与贫困村党支部结对共建,基层党建与脱贫攻坚双推进。

动态管理工作队的组成:县乡干部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有关村(组)干部、村党员和村民代表共同组成动态管理工作队,队长由县乡干部或驻村扶贫工作队队员担任,副队长由村(组)干部担任

二、易地扶贫搬迁

全县易地扶贫搬迁建档立卡贫困人口纳入国家规划(三年行动计划)任务为13579人。

三优先:生存条件差、贫困程度深、地质灾害严重的优先实施搬迁。

三不纳入:工矿塌陷区和工程强制性搬迁区域不纳入易地扶贫搬迁范围、原址拆除重建不纳入搬迁范围、边境一线地区不纳入迁出范围。

三个协议:乡镇与搬迁建档立卡户签订搬迁协议、拆旧复垦协议、脱贫就业协议。

六类地区:易地扶贫搬迁的类地区指资源承载力严重不足地区、公共服务严重滞后且建设成本过高地区、地质灾害频发易发地区、国家禁止或限制开发地区、地方病高发地区、其他确需实施易地扶贫搬迁的地区。

农户建房双控:农户建房自筹资金控制:农户建房自筹资金不超过1万元。人均住房面积控制:人均住房面积不超过25方米,最大户型面积不超过150平方米。

建档立卡户建房补助资金的组成和来源:农户建房补助资源由人均建房补助2万元/人(中央预算内资金0.8万元、地方政府债务资金0.375万元、专项建设基金0.5万元、整合扶贫财政专项资金0.083万元、农危改和抗震安居工作0.182万元、国家低成本长期贷款0.06万元)和旧房拆除奖励0.6万元/人(地方政府债务资金0.6万元)组成。

易地扶贫搬迁考核体系(十个率):住房开工率、住房竣工率、累计入住率、超标住房整改率、协议签订率、补助资金发放率、产业覆盖率、旧房拆除率、搬迁精准率、住房建设资金补助率。

农村危房改造的四类重点对象:建档立卡贫困户、低保户、农村分散供养特困人员、贫困残疾人家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