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17_F/2017-0615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7-06-15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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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碧寨乡以“四严守”加强对驻村扶贫工作队的管理,以严管促驻村扶贫工作队员自觉遵守管理制度,履职尽责,扎实做好脱贫攻坚战工作。
一、严守组织纪律。要服从乡党委政府的工作安排,安排的工作要尽全力按时按质完成;要摆正位置,与村组干部和群众搞好团结、密切配合,自觉接受所驻村(社区)的党总支的监督检查;队员之间要相互关心、相互理解、相互信任、相互支持,与所驻村全力开展好工作。
二、严守工作纪律。一方面,牢记自己职责,牢记驻村是为了什么?到村上是来干什么的?认真履行好自己的岗位职责,共同做好驻点村的脱贫攻坚及其他各项重点难点工作,确实履职尽责。另一方面,要严格执行驻村(社区)期间请销假制度,不得随意请假离岗,如需请假须严格按照请销假制度办理。
三、严守群众纪律。要密切联系群众,讲究工作方式方法,不做违背群众意愿、损害群众利益的事情,不辱骂群众,不与群众发生冲突。
四、严守廉洁纪律。自觉遵守党纪国法,自觉做到“十一不准”:不准在所驻村(社区)报销应由个人负担的各种费用;不准用所驻村(社区)的公款吃请;不准收受村(社区)发放的各种补贴;不准私自使用企业的车辆;不准提无理要求为难基层组织;不准独断专横,影响党群干群关系;不准贪睡图玩,影响工作队声誉;不准起无原则的纠纷,损害同志感情;不准擅离职守影响驻村工作;不准参与有损党员干部形象的活动;不准参与赌博、赌酒。