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5-1-17_F/2016-052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5-24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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识别标准:通过“五查五看” (查收入、住房、财产、家庭成员结构、生产生活条件,看家庭收入来源、住房的安全稳固性、贫富程度、能力和负担、基本生产生活状况)、“三评四定”(内部评议、党员评议、村民评议,村委会初定、村民代表议定、乡镇审定、县级确定)的方式,采取“七不纳入”、“八评法”为依据进行建档立卡贫困户纳入。“七不纳入”即:一是五保户;二是有公职人员(含在村社区及村社区卫生室任职)的家庭;三是有参加企业职工社会养老保险人员的家庭;四是户籍不在本县的家庭;五是有轿车、客运车、微型车、货运车(含农用车、皮卡车)、工程车等大型机动车的家庭;六是有商品房的家庭;七是有固定经营商业活动的家庭。“八评法”即:综合考虑住房、劳力、健康、生产、生活、教育、负债、项目八项指标进行量化打分,按分数由高到低依次有序纳入。
退出标准:围绕国家“两不愁三保障”的扶贫总体目标,按照省设置的“八有四无一超一受益”指标作为贫困户脱贫标准。“八有”:有稳固住房、有饮用水、有生活用电、有电视、有路通自然村、有义务教育保障、有医疗保障、有收入来源或最低生活保障;“四无”:无重病人,无重度残疾人、无住危房、无重灾户;“一超”:2015年度贫困户家庭常住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超过国家扶贫标准(即:2010年不变价2300元,2015年现价2900元);“一受益”:贫困户得到过扶贫项目和帮扶政策的支持,或通过整村推进、整乡推进、产业扶贫等帮扶措施的覆盖而受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