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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09_A/2016-1215005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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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工商
禁止传销部门协调机制

为严厉打击传销,整合执法力量,加强部门协调,制定如下机制:

一、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机关要定期或不定期召开联席工作会议,加强打传工作和查办案件的力度

二、教育、财政、电信等有关部门应依照各自职责和有关法律、法规的规定,积极配合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三、各村(社区、学校应在乡人民政府的领导下,协助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机关查处传销行为

四、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机关查处传销案件时,要相互提供证明、证据材料,并办理好材料交接手续

五、市场监督管理所、公安机关查处传销时,要在人力、物力和后勤保障上给予相互支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