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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09_D/2016-1215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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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食品药品监管
碧寨乡人民政府关于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紧急通知


 


各村(社区)、乡直各单位:  

年末岁尾将至,农村集体聚餐又将进入一个新的高峰,特别是即将进入农村组织杀年猪、红白喜事等活动的重要时节,为确保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有效防范群体性食品安全事件发生,现就进一步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相关要求紧急通知如下:  

一、提高认识,强化监管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农村食品安全治理工作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严格按照食品安全地方政府负总责、监管部门各负其责食品安全党政同责和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四个最严的要求,采取更加有力的工作措施,切实强化农村食品安全监管,有效保障广大农民群众的生命健康安全和饮食安全。  

二、加强领导,落实责任  

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切实加强对食品安全工作的组织领导,要明确1名食品安全联络人。乡人民政府将食品安全工作纳入年度经济社会目标考核体系,切实强化日常检查指导、业务培训和督查督办,并负责督促指导各村(社区)成立食品安全工作领导小组,明确村监委会主任为食品安全信息员,具体负责本村(社区)的食品安全工作。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的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本村(社区)农村集体聚餐的登记备案、厨师管理和现场检查指导等工作;二是参加相关部门组织的食品安全知识培训教育,做好食品安全相关法律法规和相关知识的宣传工作;三是了解掌握本村(社区)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及时提供日常更新的基础数据;四是向上级或有关部门反映本村(社区)群众对食品安全监管工作的意见、建议和要求等;五是向有关监管部门提供食品违法案件线索,积极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六是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七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本村民小组的食品安全联络员,主要工作职责:一是负责督促本村民小组村民按要求进行农村集体聚餐申报;二是配合有关监管部门和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对农村集体聚餐进行现场检查指导;三是宣传食品安全法律法规及相关知识;四是了解掌握本村民小组食品生产经营单位基本情况,向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和有关监管部门提供食品违法案件线索,并积极协助有关监管部门对食品安全违法案件的调查取证;五是及时发现并上报食品安全事件信息,并做好现场保护工作;六是完成上级交办的其他工作。  

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由乡食品安全办进行聘任,并制发聘书;食品安全联络员由各村(社区)进行聘任,并登记造册。  

三、强化培训,提高监管能力和水平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集中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培训。20161115日之前,乡食品安全办要负责对各村(社区)食品安全信息员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各村(社区)要负责组织对各村民小组食品安全联络员(村民小组长)、农村集体聚餐厨师(由各村自行确定、不作硬性要求)进行一次食品安全知识培训,培训内容以《碧寨乡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暂行办法》为主,可结合实际增加相关内容。同时,培训过程中要注意加强痕迹管理,妥善保存培训工作相关资料(如签到表、培训课件等)备查,此项工作将作为全食品安全考核一项重要指标。  

四、全面总结分析,构建长效监管机制  

各村(社区)、成员单位要全面总结分析农村食品安全工作取得的成效和存在问题,并针对存在问题研究制定有关加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工作制度,努力构建农村食品安全监管的长效机制。请各村(社区)于20161125日前将2016年开展农村食品安全工作情况总结(主要是培训工作情况)报乡食品安全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