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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5-1-09_A/2016-1215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碧寨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6-12-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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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工商
碧寨乡打击传销工作应急预案

 

为进一步提高我乡打击传销的快速反应能力,充分发挥职能部门的协调配合作用,积极维护正常的市场经济秩序,妥善处理突发性传销活动,遏制传销恶性案件的发生,有效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安全,根据有关法律法规及《龙陵县打击传销工作应急预案》,结合我乡实际,特制定如下工作预案。

 一、指导思想和工作目标

 碧寨乡打击传销工作坚持以十八大重要思想为指导,牢固树立科学发展观,按照加强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全面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的要求,严格执行《禁止传销条例》和《直销管理条例》,坚持防打结合、重在防范、标本兼治、重在治本的方针,认真履行各职能部门在打击传销方面的工作职责,进一步深入开展打击传销和取缔传销活动,防止因工作不力、措施不当而引发群体性事件或社会不安定因素产生,坚决遏制传销活动在我乡蔓延,确保打击传销工作各项任务落在实处。

 二、工作原则

(一)明确职责,协调配合,加强联动处置传销突发事件时,充分发挥好乡打击传销办公室工作职责,对内负责全乡市场监管部门打击传销的组织、指挥和协调;对外负责及时联络有关部门,形成合力,及时、稳妥、准确地处置传销突发事件,把损失和影响降到最低程度。

二)层级负责,各司其职,监管到位。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要贯彻和落实属地监管原则,层层落实责任。根据突发事件的轻重程度,对突发事件的处置实施分级监控,全乡各级各部门按照职能分工,各负其责。

(三)反应快捷,处理果断,迅速行动传销突发事件发生后,事发地市场监督管理、公安等部门要迅速赶到现场,同时要及时向上级部门和当地政府报告情况,保持高度敏锐性,迅速判明情况,采取果断措施,及时控制现场。

三、组织机构

建立政府牵头、部门齐动、社会参与、综合治理的预防打击传销工作机制。碧寨乡成立以乡长为组长,分管领导为副组长,各村(社区)主任及相关部门负责人为成员的碧寨乡打击传销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名单见附件)。应急领导小组的主要职责是:重大传销突发事件发生后,负责组织、协调相关人员及时控制事态,收集相关证据,封存、扣留相关物品,调查案情,并及时向同级党委、政府和上级业务主管部门做好书面情况汇报。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市场监督管理所,办公室主任由市场监督管理所负责人刘素梅担任,成员由市场监督管理所相关人员组成。办公室主要负责组织协调日常工作,统一掌握重大传销案件及突发事件的情报信息,及时向组长报告相关事件及其处置情况,协调各村(社区)、有关单位开展工作,检查、督促有关工作的落实。

 四、传销突发事件的分级及适用范围

 传销突发事件按危害程度和影响范围分为三级,适用于因重大突发事件引起的人员死伤,以及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产安全、财产安全和经济秩序稳定的紧急情况:

 (一)

1.因传销活动导致人员死亡的;

 2.发生暴力抗法事件,造成人员伤亡的;

 3.聚集传销人员100人以上,严重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传销活动;

 4.围攻党政机关、堵塞交通的;

 5.碧寨乡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要列入级处置的其它情况。

二)

 1.因传销活动导致人员受伤的;

 2.发现跨地区传销案件的;

 3.发现传销组织或策划者行踪的;

 4.聚集传销人员在50—100人之间,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传销活动;

 5.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但未有人员伤亡的;

 6、碧寨乡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要纳入级处置的其它情况。

(三)

1.发生传销活动打斗事件的;

2.发生暴力抗法事件,但未有人员伤亡的;

3.聚集传销人员在50人以下,扰乱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和破坏社会治安秩序的传销活动。

4.碧寨乡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认定需要纳入级处置的其它情况。

五、突发事件发生的报告

各村(社区)、各单位要建立并完善值班制度,对辖区内出现的传销活动突发事件,严格按本预案规定的时限上报打击传销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

级突发事件,事发地所在单位必须立即口头上报,6小时内书面上报乡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级突发事件,事发地所在部门必须在半小时内口头上报,10小时内书面上报乡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级突发事件,事发地所在部门必须在1小时内口头上报,12小时内书面上报乡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不论发生何级突发事件,事发地单位除报上级部门外,同时上报乡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

 六、突发传销事件应急处置程序

(一)重大传销突发事件发生后,应在获知信息两小时内向领导小组组长报告,并在四小时内向乡委、政府书面报告。同时将情况向有关部门通报。

(二)全乡应急状态等级由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决定,发生重大传销事件后,应在4小时内启动应急预案,根据情况设立临时指挥机构,抽调相关部门人员组成应急工作组,组织、指挥传销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检查监督对突发事件的调查、善后处理以及恢复正常秩序工作。

(三)各部门接到应急通知后,按照职能职责迅速做好各项准备工作,事发地市场监管、公安及相关部门执法人员应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迅速控制事态,收集相关证据,封存、扣留相关物品,调查案情等。

(四)发生级突发事件,传销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应指定副组长带队,组织相关人员迅速赶到现场,负责组织指挥案发地区现场处置行动,并按照当地政府或乡市场监督管理所的要求,会同有关部门,做好控制现场、审讯、追捕涉案人员、查封有关物品、清查其它传销窝点等工作。发生级突发事件,要及时上报乡打击传销领导小组办公室,传销工作应急领导小组组长、副组长和有关人员要在第一时间赶赴现场,做好传销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

(五)整理突发事件处置情况。重大传销突发事件应急处置工作结束后,应及时将有关情况汇总,书面报乡党委政府和上级

关部门。

 七、传销突发事件应急要求

(一)提高认识,明确责任。要从切实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出发,高度重视传销突发事件的处置工作,要从讲政治、讲大局的高度加强对处置传销突发事件的组织领导,必须明确责任单位和具体责任人,一级抓一级,一级对一级负责,确保快速、准确、有效处置传销突发事件。

(二)建立快速打击传销工作网络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加强沟通,定期联络。遇到突发事件时,要落实以派出所民警及市场监管所执法人员为骨干力量,迅速联合有关部门,组成强有力的队伍,对传销头目及传销骨干分子迅速抓捕,彻底捣毁传销窝点,驱散传销人员,解救受骗群众。

(三)高度警惕,强化经费保障碧寨乡打击传销工作领导小组要将打传经费列入政府部门预算,要保持足够的备勤应对传销突发事件。各村(社区)、有关单位要保持足够的人员在职在位,手机、电脑网络要保证畅通,车辆等装备要经常处于正常状态,一旦需要保证随时出动。

(四)严格工作纪律。执法人员在处置传销突发事件中,要服从指挥调度,遵守工作纪律,保守工作秘密,做到依法行政、文明执法。

 (五)加强信息的收集和报送。传销工作应急领导小组办公室要建立和完善信息收集和报送制度,保持高度的敏锐性,及时、准确、全面地做好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确保上下信息畅通。

 (六)严格责任追究制度在处置传销突发事件过程中,对应急不力的主要责任单位和个人以及不认真对待打击传销信息收集和报送工作,发生虚报、漏报、瞒报情况的要严肃批评,导致严重后果的,追究有关领导及相关人员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