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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0-100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0-10-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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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腊勐镇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实施方案

为贯彻落实《保山市委办公室 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保办字〔2020〕32号)》、《中共龙陵县委办公室 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开展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通知》(龙办发〔2020〕24号)精神,进一步加强全镇婚姻管理、治理早婚早育,结合腊勐镇实际,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五中全会精神,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和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未成年人保护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妇女权益保障法》《中华人民共和国义务教育法》等法律法规,通过采取切实有效的工作措施,在全镇范围内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2020—2022年)专项行动,治理早婚早育,引导群众树立正确的婚姻观、家庭观和生育观,切实保护妇女儿童的合法权益,扎实推动社会文明进步和人口素质提升。

二、重点任务及分工

(一)开展完善村规民约专项行动。大力倡导依法婚育、婚事新办。坚决制止早婚早育、包办婚姻等违法行为,反对定娃娃亲、索取“天价彩礼”等违背公序良俗行为。2020年12月底前,指导、支持和督促各个村(社区)将依法婚育、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反家庭暴力、禁止早婚早育、禁止为未成年人举办婚宴等内容纳入村规民约。把整治早婚早育纳入“文明村镇”“十星级文明户”“文明家庭”“最美家庭”等创建评选内容。倡导文明新风,不断提升基层群众自我教育、自我约束、自我管理、自我监督的能力和水平。(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配合单位:镇组织办、镇宣传办、镇司法所、镇妇联、镇农业综合服务中心、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10个村(社区))。

(二)开展控辍保学专项行动。认真落实“双线三级”,党委、政府和教育系统两条线,镇、村、组三级责任体系,完善适龄儿童少年辍学数据核查、督导考核、定期通报等制度,严格落实适龄儿童、少年复学、保学工作责任。认真落实“两免一补”、农村义务教育学生营养改善计划等惠民措施,扎实推进控辍保学“四步法”,持续提高义务教育入学率和巩固率。要优化教育资源配置,充分发挥职业高中和专业技术学校的作用,有针对性地开展技能培训,努力提高青少年受教育程度,有效遏制早婚早育等导致的辍学行为。(牵头单位:腊勐中心学校;配合单位:镇司法所;责任单位:10个村(社区))。

(三)开展集中整治未成年人非法务工专项行动。积极引导已完成九年义务教育但未进入高中的未成年人接受职业教育和技能培训,加大对处于义务教育阶段的未成年人外出务工劝返力度。加强流动人口管理,2020—2022年,每年开展1次集中排查和整治,坚决杜绝用工单位招录未满16周岁的未成年人。对介绍未满16周岁未成年人就业的中介机构和个人,依照《禁止使用童工规定》(国务院令第364号)严肃处理,并按照有关法律法规追究其法律责任。(牵头单位:镇社会保障服务中心;配合单位:腊勐派出所、腊勐中心学校、镇市场监督管理所;责任单位:10个村(社区))。

(四)开展依法打击与预防违法婚育行为专项行动。认真贯彻落实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建设要求,严厉打击暴力干涉婚姻自由、强奸、拐卖等违法犯罪活动,做好经济困难未成年人非法婚姻案件的法律援助,免费提供法律咨询服务,指派有一定工作经验的律师或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依法妥善处置非法婚姻。通过典型案例教育群众、震慑不法分子,切实保障未成年人的合法权益。(牵头单位:腊勐派出所;配合单位:镇司法所;责任单位:10个村(社区))。

(五)开展优化婚姻登记管理专项行动。婚姻登记机关要以行风建设为抓手,不断提高为民服务意识和业务能力,加强婚姻登记信息化、标准化建设。采取网络预约登记等措施,为群众婚姻登记提供便利。2020年12月底前,实现“一部手机办事通”婚姻登记预约服务全覆盖,推广婚姻登记免费颁证制度,强化婚姻登记的权威性和仪式感,提升婚姻当事人的婚姻家庭责任感。对尚未达到婚龄,但已经以家庭名义生活的当事人,在符合登记条件后,积极动员其依法登记结婚。建立和完善跨境婚姻境外方配偶身份证登记制和数据库,从源头上遏制涉外婚姻早婚早育现象。对弄虚作假骗取结婚登记的当事人,以及提供其他方便造成他人违法登记的直接责任人,要严肃处理;涉嫌违法犯罪的,移送公安机关查处。(牵头单位:镇社会事务办;配合单位:腊勐派出所;责任单位:10个村(社区))。

(六)开展培育健康婚育观专项行动。聚焦重点地区、重点人群,采取重要时机广泛宣传、平时随机深入宣传、服务机构主动宣传等措施,大力弘扬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着力培育依法、健康、文明、节俭、平等、和谐的婚育新风。2020年,要结合实际及时深入村寨组织开展健康婚育观集中宣传活动1次以上;2021—2022年,抓住元旦、春节等重要节假日返乡人员集中的时机,深入开展“依法婚育主题宣传月”活动。以农村、社区和劳动力密集的企业为重点,依托广播电视和微信等媒介,采取以案说法、发送公益短信、制作宣传视频、发放宣传单和评选文明家庭、讲家风故事等灵活多样的形式,做好妇女儿童权益保障有关政策法规的宣传,教育引导群众尤其是未成年人提高自我保护意识,认清早婚早育的危害,形成自觉抵制早婚早育、自觉遵守法律法规的良好氛围。(牵头单位:镇妇联;配合单位:镇宣传办、镇团委、腊勐中心学校、镇司法所、腊勐卫生院;责任单位:10个村(社区))。

三、有关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加强婚姻管理、倡导依法婚育、制止早婚早育、引领婚育新风、保护未成年人合法权益,是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考察云南重要讲话精神的重大举措,是贯彻落实中央第十二巡视组对云南开展脱贫攻坚巡视“回头看”反馈意见进行整改的重要抓手,事关全面脱贫全面小康大局,事关社会文明进步和全镇人口素质的综合提升,事关妇女儿童合法权益保护。全镇各部门要进一步统一思想、提高政治站位,强化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重要性和必要性的认识,为如期实现三年专项行动各项工作目标提供坚强的思想保障。

(二)加强组织领导。成立了由镇长任组长,分管民政的组织委员任副组长,中心学校、派出所、卫生院、计划生育服务中心、妇联等为成员的领导小组。镇党委、政府是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的责任主体,要切实担负起治理早婚早育的主体责任,把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作为一项重要工作,结合依法治县、综治(平安建设)、脱贫攻坚、妇女儿童权益保障、乡村振兴等工作,切实加强组织领导,明确责任分工,强化工作措施,确保各项工作落实落细。各成员单位要按照职责任务分工,制定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压紧压实责任,开展好专项行动。

(三)加大宣传力度。各村(社区)、各成员单位要加强协作,多渠道、多方式宣传《婚姻法》《妇女权益保障法》,特别是加大对外出务工青年男女的宣传引导。要充分发挥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加强日常教育,各级党员干部要带头执行,自觉依法婚育。要充分发挥党支部书记、村民小组长、致富带头人、乡贤长者的导向作用,通过多种形式宣传、宣讲早婚早育的危害,努力提高镇村人口的文化素质。要加大对未成年人“非法婚姻不受保护”的政策宣传引导,从小从早灌输杜绝早婚早育思想,提倡晚婚晚育、优生优育,帮助未成年人健康成长。

(四)加强督促检查。要加大监督检查力度,适时组织开展调研、督查等工作,各村(社区)、各有关单位要严格按照要求,扎实开展加强婚姻管理引领婚育新风三年专项行动。对责任落实不到位、早婚早育治理不力的单位和个人,要严肃进行追责问责。

(五)建立信息报送机制。各村(社区)要对标专项行动要求,建立健全责任负责、逐级对口上报的信息报送机制,并明确1名联络员负责日常工作开展。各村(社区)于每年11月25日前向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报送工作开展情况,镇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于11月30日前向镇党委、镇人民政府报告全镇工作开展情况。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