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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20-0521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20-05-2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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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政策解读《腊勐镇2020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方案》

近日,腊勐镇人民政府印发了《腊勐镇2020年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切实做好2020年全镇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构建全社会关心、支持、参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工作格局,牢牢守住食品安全底线,结合我镇实际情况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基本内容

(一)工作目标

认真落实“把野生食用菌中毒事件预防在前、管控在前”的工作原则,以人民为中心,从保障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财产安全的高度,把抓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作为当前食品安全工作的重要内容。切实增强工作的紧迫感和责任感,加强领导,周密安排。多渠道、全方位、大力度地宣传野生菌中毒防控的基本知识,努力提高全社会共同参与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的积极性和主动性,最大限度地减少中毒事件的发生。

(二)主要任务和重点内容

一是以学校、集体食堂、单位食堂、旅游景区、各类酒店、餐馆、大型供餐单位、农村自办宴席等集体用餐活动场所为重点,严禁加工、烹饪、食用野生菌类食物。二是切实采取有力措施进行宣传和防控,坚决防止群体性、家庭自采误食中毒事件发生。各部门、各村(社区)要切实做好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教育工作,宣传对象要实现全覆盖,积极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三是采取集中整治,督促野生菌制售单位严格落实主体责任,对发现的食品安全风险隐患,立即依法责令其停止生产经营,督促其认真整改。四是提升应急处置能力,认真组织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应急演练。

工作措施

1.加强宣传,营造氛围

宣传重点:(1)以食用野生菌科普知识为重点,突出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知识的宣传,提高全民防控意识;(2)食用野生菌的危害性及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的重要性;(3)有效防控食用野生菌中毒、出现中毒反应时的自救及应急处置等基本常识;(4)食品安全相关预警公告、工作重点、消费提示等信息。

宣传任务:(1)逐级登记造册发放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册,确保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宣传册入户率达 100%。(2)将《龙陵县食品安全委员会办公室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预警公告》及上级的有关通告粘贴到各村(社区)、学校及人员活动集中的地点。(3)微信公众号推送预防食用野生菌中毒宣传片及预警公告。(4)印制宣传单,在集市悬挂横幅,进行摆摊宣传。(5)出动宣传车,深入村寨、社区进行宣传突出工作重点,强化应急救治,切实降低中毒发生后的死亡率。(6)落实学校“四个一”工程,镇、村(社区)、组逐级签订防控责任书,小组长与本村民小组农户签订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承诺书,并注重宣传资料的收集和保管。(7)积极提升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应急能力,认真组织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应急演练。

2.强化整治,筑牢防线

深入开展集中整治。由镇食安办牵头,镇食安委各成员单位参加,深入学校食堂、养老机构食堂、机关单位食堂、大型供餐单位等食品安全易发多发的重点环节和农贸市场、松山景区及周边等重点区域,认真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严禁销售、加工、食用野生菌,严防群体性中毒事件发生。加强对农民出售的野生菌的监管,加强对街天集贸市场的日常巡查,坚决杜绝有毒野生菌流入市场,流向餐桌,及时消除各类隐患,严防、严管、严控食品安全风险,从源头上预防和减少食用野生菌中毒事故发生。(责任部门: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各村社区)

认真组织开展对全镇各类酒店、餐饮店(摊点)、学校食堂、农贸市场、集市等场所的综合检查,疑似毒菌一律不得销售、食用。对农户自采售卖野生菌行为要进行宣传教育,禁止销售疑似毒菌。加大对餐饮经营单位(户)检查力度,要求严格把好野生菌采购关,禁止餐饮单位采购加工或代加工疑似毒菌,确保消费者饮食安全。(责任部门:腊勐市场监管所)

充分发挥学校阵地宣传作用。充分发挥“小手拉大手”宣传优势,认真落实学校“四个一”(一节公开课、一期黑板报、一篇作文、一幅食品安全标语)的工作要求,从孩子抓起,让每位学生充分认识到误食有毒野生菌的危害性,并通过他们把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有关知识传给家长、播向社会。(责任部门:腊勐镇中心学校)

卫生部门一是要坚持关口前移,将监测哨点前移,延伸信息触角,把村级卫生室作为野生菌中毒信息监测前哨,全面捕捉中毒信息,确保中毒事件早发现、早报告、早诊断、早治疗。二是加强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人员培训,配备相应的急救药品、器械,提高对食用野生菌中毒的鉴别诊断、救治和应急处置能力。三是村医要广泛宣传鉴别野生菌、自我救治等相关知识,有效提高农村群众对野生菌的鉴别和中毒后的自救能力。四是要拓展“绿色通道”,进一步优化救治流程,抓实医疗救治,为抢救病人争取时间、赢得主动,对病情严重的及时报告、及时转诊。对病情危重,不适合转诊的,及时请求上级医疗机构派出专家组指导抢救,减少和控制野生菌中毒引发的人员死亡事件。五是在积极抢救中毒病人的同时,应及时报告当地卫计部门和市场监管部门。(责任部门:腊勐镇中心卫生院)

高度重视松山景区周边零散售卖野生菌现象,禁止散卖野生菌经营活动。同时,加大对游玩群众的宣传力度,妥善处理野生菌售卖经营行为,切实防止群体性事件的发生。(责任部门:腊勐镇文化站)

根据食品安全各自职责分工,高度重视养老机构、建筑工地食用野生菌问题,禁止加工食用野生菌,防止食用野生菌中毒的群体性事件发生。(责任部门:腊勐镇社会事务办、交通管理所、项目办)

镇食安委成员单位及各村(社区)要严格按照“守土有责、守土尽责”的要求,进一步加强辖区食品安全“一专三员”(市场监管所工作人员为食品安全专干,党政办一名在职工作人员为食品安全协管员,村监委会主任为食品安全信息员,各村民小组组长为本村民小组的食品安全联络员)队伍建设,对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实行区域负责、任务分片、责任到人、宣传到户,构建严密的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网络。特别是对于偏远村民小组等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多发易发区域,更要明确划定区域,细化到村组,分解到个人,防止出现防控工作盲区。各村(社区)在食用野生菌中毒防控工作中,要严格执行《云南省农村集体聚餐食品安全管理规范(试行)的通知》,针对重点环节中农村集体聚餐要加强巡查力度、增加检查频次,严把禁采、禁购、禁加工、禁供餐野生菌关口,严防群体性食用野生菌中毒事件发生。(责任部门:各村(社区)、镇食安委成员单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