无障碍浏览 长者模式 打开适老化模式 政府信箱 加入收藏 x
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4-3-/2017-0319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3-19
文号 浏览量
主题词 其他
腊勐镇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

为切实抓好全镇2017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农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农业部、云南省农业厅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要求,按照市农业局和县畜牧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一、总体目标和时间要求

(一)总体目标

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病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个病种实施云南省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全镇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0%以上,进一步完善镇畜牧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的建立使用;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

(二)时间要求

全镇集中免疫时间统一为:春防2月15日开始,3月20日结束;秋防8月15日开始,9月20日结束,每季集中免疫45天内全面完成。

二、主要工作措施

(一)以春秋两季防疫为重点,因地制宜地推行“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防疫模式。

严格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的工作责任制突出抓好强化免疫工作。大力推行猪瘟、猪口蹄疫、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苗同步、两点注射、一次完成”的“321”免疫方式,确保重大动物疫病群体免疫密度保持在90%以上,应免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二)以免疫档案规范性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两档一册”的建立和完善。动物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畜禽免疫电子档案建立使用达100%。

(三)以疫病监测预警为重点,突出抓好突发疫情处置。认真组织抓好县级下达我镇的重大动物疫病和免疫效果监测任务;多渠道了解掌握境外疫情动态,严防境外疫情的传入;要严格疫情报告制度,发现重大动物疫情,按有关规定及时向镇重大动物疫病防治领导小组报告,不得瞒报、缓报;按“早、快、严、小”的原则,及时果断处置各种突发疫情,确保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

(四)继续推广免疫新模式和新技术

1、坚持贯彻“一意见两方案” 按照市、县政府动物防疫“一意见两方案”要求,全面推行动物防疫整村推进工作。畜禽春秋两防工作是镇政府的中心工作,镇分管领导亲自组织春秋“两防”,成立防疫工作领导小组,切实抓实畜禽基础免疫工作。

2、坚持动物防疫分片包干责任制在分管领导的统一领导和县技术人员的指导下,镇兽医站技术人员分片包干村和养殖场,成立防疫小分队。第一小分队由大龙村、白泥塘社区、长箐村组成,闫能良任队长;第二小分队由沙子坡村、新和村、中岭岗村和腊勐社区组成,刘朝国任队长;第三小分队由松山村、长岭岗村、大垭口社区组成,段春威任队长。各小分队负责本辖区内散养户、养殖场、养殖大户的动物防疫与监测采样工作。

坚持散养户实行“整村推进”强制免疫,在畜禽强制免疫“整村推进”工作中,小分队组成人员应有辖区内一名村干部一名社干部参与,村干部负责发动群众,社干部协助防疫员进行住户实施免疫。

3、坚持规模养殖“依法治疫、程序免疫” 一是建立一个定点联系:在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建立动物卫生监督机制,实行定点联系、责任到人,一个养殖场、小区、大户确定一名官方兽医负责防疫监督,消除监管盲区;二是制订一个免疫程序:一个养殖场、小区、大户确定一名分片包干责任人,负责指导畜主制订科学合理的免疫程序和免疫效果监测计划;三是达到四化防疫目标:免疫程序化、免疫档案规范化、免疫效果监测科学化、防疫监督常态化;四是强制免疫病种免疫密度达100%,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

4、坚持“适时补针”免疫制度采取“一次普免、适时补针”免疫措施,在春秋“两防”普免之后,由镇兽医站督促各村防疫员对普免时不能免疫的、新生的、新补栏的畜禽及时进行补针,提高群体免疫密度。

三、免疫病种、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一)免疫病种

1、国家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2、云南省强制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春防)。

3、保山市地方免疫病种:羊痘、犬类狂犬病。

4、非强制免疫病种: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牛出败、气肿疽、炭疽、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各村社区根据实际组织好预防注射。

(二)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1、家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全镇血清采样100份。

2、猪:春防强制免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种疫苗。全镇血清采样60份。秋防按照省农业厅下步工作部署执行。

3、牛:强制免疫口蹄疫。全镇血清采样25份。

4、羊:强制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羊痘。全镇血清采样25份。

5、犬:强制免疫狂犬病。

四、做好消灭马传贫工作

根据《保山市畜牧兽医局关于做好2017年度消灭马传染性贫血工作任务的通知》和龙牧医发【2017】7号文件要求,切实加强组织领导,结合我镇实际,认真研究工作方案,细化工作措施,配套相应经费,确保消灭马传贫工作顺利实施,如期完成消灭马传贫达标考核验收工作。

各村、社区要做好辖区内马属动物统计工作,确保采血化验工作村不漏组,组不漏户,户不漏畜。2017年全镇马传贫监测采样200份,5月20日前完成。镇畜牧兽医站做好采样工作和达标考核验收资料的收集(包括历年来马传贫防治规划、历年防控工作资料、专项防控工作安排和经费安排文件、流行病学调查工作记录、寻访记录、监测记录、阳性畜扑杀处理资料、年度工作总结、近几年来马属动物出栏变动统计资料、文字和图片资料等)。

五、切实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措施

按照《农业部办公厅关于切实加强H7N9防控工作的紧急通知》农办医发【2017】2号,《云南省农业厅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做好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的通知》云农办牧【2017】14号文件要求。各村社区、镇畜牧兽医站进一步抓好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对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的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完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六、加强动物防疫宣传工作

各村社区、镇畜牧兽医站要通过墙标、布标、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防疫人员利用开展免疫、走村串户的机会,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疫病防控知识,强制免疫疫苗免费提供、免疫反应死亡有补偿的防疫政策,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宣传舆论氛围。

七、加强动物防疫责任落实

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防疫责任要求,2017年继续实行镇村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镇畜牧兽医站要与畜禽贩运大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因免疫不到位导致疫苗抗体检测不合格或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八、加强动物防疫督促检查和信息报告

动物防疫领导小组要加强对防疫工作的督促与检查,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要深入到各村社区、深入农户督促指导好防疫注射工作。防疫期间做好防疫进度报告工作,防疫结束后逐级上报免疫反应治疗、反应死亡补偿报表,以及整村推进报表。镇畜牧兽医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