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30/2018-0322002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8-03-22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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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日,腊勐镇人民政府印发了《腊勐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方案》(以下简称《方案》)。为便于更好地理解《方案》相关内容,切实抓好落实,现就《方案》有关政策解读如下。
一、方案起草的背景
为切实抓好全镇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努力确保全镇不发生区域性重大动物疫情,保障养殖业生产安全、动物源性农产品安全、公共卫生安全和生态安全,根据《龙陵县2018年重大动物疫病强制免疫实施方案的通知》及农业部、云南省农业厅对重大动物疫病防控工作的相关要求和农业部、财政部关于调整完善动物疫病防控支持政策的要求,按照市农业局和县畜牧局相关会议精神,结合我镇实际,特制定本方案。
二、方案的基本框架
《方案》共分七部分
第一部分:总体目标和时间要求。高致病性禽流感、猪牛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3个病种实施国家强制免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2个病种实施云南省强制免疫,群体免疫密度达90%以上,免疫抗体合格率达70%以上;全镇畜禽免疫档案规范化管理程度达95%以上,其中规模养殖场、养殖大户、养殖小区达100%,散养户免疫户口册发放使用达90%以上,进一步完善镇畜牧兽医站电子免疫档案的建立使用;猪、牛、羊强制免疫反应率和反应死亡率分别控制在1%和0.02%以下。
全镇集中免疫时间统一为:春防2月上旬开始,3月20日结束;秋防8月上旬开始,9月20日结束,每季集中免疫45天内全面完成。
第二部分:主要工作措施。一是以春秋两季防疫为重点,因地制宜地推行“分片包干、集中免疫、整村推进”的防疫模式。二是以免疫档案规范性建设为重点,突出抓好“两档一册”的建立和完善。三是以疫病监测预警为重点,突出抓好突发疫情处置。四是继续推广免疫新模式和新技术
第三部分:免疫病种、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一)免疫病种
1、国家强制免疫病种:高致病性禽流感、猪口蹄疫、牛口蹄疫、羊口蹄疫、小反刍兽疫。
2、云南省强制免疫病种: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
3、保山市地方免疫病种:羊痘、犬类狂犬病。
4、非强制免疫病种:鸡新城疫、猪肺疫、仔猪副伤寒、猪伪狂犬病、猪传染性胸膜肺炎、牛出败、气肿疽、炭疽、羊传染性胸膜肺炎等,各村社区根据实际组织好预防注射。
(二)禁止免疫病种
家畜布鲁氏杆菌病及其它禁止使用疫苗免疫的病种。
(三)疫苗和免疫效果监测
1、家禽:强制免疫高致病性禽流感。全镇血清采样100份。
2、猪:强制免疫口蹄疫、猪瘟、高致病性猪蓝耳病三种疫苗。全镇血清采样60份。
3、牛:强制免疫口蹄疫。全镇血清采样25份。
4、羊:强制免疫口蹄疫、小反刍兽疫。全镇血清采样25份。
5、犬:强制免疫狂犬病。
第四部分:切实强化高致病性禽流感防控工作措施。各村社区、镇畜牧兽医站进一步抓好禽类强制免疫、疫情监测报告工作,及时查漏补缺,确保免疫密度和质量;进一步加强动物及其产品生产、流通环节的监督管理工作;抓好对养殖场、活禽交易市场的督查,及时排除安全隐患,确保各项防控措施落到实处;进一步抓好应急管理工作,完善节假日和重大活动期间的应急预案,健全应急管理机制,及时补充和更新应急物资,做好各项应急准备工作。
第五部分:加强动物防疫宣传工作。各村社区、镇畜牧兽医站要通过墙标、布标、宣传栏、宣传牌等多种形式加大动物防疫工作宣传力度;防疫人员利用开展免疫、走村串户的机会,宣传动物防疫法律法规、疫病防控知识,强制免疫疫苗免费提供、免疫反应死亡有补偿的防疫政策,营造良好的动物防疫宣传舆论氛围。
第六部分:加强动物防疫责任落实。按照“政府保密度、部门保质量”防疫责任要求,2018年继续实行镇村层层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镇畜牧兽医站要与畜禽贩运大户签订动物防疫责任书。严格实行问责制,对因免疫不到位导致疫苗抗体检测不合格或引发动物疫情的,要严肃追究相关人员责任。对不履行强制免疫职责的单位和个人,要依法追究其责任。
第七部分:加强动物防疫督促检查和信息报告。分管领导要抓紧对防疫工作的督促与检查,镇畜牧兽医站技术人员要深入到各村社区、深入农户督促指导好防疫注射工作。防疫期间做好防疫进度报告工作,防疫结束后逐级上报免疫反应治疗、反应死亡补偿报表,以及整村推进报表。镇畜牧兽医站要明确专人负责免疫信息收集统计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