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4-3-30/2016-0930010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腊勐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乡镇文件 | 发布日期 | 2016-09-30 |
文号 | 浏览量 |
1、重点工作通报的内容:重大部署、重大决策、重大问题和情况等。
2、重点工作通报的形式:各种会议、文件、通知、纪要、报告、公开栏或者新闻媒体等。
3、重点工作通报的时限:一般性工作一个月内通报一次,重要性工作和紧急性情况应及时通报。
4、凡涉及党和国家重要机密的内容,不得通报。对有专门要求的决议、决定、会议内容应掌握在不同层次、不同范围内通报。对会议讨论的涉及机密的问题,不宜立即公开的重大决策、重大事项、重大案件等,应根据需要在适当的时机,以适当方式在一定范围内通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