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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3-5-06_B/2017-0901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龙江乡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乡镇文件 发布日期 2017-09-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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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林业
龙江乡2017年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

为进一步巩固龙江乡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专项整治行动成果,切实加强全乡森林生态资源管理保护工作,根据《保山市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保政办电[2017]52号)和《龙陵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印发保山市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专项整治行动方案的通知》(龙政办发[2017]76号)精神,经龙江乡人民政府研究,决定在龙江乡开展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专项整治行动。结合龙江乡实际,为确保行动落到实处,制定本方案。

一、指导思想

以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为指导,深入贯彻落实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以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严格按照省市县关于生态文明建设的战略部署和要求,牢固树立“绿水青山就是金山银山”的发展理念,坚持走“保护生态环境、发展生态经济、弘扬生态文化、建设生态文明”的全面道路,深入实施“生态立乡”战略,全面加强森林资源保护管理,严厉打击各类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集中侦破一批涉林重特大案件,不断加强林区治安防控体系建设,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为龙江生态文明建设保驾护航。

二、组织领导

成立乡人民政府森林生态资源“守护神”3号专项整治行动领导小组,负责领导、指挥、协调、指导和组织专项整治行动。组成人员如下:

组 长:王华昌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

副组长:邵维方 乡人民政府副乡长、派出所所长

成 员:黄家奇 乡林业工作站站长

杨生顺 乡国土所所长

陈怡君 乡市场监管所所长

范济文 乡综治办主任

赵家厚 乡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陈德明 乡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余 勇 乡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番彩赛 乡林业工作站工作人员

15个村(社区)生态护林员

领导小组下设办公室在乡林业工作站,由黄家奇兼任办公室主任,陈德明为成员,负责处理日常事务。

三、行动目标和打击重点

(一)行动目标

充分发挥林业部门在生态文明建设中的“守护神”及涉林案件查处、林区维稳中的“尖兵”作用,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最大限度保护好森林生态资源,为争当生态文明建设排头兵保驾护航,为党的十九大胜利召开营造良好的林区社会治安环境。

(二)打击整治重点及重点区域

打击整治重点:

1、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纠纷及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

2、非法占用林地的违法犯罪活动;

3、非法采挖、移植野生树木的违法犯罪;

4、非法捕猎、走私贩卖野生动植物及制品的违法犯罪活动;

5、利用互联网、物流业、进行的涉林违法犯罪活动;

6、林区种毒、贩毒、涉枪、涉爆等违法犯罪活动。

重点区域

龙江乡辖区内所有区域、公益林、水源林、防护林、城镇面山、旅游景区、公路沿线等各类重点区域、敏感地区。

四、经费保障

专项行动整治期间,专项行动整治经费由乡财政支付。

五、时间步骤

(一)行动时间

2017年9月1月至2018年2月28日。

(二)工作步骤

1. 摸底排查阶段(2017 年 9 月 1 日—2017 年 9 月 30 日)。认真研究辖区范围内涉林违法犯罪的形势和规律,排查掌控涉林矛盾纠纷及林区社会治安突出问题,因地制宜、突出重点,有针对性地开展案件线索的排查和涉林矛盾纠纷、林区治安突出问题掌控工作,对国检期间查处案件的恢复情况进行督促及回收林地,确保林地按时回收,通过梳理积案隐案、分析举报线索、调研犯罪动态、实地清理排查、加强重点监控等方式,多途径、多渠道挖掘、搜索、整理案件线索,为全面展开专项行动整治做好充分准备。

2.集中打击整治阶段(2017 年 10 月 1 日—2018 年 1 月 31日)。在摸底排查的基础上,全面展开打击整治工作,化解涉林矛盾纠纷,整治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全力查处、侦破一批涉林违法犯罪案件特别是大要案件。依法依规严格执法,对构成犯罪的,要依法追究刑事责任,严禁以罚代刑,严厉打击破坏森林资源违法犯罪活动。

3.总结验收整改阶段(2018 年 2 月 1 日—2018 年 2 月 28日)。总结经验及查找不足,正视问题、剖析原因、健全制度、完善措施、堵塞漏洞,积极推动建立健全森林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对工作突出的部门及个人进行表彰,对工作落实不到位、林区治安突出问题得不到有效遏制的部门予以通报批评,并督促其认真整改。

六、工作要求

(一)提高认识,加强领导。各村(社区)要充分认识抓好此次专项整治行动的重要性、必须性和紧迫性,将此次行动与“守护神”1 号、2 号行动进行有效衔接,及时成立相应的领导机构,按照方案要求,因地制宜、多策并举,采取过硬措施,认真开展好此次专项行动。

(二)依法行政,依法办案。要严格按照依法治国的总体要求,依法依规开展专项整治行动,做到严格、公正、文明执法。要注重办案质量,牢固树立程序和证据意识,紧紧围绕“证据、诉讼、审判”为重点开展专项整治行动,确保每一个案件特别是刑事案件都办成“铁案”。

(三)加强沟通,积极行动。乡林业工作站、派出所、村(社区)等有关部门要加强沟通协调,确保案件依法快侦、快破、快诉和快判,严厉打击各种涉林违法犯罪活动。适时组织对重点区域、敏感地区进行武装巡护,严厉打击涉林违法犯罪分子,形成强大的震慑力。各村(社区)要结合实际,在党的十九大召开前组织开展 1 次集中清查行动。并逐步建立和完善森林生态资源保护管理长效机制。

(四)加强督查,规范执法。乡人民政府将根据各阶段工作开展情况,适时组成督查组,对各村(社区)进行督导检查,对专项行动中工作不力、“为官不为”和违法违纪等行为进行严肃查处。参与专项整治行动的全体人员必须严格遵守警规警纪和各项纪律,依法严格开展执法工作,严禁对当事人“吃、拿、卡、要”,严禁对群众“冷、硬、横、推”,进一步树立公正、文明、规范执法的良好形象。 (五)以案释法,加强宣传。各村(社区)要坚持标本兼治的原则,在加大力度破案特别是侦破大案要案的基础上,充分利用各种媒体加强法制宣传教育,最大限度将事后打击变为事前防范;要做到专案专报,大力宣传正能量;要做到信息互通、资源共享、行动一致、形成合力,确保打击有目标、整治有重点、查处有力度、宣传有声势;要设立公布举报电话,认真受理群众举报,提高专项行动的针对性和实效性。

(六)强化信息报送。各村(社区)要加强信息报送工作,安排生态护林员加大巡查力度,发现问题及时上报乡林业工作站。涉林案件及时报告,不得迟报、漏报和瞒报。

(此件公开发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