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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2103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惠民政策 发布日期 2022-10-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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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教育
教育帮扶政策

对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的规定:健全控辍保学工作机制,确保除身体原因不具备学习条件外脱贫家庭义务教育阶段适龄儿童少年不失学辍学。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的认定:对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进行分类、识别和认定,将稳定脱贫户全日制在校生认定为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将就读于全日制学校的农村易返贫致贫人口、脱贫不稳定人口以及因病因灾因意外事故等刚性支出较大或收入大幅缩减导致基本生活出现严重困难人口等农村低收入人口认定为家庭经济特殊困难学生。

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教育资助政策:过渡期内,继续实施从学前教育阶段到高等教育阶段学生资助政策,脱贫家庭子女继续享受义务教育阶段“两免一补”政策,继续按规定享受“雨露计划”政策,脱贫攻坚期专门针对建档立卡学生家庭的特殊资助政策经调整后优化执行,过渡期结束后退出。普通高中脱贫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费补助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校就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费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普通高校脱贫家庭子女学费奖励政策: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一本院校就读的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原建档立卡贫困家庭学生,继续享受学费奖励政策至本专科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将普通高校学费奖励对象调整为考入一本院校(以云教贷〔2017〕18号文件公布的一本院校名单为准)的云南籍“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考入普通高校本专科的云南籍“直过民族”中“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过渡期内,每年评审一次,确认当年受助资格,不再执行“一次评审在校期间连续享受资助”的政策。

家庭经济困难儿童学前教育阶段政策:符合入园年龄的脱贫户家庭幼儿在经县以上教育行政部门审批设立的公办、公办性质及民办普惠性幼儿园就读的,按每人每年300元标准发放学前教育家庭经济困难资助金。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义务教育阶段政策:(1)义务教育阶段学生全部实行免学杂费和免费提供教科书。(2)义务教育阶段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生活补助,其中,建档立卡脱贫家庭学生、最低生活保障家庭学生、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或残疾人子女四类人员,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特殊教育参照初中标准执行;四类人员非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500元、初中每人每年625元,特殊教育参照初中标准执行;非四类人员寄宿生补助标准为小学每人每年1000元、初中每人每年1250元。(3)8个人口较少民族(独龙族、德昂族、基诺族、怒族、阿昌族、普米族、布朗族、景颇族)每年每生增加资助250元。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中教育阶段政策:(1)普通高中国家助学金:对在普通高中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平均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分为1500元、2500元二档。(2)普通高中免学费:从2016年秋季学期起,免除公办普通高中建档立卡等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含非建档立卡的家庭经济困难残疾学生、农村低保家庭学生、农村特困救助供养学生)学杂费。(3)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户家庭经济困难学生生活补助。根据《云南省教育厅等四部门关于调整优化学生资助政策推动脱贫攻坚成果巩固拓展同乡村振兴有效衔接的通知》(云教发〔2022〕8号)要求,2020年及以前入学并在读的普通高中学生继续享受生活补助政策至普通高中相应学制年限终止,对于2021年及以后入学的学生,原普通高中建档立卡贫困学生生活费补助对象调整为“三类”农村低收入家庭学生。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中等职业教育政策:(1)中职国家助学金: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一、二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国家助学金。(2)中职免学费: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公办中职学校就读的全日制一、二、三年级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免除学费,对在教育部门管理的民办中职学校就读的按照当地公办中职免学费标准执行,高出部分,可以向学生收取。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就读技工院校可以享受政策:就读技工院校全日制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子女免除在校生学费,按照每人每年2000元标准发放助学金。同时,各技工院校对帮扶家庭子女开辟绿色通道,优先招生、优先安排在订单定向培养班或企业冠名班、优先落实助学政策、优先安排实习、优先推荐就业。

雨露计划:(1雨露计划培训对象人群:农村脱贫户和需要实施教育帮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就读中、高等职业教育(技工院校)的学生。2雨露计划中高职业教育培训学校:一是中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中专、职业高中、技工院校等。二是高等职业院校,包括全日制普通大专、高职院校、高级技校、技师学院等。3雨露计划培训补助年限:就读中、高职业院校的在校脱贫户和需要纳入教育帮扶的防止返贫监测对象家庭子女,均可享受雨露计划培训补助,补助年限为3年(指学年,1学年含秋季和春季2个学期,下同)。对五年制高职学生,各地可结合实际情况,补助3年或5年;中职毕业后(获得毕业证书),继续接受高职教育的学生,在享受中职补助政策的基础上,继续享受高职的相关补助政策。4雨露计划培训补助标准:每人每学年3000元(每学期1500元)。各地按每学期分别补助。原则上补助在比对信息发布后2个月内发放完成,秋季学期在次年5月底前补助到位,春季学期在当年10月底前补助到位。

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学生普通高校就读政策:生源地贷款。对当年录取和在高校就读的农村家庭经济困难全日制普通本专科生和研究生,按本专科生每人每年最高12000元、研究生每人每年最高15000元额度提供生源地信用助学贷款(该项目遵照自愿原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