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180428-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惠民政策 | 发布日期 | 2018-04-28 |
文号 | 浏览量 |
一、发放单位:
镇安团委
二、具体名额
1.“贷免扶补”贷款名额30名。
2.创业担保贷款名额45名。
3.工商联创业.“贷免扶补”贷款名额15名。
申报对象
三、 具体要求:
凡2009年1月1日后工商注册登记的
城镇登记失业人员
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
复员转业退役军人
刑满释放人员
高校毕业生(含大学生村官和留学回国学生)
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
返乡创业农民工
网络商户
建档立卡贫困人口
从事自主创业
以上10类人员均可申请哦
四、 无法申请人员:
1.在信用社有不良信用记录的;
2.在信用社尚有贷款未归还的;
3.机关事业公职人员;
4.享受过以往创业贷款的;
5.冒名顶替的;
6.没有还款能力的;
7.无当地户口的;
8.其它不符合申请创业贷款条件的;
贷款额度、期限
五、额度:
个人申请的贷款额度不超过10万元
六、 期限:
贷款期限为不超过3年
还款方式
七、贷免扶补”:
贷款期限三年,分五期还本。贷款期限三年,分五次还款。贷款放12月后偿还贷款总额20%,第18个月偿还贷款总额20%,第24个月偿还贷款总额20%,第36个月偿还贷款总额20%
八、小额担保贷款
三年到期一次性还本
九、工商联“贷免扶补”:
贷款期限三年,分五次还款。贷款放12月后偿还贷款总额20%,第18个月偿还贷款总额20%,第24个月偿还贷款总额20%,第36个月偿还贷款总额20%。
十、 “贷免扶补”所需材料:
1.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
2.创业计划书。
3.备用联系人信息表。
4.营业执照、就业失业登记证(或农民工手册、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证等)。
5.借款人夫妻双方有效《身份证》、《户口簿》、《婚姻登记证》复印件各一份。
6.个人信息补充资料一份。
十一、 小额担保贷款所需材料:
借款人:《保山市失业人员小额担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营业执照》、《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复印件各一份;失业人员需提供《就业失业登记证》;农民工需提供《农民工手册》;退伍军人需提供《退伍证》;普通高校毕业生需提供《毕业证》;个人信息补充资料一份。
担保人:担保证明书、担保保证书各一份,夫妻双方《身份证》、《户口簿》、《结婚证》,担保人的《工资卡》等复印件各一份。
小额担保贷款对象:当地在职在编机关事业单位人员(必须是距法定退休年限差三年的龙陵县财政供养人员)、国有企业中层及以上管理人员。
“贷免扶补”所需材料:
1.创业计划书一份(双面印);
2.创业小额贷款申请审批表一份(双面印);
3.创业贷款还款承诺书一份;
4.创业贷款备用联系人承诺书一份;
5.本人近期免冠正面五分像一张;
6.就业创业证复印件一份(所在地劳动保障所办理);
7.未婚的需出具未婚证明;
8.夫妻双方身份证、结婚证、户口簿复印件各一份;
9.个人信息补充资料一份;
10.营业执照正本复印件一份(时间为2009年1月1日后注册的);
11.创业项目图片一张(A4纸);
十二、关于报名
请有意愿者到镇安镇党政办报名。
报名地点:镇安镇党政办公室
报名时间:5月2日——5月10日(时间截至后将不再接受报名)
联系人:杨晓雪
联系方式:0875-6881003
报名时需要带上身份证、户口册。
贷款申报审批程序和流程
创业人员向具体承办单位提出申请→承办单位初审后推荐→创业人员提交贷款相关资料向经办农村信用社提出贷款申请→承办单位会同农村信用社组织对创业人员和创业项目进行考察→提出项目实施和贷款审核意见→农村信用社与创业人员签订借款合同发放贷款。
十三、注意事项
创业贷款对象采取报名先后顺序进行审批,报名人数不超过贷款名额的20%,超出20%人员作为预报名对象,创业贷款申请人员审核后,贷款资格和条件未能达到的,将预报名对象依次进行替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