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2-7/20261016-00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10-16 |
| 文号 | 浏览量 |
镇安镇各位农户、各位经营主体:
农业固体废弃物包含废旧农膜、农药、肥料、种子包装废弃物、畜禽粪污等。随意倾倒农业固体废弃物,会污染土壤与水源、堵塞河道、沟渠,破坏人居环境和生态环境,危及人畜生命安全。为保护生态环境,维护人民群众身体健康,我们发出如下倡议:
强化责任意识。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固体废物污染环境防治法》等法律法规规定,随意倾倒固体废物属于违法行为,需要承担相应法律责任。因此,要摒弃图省事、随手乱倒的习惯,不随意倾倒农业固体废弃物。
推行畜禽粪等资源循环。积极做好秸秆粉碎还田、青贮利用;畜禽粪污采取堆肥、沼气发酵等方式资源化还田,减少废弃物外弃。
做好农业固体废弃物规范处置。农药、肥料、种子等有毒有害包装废弃物要主动收集交回农药经营门店,不在田间地头随意丢弃;同时废旧农膜、滴灌带等“白色垃圾”不要随意倾倒于田间、水沟、河道,要及时捡拾送至垃圾回收点。
主体要发挥示范带头作用。种植大户、家庭农场、农民专业合作社、农业企业主动担当,带头落实农业废弃物收集处置,带动周边农户共同维护乡村生态环境。
主动互相监督,弘扬文明乡风。从我做起管好自家农田、山林、房前屋后、养殖场等。主动劝导身边随意倾倒农业废弃物的行为,发现乱倒乱堆现象,及时向相关部门反映。
自觉规范处置农业固体废弃物,守护好镇安的青山绿水,共建和美乡村,需要你我共同行动!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10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