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索引号 | 01526292-7/20260511-00004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6-05-11 |
| 文号 | 浏览量 |
全镇广大人民群众:
为进一步规范镇安镇集镇街道(集市)路域环境,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道路交通安全法》《村庄和集镇规划建设管理条例》《云南省农村公路条例》等法律法规相关要求,经研究决定,即日起在全镇范围内开展集镇环境综合整治,特发此通告。
一、整治范围
镇安镇集镇建成区。
二、整治内容
结合镇安集镇街道(集市)分布情况,常态化开展环境综合整治提升工作,着力实现“五提升、五杜绝”目标即,环境卫生质量显著提升,杜绝垃圾乱堆、污水乱泼;经营秩序规范度显著提升,杜绝占道经营、出店经营;公共设施完好率显著提升,杜绝设施损坏、擅自占用;集镇风貌特色化显著提升,杜绝乱搭乱建、风貌杂乱;群众文明意识显著提升,杜绝违法违规、不配合整治行为,共同构建“共建共治共享”的集镇治理新格局。
三、整治时间
(一)宣传动员阶段(2026年5月12日前)
(二)集中整治阶段(2026年5月13日-5月31日)
(三)巩固提升阶段(2026年6月1日-6月30日)
(四)常态化治理阶段(长期)
四、整治要求
自本通告发布之日起,所涉及整治的单位和个人须自行清理、拆除、规范整治内容。逾期未处理的,将由镇安镇人民政府联合上级主管部门依法依规进行处理,如有干扰和阻碍综合整治行动的,将依法处理。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6年5月11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