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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50411-00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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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镇安镇野外违规用火案例通报

镇安镇广大群众: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其中: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在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近期,我镇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但仍有部分人员无视防火规定,违规野外用火,造成严重火灾隐患。为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第二批典型案例,具体通报如下:

案例一

2025年4月4日13:40分,邦迈村周某某在镇安镇邦迈村阳广一组老黄坡山上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案例二

2025年4月2日20:10分,官岑村赵某某在镇安镇官岑村山脚组弯田地上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案例三

2025年4月6日09:05分,小田坝村杨某某在镇安镇小田坝村余家寨组家背后地上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案例四

2025年3月31日20:10分,镇安村余某某在镇安镇镇安村余家寨组余家寨脚河边地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案例五

2025年4月7日07:50分,镇安村李某某在镇安镇镇安村东门一组来龙地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处罚。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