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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50401-00002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5-04-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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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镇安镇野外违规用火案例通报

镇安镇广大群众:

2024年12月1日至2025年6月15日为森林草原防灭火期,其中:2025年3月1日至5月31日为森林草原防灭火高火险期,在此期间禁止一切野外用火。近期,我镇持续高温干旱,森林火险等级居高不下,但仍有部分人员无视防火规定,违规野外用火,造成严重火灾隐患。为强化警示教育,现通报一批典型案例,具体通报如下:

案例一2025年2月28日21:33分,邦迈村番某某在镇安镇邦迈村线那组老红坡地上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300元的罚款。

案例二2025年3月14日19:30分,岭干村杨某某在镇安镇岭干村从干组大平路地上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300元的罚款。

案例三2025年3月14日12:30分,大水沟村李某某在镇安镇大水沟村烟地下组月望地地上违规用火,依照相关规定对当事人进行950元的罚款。

当前正值森林草原防火高火险期,请广大群众引以为戒,切实保障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森林资源安全。森林防火,人人有责。让我们共同携手,从自身做起,齐心协力,群防群治,保绿色家园,筑生态屏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