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龙陵县人民政府
索引号 01526292-7-/2024-0304001 发布机构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公开目录 通知公告 发布日期 2024-03-0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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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题词 其他
镇安镇人民政府关于在集镇部分路口安装限高装置的通告

西大街桥头至原兽医站段路面已完成提升改造并正常通行,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防止超高超重车辆对道路造成损坏,确保集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和缓解车辆占道卸货导致交通拥堵。决定在集镇部分路口设置限高杆,现就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置位置:1、镇安镇西大街桥东头路口(丽水华庭小区路口以东);2、镇安镇南大街兽医站路口以北。

二、限高尺寸:限制通行高度3.4米。

三、启用时间:2024年4月3日。

四、注意事项:请广大群众和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限高限重规定,并确保通行车辆高度在限高范围内,超过限高的车辆禁止驶入。

五、凡因违反本通告规定,对限高杆造成设施损坏或其它连带损失的,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擅自移动、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公共道路是集镇重要的基础设施,人人都是道路的受益者和维护者,爱路护路,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强化爱路护路意识,共建和谐交通。

特此通告。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