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引号 | 01526292-7-/2024-0304001 | 发布机构 | 龙陵县镇安镇人民政府 |
公开目录 | 通知公告 | 发布日期 | 2024-03-04 |
文号 | 浏览量 |
西大街桥头至原兽医站段路面已完成提升改造并正常通行,为保护道路交通安全和防止超高超重车辆对道路造成损坏,确保集镇人居环境整治效果和缓解车辆占道卸货导致交通拥堵。决定在集镇部分路口设置限高杆,现就设置情况通告如下:
一、设置位置:1、镇安镇西大街桥东头路口(丽水华庭小区路口以东);2、镇安镇南大街兽医站路口以北。
二、限高尺寸:限制通行高度3.4米。
三、启用时间:2024年4月3日。
四、注意事项:请广大群众和驾驶员严格遵守道路限高限重规定,并确保通行车辆高度在限高范围内,超过限高的车辆禁止驶入。
五、凡因违反本通告规定,对限高杆造成设施损坏或其它连带损失的,由车辆驾驶人员承担赔偿责任。擅自移动、故意损坏公共设施的,依据相关法律法规进行处理。
公共道路是集镇重要的基础设施,人人都是道路的受益者和维护者,爱路护路,是大家共同的责任,强化爱路护路意识,共建和谐交通。
特此通告。
镇安镇人民政府
2024年3月4日